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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
刘耀东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1)
有因的物权行为模式就是在承认物权行为理论的前提下,否认其无因性而改采有因性,其虽具一定的合理性且避免了无因性所产生的弊端,但有因物权行为同样是站在德国物权行为理论的土壤之上,对交付等事实行为的理论抽象。善意取得制度与公示公信原则不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关系,善意取得制度是以公示公信原则为前提和基础。 相似文献
992.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我国拥有近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是世界上岛屿最多的国家之一。无居民海岛除公法上的意义外,它在私法上是一种物,是一种自然资源,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国家权益维护和海防安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必须加强对无居民海岛开发保护的研究,加快无居民海岛立法步伐,不但可以更好地维护国家权益,实现无居民海岛的价值, 相似文献
993.
国有企业是一类特殊的企业,它享有不少政策性优惠和某些特权,同时也受到相关政策性限制,并承担特别义务。因此,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尤其具有特殊性。面对日益白热化的竞争,国有企业必须进一步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而政府应建立一系列引导机制来促进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一、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要求,是实现"中国梦"的需要,是我们企业走向世界参与竞争的必备条件。在我们这样一个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国家,国有企业的 相似文献
994.
生态环境不友好的土地权利行使是人为土地生态环境破坏的重要原因。生态文明社会建设为土地权利行使的生态环境限制提供了社会基础。现行土地权利行使的生态环境限制立法存在分散和残缺问题.未来应建立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社会要求的、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为统帅、以节约集约利用制度为基础、以用养结合制度为关键、以无害化利用制度为底线的土地权利行使生态环境限制制度体系.避免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造成人为土地生态环境破坏。 相似文献
995.
996.
关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可以采取登记或者交付的公示方法。此类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采登记对抗主义,并非意味着交付的效力优先于登记。相反,交付后如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的登记权利人。在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中,尤其是在特殊动产一物数卖的情况下,登记应当优先于交付。 相似文献
997.
998.
我国法律中关税优先权的定性模糊,由此导致实践操作中存在诸多困难。分析表明,关税优先权应当区分为物权性优先权与债权性优先权。在纳税人欠缴关税所涉及的特定物上,关税优先权为物权性优先权,关税应当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权而受偿;对于特定物之外的其他财产,关税优先权为债权性优先权,关税应劣后于抵押权和质权而受偿。至于医疗费用、丧葬费用、工资等,基于生存权、人道主义等特殊考虑,可以依据法律之例外在清偿关税前受偿。 相似文献
999.
在我国的债法研究和立法过程中,存在着一种与科学性及统一性对立的趋势,甚至是以法典化的形式体现出来的解法典化趋势.法学既然是一门科学(即使是人文科学)就应当首先注重逻辑判断,然后才是价值判断,不能以主观价值判断替代客观的逻辑论证.同时,应当坚持债的统一性.统一性的前提应该是坚持“物权二分”及其必然的逻辑后果,即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抽象性.坚持债的客体的统一性,即债的客体是行为而非现在通说的“债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否则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就要发生模糊;坚持用“请求权”统一债法,无论是合同、侵权、无因管理还是不当得利,后果都产生请求权;坚持物权救济措施与债权的救济措施相区分,坚持债权救济措施的统一性. 相似文献
1000.
正我国现行法律对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性质、效力一直没有作明确界定。这导致实务中出现两大难题:一是银行债权根据该登记是否对抵押物,即涉案房屋有优先受偿权;二是房产商因担保责任代偿小业主的欠款,此时小业主未直接对其违约,房产商能否超越合同相对性单方解除合同。对两大难题的解决方式直接决定银行和房产商在小业主逃避债务时应如何维护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