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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取消按工资总额14%计提应付福利费的原因 应付福利费是指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随着工资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保障的发展,企业开办医院等福利部门的现象已经不多,又由于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险,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所以,应付福利费的正常开支与过去相比有所减少;但随着企业的成长,  相似文献   

2.
随着工资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保障的发展,企业开办医院等福利部门的现象已不多,由于2006年2月颁布《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依法为职工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险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所以,应付福利费开支与过去相比有所减少;随着企业成长,职工收入水平逐年上升,应付福利费的计提逐年增加,鉴于以上原因,企业应付福利费出现大量的结余。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近两年来,由于企业财务制度的变化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职工福利费的处理政策变动较大。该事项政策规定涉及税法方面有:《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涉及财务政策方面有:《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企[2007]48号(《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号(《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   

4.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活劳动一部分以工资形式进行补偿,另一部分以福利费形式进行补偿。自2007年1月起施行的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改变了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方法,将原来计入职工福利费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直接列入成本或费用,企业不再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国家取消职工福利费计  相似文献   

5.
一、取消按工资总额14%计提应付福利费的原因应付福利费是指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随着工资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保障的发展,企业开办医院等福利部门的现象已经不多,又由于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险,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所以,应付福利费的正常开支与过去相比有所减少;但随着  相似文献   

6.
"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是会计人员所熟知的会计常识,但2007年施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财务通则以及2008年施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职工福利费的提取、核算以及税务处理都作了全新的规定,不同制度的规定差异很大,如何全面地理解  相似文献   

7.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职工福利费的列支做了新的规定,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出现了新的问题。重点探讨了协调职工福利费会计与税务处理的策略。  相似文献   

8.
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简称“职工薪酬准则”),以及2007年财政部发布施行的《企业财务通则》,对现行的应付福利费处理做出了新的规范。职工薪酬准则改变了以前按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的做法,采用据实列支的处理办法,超过税法规定允许列支的部分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这种改变对企业大致会产生以下影响。  相似文献   

9.
“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是会计人员所熟知的会计常识,但2007年施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财务通则以及2008年施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职工福利费的提取、核算以及税务处理都作了全新的规定,不同制度的规定差异很大,如何全面地理解制度变化及差异,对会计及税法的职工福利费余额进行区分,并对涉及职工福利费的纳税调整事项进行正确调整,是会计人员正确进行日常会计核算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0.
财政部颁布的39项企业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施行。其中,《职工新酬》准则的出台,体现了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劳动力内涵及其价值认识的根本性转变。本文就原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职工工资与新会计准则中的职工薪酬,从概念及范围、确认与计量、会计报表列示与披露3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以利于对新准则的掌握和运用。  相似文献   

11.
一、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会计与税法差异比较《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主要差异如下:  相似文献   

12.
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是依据《职工薪酬准则》,其税务处理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规,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遵循不同的目标和原则,从而导致二者在职工薪酬的处理上存在一定差异;而这些差异既关系到企业涉税风险的大小,又关系到国家税款能否足额征收,所以有必要加以科学协调。本文分析认为,可从以下4方面来加以协调:(1)建立源头协调机制;(2)建立税务处理指导体系;(3)建立涉税备查账簿;(4)发展税务中介。  相似文献   

13.
一、职工福利费余额税务规定2008年以前执行的福利费标准是《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三款: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2008年以后执行的福利费标准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40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  相似文献   

14.
张寒梅 《财会月刊》2010,(10):74-74
2009年11月12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很多人担心部分福利费纳入工资总额后,企业和个人的税负加重。实际上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财政部下发《通知》,意在让企业规范职工福利费管理,维护正常的牧入分配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就分析一下“福利费新政”实施后企业应如何做好税务处理的工作。  相似文献   

15.
职工薪酬核算浅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停止计提应付福利费后职工福利核算《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及修改后《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后不再计提应付福利费。但不允许企业计提应付福利费并不是禁止企业发放福利,只是要求企业发放的福利费不再通过应付福利费核算,而是直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同时,发放职工福利标准不再是14%,而是根据企业效益或成本承受能力实施福利计划。  相似文献   

16.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差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似文献   

17.
李杰 《电子财会》2007,(7):41-43
按照新的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企业开支的职工福利费(以下简称福利费),应直接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不再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今年已计提的应予冲回:以前年度结余的可继续使用,透支的应分别冲减年初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上述规定言简意赅,但具体操作时却有相当难度。因为一方面“冲回”到何处值得探讨。要不要冲、应不应该继续使用也值得商榷,特别是冲减“年初未分配种润”。更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会计业务。本文从会计实践、财务及税收筹划角度出发,讨论上述一系列问题。  相似文献   

18.
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税法")与《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以下简称"会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在内容上绝大部分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若干差异。  相似文献   

19.
职工薪酬会计准则规范了职工薪酬的确认与计量,其与税法的相关规定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差异.本文就职工薪酬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进行探讨,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指出: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本文主要探讨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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