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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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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居业》2015,(14)
<正>据工信部消息,《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待《办法》正式实施后,耐火材料行业将实施动态公告管理。近年来,随着下游行业需求降低,耐火材料行业产能过剩、应收账款高企等一系列问题开始凸显。业内专家表示,《办法》的出台,有助于改善产能过剩的局面,并增加龙头企业重组的机遇。目前,工信部已经发布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据中国  相似文献   

2.
正为了加大贯彻执行工信部《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和《耐火材料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的工作力度,推动耐火材料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2016年6月17日在北京召开了秘书处专项工作会议。工信部原材料司岳全化副处长、胡润华工程师,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会长冯运生、秘书  相似文献   

3.
<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经研究,现将原材料工业行业规范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我部印发的《黄磷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产业[2008]第17号)、《氟化氢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6号)等33个规范(准入)条件管理相关文件予以废止。二、鼓励行业相关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4.
《山东建材》2015,(2):18-19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耐火材料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引导合理投资,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耐火材料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规划政策,工信部制定了《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这份文件在耐火材料企业生产布局、工艺和装备、质量管理、清洁生产、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多方面提出要求,在控制新增产能,鼓励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依托现有生产企业实行联合重组,开展技术改造,推进节能减排,优化产业结构,推广不定形耐火材料等方面加强调控力度。新《规范条件》将在投资融资、土地供应、环境评价、节能评估、生产许可、安全生产监管和淘汰落后等工作中为相关部门提供了参照执行的依据。  相似文献   

5.
信息汇     
正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对《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能力,规范建材行业符合相关规范条件(准入条件或准入标准)的企业(生产线)名单公告和管理要求,增强公告管理办法的适用性,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总结近年建材行业规  相似文献   

6.
《居业》2015,(2)
<正>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耐火材料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引导合理投资,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耐火材料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规划政策,工信部制定了《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这份文件在耐火材料企业生产布局、工艺和装备、质量管理、清洁生产、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多方面提出要求,在控制新增产能,鼓励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依托现有生产企业实行联合重组,开展技术改造,推进节能减排,优化产业结构,推广不定形耐火材料等方面加强调控力度。新《规范条件》将在投资融资、土地供应、环境评价、节能评估、生产许可、安全生产监管和淘汰落后等工作中为相关部门提供了参照执行的依据。  相似文献   

7.
<正>为进一步加快石墨、玻璃纤维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对《石墨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60号)、《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46号)进行了修订,编制了《石墨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玻璃纤维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  相似文献   

8.
《上海建材》2012,(4):7-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加强岩棉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准入,便于社会监督,根据《岩棉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10号),我部制定了《岩棉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依据本暂行办法,及时将本地区符合《岩棉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及你们审核意见(一式3份,并提交电子文档)报送我部(原材料工业司)。  相似文献   

9.
正2019年第7号根据《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经企业自愿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符合《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相似文献   

10.
《江西建材》2022,(1):1-2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操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8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等相关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置换。  相似文献   

11.
《上海建材》2014,(1):1-3
<正>2013年第70号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推荐、专家复核、网上公示及现场抽检,现将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附件: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  相似文献   

12.
《门窗》2010,(1)
为抑制平板玻璃过剩产能的增长,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平板玻璃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相似文献   

13.
简讯     
<正>工信部公布2014年首批381家淘汰水泥产能企业名单。2014年7月18日,工信部公告显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148号),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将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企业。在工信部公布的第一批企业名单中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的企业分布在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造纸、铅蓄电池等工业行业。据中国水泥网初步统计,水泥(熟料及磨机)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共381家,涉及的产能达到8243.5万吨,其中河北省淘汰力度最大,企业数量达  相似文献   

14.
《居业》2015,(4)
<正>(2015年本)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推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约束,更好地发挥行业规范条件在化解过剩产能、激励技术创新、转变发展方式中的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水泥行业准入条件》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水泥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规范条件》强化了环保、能耗、质量和安全等标准约束。在涉及新增水泥熟料产能上,不再规定  相似文献   

15.
正15个行业淘汰落后及过剩产能的问题已经被提上了日程,工程机械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也不能够只停留在探讨阶段了,我们期待行业和企业更加实质性的动作。一记重拳,砸向了落后产能。日前,工信部公布了2014年15大行业首批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公告称,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148号)要求,有关省(区、市)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2014年9月底前关停列入  相似文献   

16.
工信部原[2011]406号根据《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工原[2010]第127号)规定,为规范准入公告管理,便于社会监督符合水泥行业准入条件的生产企业和生产线,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及时将本地区(单位)符合《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和《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企  相似文献   

17.
<正>为提升建材行业管理水平,规范建材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程序,提升服务能力,工信部制订《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并于11月17日印发。该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建材工业有关行业的所有类型生产企业,涵盖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耐火材料、石墨、萤石、石棉、岩棉、防水卷材、玻璃纤维等行业。办法  相似文献   

18.
《钢结构》2012,(11):95
<正>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公告,确定该规范条件于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规范条件对钢铁企业的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艺与装备,生产规模,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有着明确的规定及相应的管理办法。规范条件指出,工业和信  相似文献   

19.
为加强玻璃纤维行业准入管理,做好准入公告等后续工作,依据《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2012年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玻璃纤维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  相似文献   

20.
《江苏建材》2012,(4):1-2
工信部产业[2012]5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主管部门:为加强玻璃纤维行业准入管理,做好准入公告工作,依据《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2012年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46号),我部制定了《玻璃纤维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暂行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好本地区玻璃纤维生产企业准入管理工作,并将符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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