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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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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兽医导刊》2008,(8):14-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以下简称病害猪)实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国家财政对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  相似文献   

2.
为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商务部、财政部于7月9日公布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3.
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2008年7月9日,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公布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4.
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在2008年7月,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公布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5.
《江西饲料》2008,(4):45-46
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人市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2008年7月9日,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公布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6.
《中国猪业》2010,5(4):27-27
<正>本刊辑:农民日报3月17日消息,从今年起《深圳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将实施五年。深圳将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实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市财政将对其进行损失补贴,以防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  相似文献   

7.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是生猪生产和消费大国,每年生产数亿合格生猪的同时,也有大量的病害猪产生。我国已经建立和完善了针对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并且在屠宰环节已经建立了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偿机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政策的有效施行,减少了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了肉类食品安全。论文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希望能促进无害化处理知识的普及,为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执行提供意见参考。  相似文献   

8.
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2008年7月9日,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公布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9.
据了解,最近定南县及时拨付财政补贴165万元,对2012年进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进行补助。据悉,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包括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其中病害猪损失补贴的对象为提供病害猪的货主和自宰经营的企业,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无害化处理费用  相似文献   

10.
第一条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人市场,保证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1.
2008年7月9日商务部、财政部发布《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规而制定的,其目的是防止病害猪产品流人市场,保证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并给予病害猪货主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笔者认为该《办法》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12.
近日.从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了防止病害猪流入市场,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出台了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方案,根据相关要求.我省商务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今后,我省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给予财政补贴,标准为580元/头,其中病害猪损失补贴500元,无害化处理费用80元。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按90千克折算一头的标准,折算成相应头数,享受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  相似文献   

13.
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由国家商务部和财务部联合发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4.
<正>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2008年7月9日,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公布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5.
<正>2008年12月10—11日,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上公布了"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给予财政补贴政策"。为了防止病害猪流入市场,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出台了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方案,根据相关要求,黑龙江省商务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中规定,黑龙江省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给予财政补贴,标准为580元/头,其中病害猪损失补贴500元,无害化处理费用80元。  相似文献   

16.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生猪屠宰管理  相似文献   

17.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5月7日商务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8.
《中国动物检疫》2008,25(9):1-2
发布单位:商务部财政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5月7日商务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部长:陈德铭部长:谢旭人  相似文献   

19.
针对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现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研究并建立了一套以屠宰厂的合理规划为基础,以检疫、消毒和严格无害化处理为主要内容的防疫检疫体系,使定点厂生猪屠宰检疫受检率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有效地控制了疫病的发生和杜绝病害肉流入市场,保障了屠宰厂的安全生产,让广大市民吃上了“放心肉”。现把我们的做法报告如下。1屠宰厂的合理规划 屠宰厂各功能项目的设置必须符合防疫要求。我市屠宰厂的厂区规划严格区分生产区和生活区。生产区又划分污染区和清洁区。进猪通道、卸猪台、候宰猪仓、屠宰车间…  相似文献   

20.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5月7日商务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于2008年7月9日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本刊全文刊登,供广大读者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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