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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对规范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取用水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要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作为行政许可被取消,将有关技术要求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结合新形势要求,回顾总结取水许可制度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完善取水许可制度设计、规范取水许可管理提出了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2.
德州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不断完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充分发挥科技优势及人才优势,对取用水户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由专家针对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开发利用情况,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取用水及退水方案进行合理性分析论证审查,为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提供技术依据,优化全市水资源配置,保障建设项目用水安全.  相似文献   

3.
 取水许可审批是取水许可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基于信息系统实现取水许可审批业务是取水许可审批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分析取水许可审批流程的基础上,研究了基于Web与GIS的取水许可审批系统的体系结构,并结合长江流域的取水许可管理的实际情况,对长江流域取水许可审批系统进行了设计与开发。  相似文献   

4.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以来,各地均出台了本地区配套文件,细化实化了相关规定,通过严格取水许可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基本掌握了农业、工业、生活取用水量,基本实现了取用水的用途分类管理,有效控制了随意取水情况的发生,及时纠正了不合理、不合法取水行为,取水许可管理在用水总量控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取水许可管理仍然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督,重收费、轻管理等问题,亟待规范。文章在分析所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强化取水许可管理的总体思路及重点工作,即探索集体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规范取水计可审批,完善取水许可证表,强化监督管理,研究水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方式。  相似文献   

5.
黄河上中游流域取水许可管理中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退)水、超许可取用水;取用关系不清,计量设施安装不到位;未经批准,擅自转让用水指标或建设取水工程;新建取用水及水权转换项目日常管理滞后;用水浪费现象严重,取水许可水量增长过快,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工业项目未按规定开展取(退)水监测工作;流域管理机构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权限不明晰,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基层管理单位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等问题,导致取水许可监督难以有效实施。解决以上问题必须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取水许可执法监管力度,全力查处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加快水权转换工作进程,完善水权转换制度;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对工业、生活用水及企业内部用水进行科学的量化管理;加大节水工作力度,提高用水效率;进一步明确流域机构的法律地位、作用;进一步理顺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关系。  相似文献   

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促进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取水人)及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机关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遵循开发利用、保护与节约并举的方针,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积  相似文献   

7.
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核心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水资源条件,分析论证建设项目的取水、用水环节,以及建设项目取水和退水对取水区其他取用水户的影响等。它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取水许可申请进行审批的技术依据,也是取水许可审批科学化、合理化的技术保障。依据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规范要求,对惠州市激流坑水库工程进行全面系统的论证分析。  相似文献   

8.
第一条 为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统一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水利部或其授权的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许可申请的权限,按《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执行;其它取水许可申请分级审批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条 利用水工程或者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请人),除按《办法》规定不需要申请或者免于申请取水许可的情形外,都应当向取水口  相似文献   

9.
长江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方法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的研究可以为科学实施取水许可管理制度提供定量化的技术支撑。通过对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研究,提出了长江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研究的范围,指标制定的原则、方法以及具体方案,并分析计算了不同方案2010年长江流域的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农业用水以及总用水量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各流域机构:为全面贯彻《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现发布《取水许可水质管理规定》,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六日第一条为保护水资源,加强取水许可水质管理,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取水申请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申请取水许可,主管机关在审批取水许可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和实施监督管理时,应按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审批取水许可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好水行政主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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