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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教育立法已提到我们国家的重要议事日程,但是,教育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尚未被提到。而一些经济和文化教育发达的国家,如日本,早在五十年代教育法就从行政法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我国,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必须明确教育法的地位,使其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主要根据是:  相似文献   

2.
关于劳动法的法律地位问题,法学界大多数同志认为,劳动法是国家的基本法之一,它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但是在论述民法、劳动法和经济法的联系和区别时,有的同志认为劳动法、经济法都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也有的同志说劳动法是经济法的一部分。对劳动法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认识上有分歧。我们认为,明确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对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体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和促进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下面谈一点我们的看法,请法学界同志们指正。  相似文献   

3.
<正> 我国公安法律规范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什么位置?它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对这个问题还没有明确的结论,本文就此谈一点粗浅的意见。一、公安法律规范的概念和构成公安法律规范,是我们国家为调整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公安机关及其人员活动的规则,也是全体公民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公安法律规范就其内容来看,由以下四个方面的法律、法规综合构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的许多条文直接规定了有关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规定了公安机关的根本性质、任务和法律地位。宪法的有关条文及其基本  相似文献   

4.
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新的历史时期要求我们尽快制定劳动法,使它作为调整我国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的基本法,成为我国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的任务是:调整我国社会劳动关系,合理组织社会劳动,保护劳动者的权利,调动劳动者的社会主义劳动积极性,促进社会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和生产建设的不断发展,保障四个现代化的顺利实现。为什么劳动法应成为我国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  相似文献   

5.
今年四月下旬,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华东政法学院共同主持,在上海召开首次法学理论会议,全国各地立法、司法、法学研究和法律教育的专家、学者六十余人参加了这次盛会。这次讨论会集中探讨了有关建立中国式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问题,这是当前我国法制建设中一个关系全局的重要理论课题。与会同志在提交大会许多论文的基础上,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开展了不同意见的自由讨论。通过讨论,交流了观点,明确了认识,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在许多根本问题上取得了比较一致的意见,为进一步深入研究这个重大理论问题作出了良好的开端。在讨论中,分歧较大的一个问题,就是经济法能否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一部分同志坚决认为,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是根本不存在的,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这里选登刘春茂同志的这篇论文,就代表这种观点;而不少同志在论文中都提到和肯定了经济法,有的甚至认为经济法是极为重要的基本法,主张这种观点的文章,本刊已经发表过几篇(见1981年第1期),这里暂不刊登。希望政法界和法学界同志在理论和实际结合上,对这个问题展开深入的探讨,为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相似文献   

6.
本文首先对服务贸易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一法学概念进行了解释,然后从五方面论证服务贸易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简单分析了服务贸易法与其它法律部门间的关系,最后对我国服务贸易法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相似文献   

7.
(一) 一个新法律部门的产生,首先取决于什么呢?对此,马克思曾经以《法国民法典》为例作了精辟的回答。他指出,只要这部法典一旦不再适应社会关系,它就会变成一叠不值钱的废纸。可见,是否具有自己所调整的对象,即一定的社会关系,这是确定一个新的法律部门的主要依据。  相似文献   

8.
一我国经济法是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建国三十多年来,颁布实施的各种重要法规一千七百多件,其中百分之六十以上是经济法规。与此同时,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还制定了一大批地方性的经济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这对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了促进和保证作用。  相似文献   

9.
有些同志认为环境保护法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甚至认为是经济法里的一个法律。这种认识对不对呢?我认为是不大切合实际的。主要理由如下: (一)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调整的是社会主义组织之间、社会主义组织与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而环境保护法调整的是因保护和改善环境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包括经济关系和其它社会关系,如政治关系、文化关系、人身关系等。例如大气污染事件,可能在几天内,使成百成千人死  相似文献   

10.
环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论环境法的特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前,环境法及环境法学的应有地位还没有得到公认和确立。有的人把环境法当作经济法或行政法中的一个部分;有的人视环境法为旁门小溪,把它摆到可缓可急、可大可小的轻微地位。这样不仅妨碍环境法及环境法学体系的建立和进一步发展,而且也妨碍整个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我认为环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提出以下意见进行商榷。从环境法发展的过程看,它已走上与其它法律部门平行的独立发展道路如同任何其它法律部门一样,环境法也有它自己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在十八世纪第一次工业大革命以前的漫长历史时期,人类的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即对环境自净能力的冲击不大,这时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自然资源利用或某些对人们生活有显著影响的方面,在法律上则出现了一些零散的具有保护局部环境作用的条文。  相似文献   

11.
能源是国家安全的命脉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能源问题已成为一个国家乃至全世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问题,能源法准确的法律定位将直接影响到制度的安排与实施,值得我们从理论上深入研究。本文从能源法的概念入手,提出能源法应当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相似文献   

12.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同时,进行了有关政治生活的立法。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的政治立法远不适应民主政治的实践和发展的需要,远远落后于刑事立法、民事立法和经济立法。造成这一状况的基本原因之一,是我们这个社会缺乏“政治法”的概念和意识,即使法学界和立法机关,也没有把政治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认真对待。因而,为了建立民主政治法律体系,以有效地保障、引导和推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政治法是否应当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作出充分的论证。  相似文献   

13.
朱刚 《法律与监督》2007,(12):40-41
在当下的世界结构中,中国不仅必须是一个“主权的中国”,而且还必须是一个“主体性的中国”  相似文献   

14.
经济法:法律部门划分的主客观统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现代大陆法的基本学说,源于文艺复兴时代以来对罗马法的研究及相应的资本主义实践。其法律部门划分并非建立在确切的学说和方法论之上,而仅是某种理念和实践的漂移之物。作为空前社会主义实践的组成部分,前苏联法学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试图将有关学说和方法给予科学、精确的定位,其精神可佳,却仍不自觉地陷入了教条和唯心论的误区。当代社会经济关系发生的深刻变革,对我国将上述二者粗糙地结合在一起的传统法律部门划分提出了挑战:法律部门究为何物?应怎样加以划分?对此如何作答,不仅决定着关于经济法现象的解释和定位,但凡涉及法律部门的任何问题,如劳动法、环境法、婚姻家庭法等是否及缘何是法律部门,中国古代有没有民法等,要对其深入探讨并作出科学的结论,都无法回避这一挑战。人们也正是在这个问题上受着某种思想禁锢,长期处于徘徊状态,无法取得突破。  相似文献   

15.
16.
经济法学的尴尬很大程度上源自针对经济法独立法律部门地位的由来已久的论争。要深入开展经济法学的研究,必须首先解决现代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并以恰当的方式回答什么是现代经济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现代经济法,其方位是确定的,而其界限却是模糊的,以此为基础确定经济法的方位时,“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论”是可以接受的  相似文献   

17.
左海聪 《法商研究》2005,22(2):36-39
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统一实体规范和争端解决程序规范的总称,具有自身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而且已经形成颇具规模的体系。因此,国际商法完全是一个独立的国际法部门。西方国家在20世纪60年代就基本确立了国际商法学的独立法学部门地位。在我国,将国际商法学作为广义国际经济法学的一部分是在目前条件不成熟时的可采之策。  相似文献   

18.
可持续发展法应成为独立法律部门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但是划分法律部门的前提和基础却是法律所调整的某一类社会关系的重要性、广泛程度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数量。一般而言,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能够达到一定的数量,本身也就表明该类社会关系的重要性及其广泛程度。现实情况也通常是出现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并累积到一定数量时,法学家们才会以是否有独特的调整对象或方法为标准来考虑是否应该划分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现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广泛程度已经到了该考虑是否将其划分为一个独立…  相似文献   

19.
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界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七大法律部门组成,而军事法并未获得官方认可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甚至有地方学者认为军事法不可能取得独立的法律部门地位。事实上,军事法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特殊的调整方法,军事法在运行过程中也呈现出其独有特点,这就为其取得独立法律部门地位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20.
<正> 一、经济法的性质(一)经济法的市场法性质1.近代法的特点在近代市民社会组成的同时,作为支持这个社会的法律制度而产生的近代法(包括公法和私法),是以保障有自由、平等、对等权利的"人"与"人"之间的私有权以及以此为依据的契约自由的法律体系而确立的。在近代国家和近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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