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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没有条约和互惠关系的情况下,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执行了中国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起涉外民商事判决,是为美国法院执行中国判决第一案。在该案中,美国法院以不方便法院原则论证了中国法院管辖权的合理性,适用判决做出地国即中国的法律确认了判决的终局效力,并以开放的司法心态否定了互惠原则在执行外国判决中的前提地位。中国法院在面对外国民商事判决时也应秉持积极、灵活的态度,尽快填补外国判决在中国执行的空白。  相似文献   

2.
国家行为原则作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判例构建的一项涉外司法原则,在其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中被各级联邦法院通过判例的形式不断地完善细化,成为了指导美国法院在审理涉及外国政府征收财产争议时的基本原则。但当存在明确的国际条约对政府征收行为进行规定时,美国法院认为可以依据具体条文排除该原则的适用。  相似文献   

3.
于宁 《研究生法学》2008,23(1):25-39
一 导言 条约在国内的适用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关于我国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在国内的适用问题,我国采取的是逐一立法的方式.^[3]国外法律制度的引介,对于一国法律制度的借鉴和完善是十分有意义的。事实上,许多外国法上的制度诸如沉默权、辩诉交易等都在中国引起了广泛地讨论。  相似文献   

4.
“条约必须信守”原则要求,承担了执行生效条约义务的国家必须在国内有效地履行所缔结的国际条约。但是,加拿大联邦政府在执行所缔结条约时存在一定困难。通过分析比较发现,加拿大履行条约的最大障碍存在于加拿大联邦制度。因为加拿大联邦制度无法有效解决联邦与地方的权力争端。  相似文献   

5.
缔约国在实施国际人权条约方面的经验与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施是人权国际保护的核心 ,但联合国人权条约下的报告制度面临着报告迟延、报告内容空泛和国家代表地位不一、阅历不足等问题 ;国家间指控制度基本上处于闲置状态 ;个人申诉制度则经受着申诉数量小的挑战。缔约国在国内层面对国际人权条约的实施面临自动执行与非自动执行、人权条约的地位、国际习惯法可否直接适用等问题 ,对此 ,缔约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各不相同。我国批准和加入的国际人权条约如何在国内实施的问题将会愈加迫切 ,应加强相关问题的研究。  相似文献   

6.
美国法律中的“自动执行条约”与“非自动执行条约”的区别虽已牢固确立,但是对于这个区别的精确本质是什么,却充满了争论与困惑,不只一个下级联邦法院宣称此区别是美国条约法中最让人困惑的问题;许多学者也力求澄清此区别,但是实际上他们不得不同意约翰、杰克逊的观点:“大量有关这个问题的学者著述并未解决围绕此问题的困惑。”[1]本文认为这诸多的学说混乱与司法困惑是由于法院和评论家没有认识到自动执行条约的四种理论是界限分明、互相独立的,不能把它们混为一谈。为了在遵循宪法分析原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此理论的发展,本文…  相似文献   

7.
白峻 《法制与社会》2011,(31):18-19
我国民商事立法及司法实践确立了民商事国际条约的优先、直接适用原则。对于我国已加入的条约,在当事人未协议选择时可直接自动适用。通过冲突规则适用外国法,在一定情形下可导致间接适用我国未加入的条约。多个条约共同调整某一民商事关系时,应以体系解释的方法选择适用效力最为优先的条约。当事人可以意思自治原则协议排除非强制性条约的适用。  相似文献   

8.
黄风 《中外法学》2011,(6):1151-1162
拟议中的我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应当确立国际条约规范优先适用原则,以解决国内法规范与条约规范之间可能出现的差异和冲突问题;可以借鉴一些国家的立法经验,将国际刑事法院与"外国"平等看待,采用相同的标准处理由国际刑事法院提出的司法协助请求;对于以资产追缴为目的开展的刑事司法协助应当掌握比较严格的审查条件,需要对"财物"一词作出特别解释;在为执行外国没收令规定具体条件时,可以不要求以有关人员被判定有罪为前提条件,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在逃或者失踪情况下,只要没收是依照请求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而决定的,同样可以获得承认和执行。  相似文献   

9.
张卫彬 《法学研究》2015,(2):192-208
领土主权属于一国的根本问题。由于部分领土条约相关条款过于原则或模糊不清,当事方会产生条约解释上的国际争端。通常,国际法院依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2条规定的解释规则进行阐释。但是,领土条约具有与一般条约不同的特性,这一特性也决定了其解释方法的特殊性。条约解释与争议领土主权的归属存在密切关系,不当解释会严重损害当事国的领土主权。正是出于此顾虑,国际法院过于严格遵照条约文本语言表述的精确性,但在司法实践中又出现一定的矛盾与反复,甚至在个案中弱化条约解释的价值,转而以有效统治作为判案的法理依据。国际法院的做法动摇了国际社会相关当事方将领土争端提交国际法院,采取法律方式解决纠纷的信心,值得关注和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以条约与国内法关系的基本理论为线索 ,分析了美国、欧共体及其成员国和日本等其他国家关于执行TRIPs协定的理论与实践。在分析了TRIPs协定特点的基础上 ,对我国在成为WTO成员国之后将如何执行协定提出了对策。  相似文献   

11.
条约必须信守原则作为国际法的一条重要原则,凡有条约义务的国家都应该贯彻执行,这是保障条约的完整性和维护国际法律秩序所必需的。然而,历史和事实证明押完全绝对地恪守这一原则又是不现实的。本文拟从情势变迁原则入手,考察条约义务应否绝对履行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陈华 《中外法学》1999,(6):65-70
<正> 由于各国在行政、立法、以及税收体制上存在差异,各缔约国间对其所达成的税收条约采 纳一致的解释方法成为税收条约发挥有效作用,实现在国家间公平地分派税收的目的的基础。 对条约采用共同的解释方法的重要性早已为西方各国所重视。许多发达国家对条约解释问题 或以国内立法,或以案例的形式做了明确的规定;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纳了《条约法维也纳公约 (The 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以下简称《维也纳公约》或《经济发展与合作 组织协定范本》(The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Model Con- vention,以下简称《经合组织范本》)中规定的条约解释规则。但是,税收条约解释上的冲突仍 在国家间普遍存在,对此问题的研究无疑将促进国际税收进一步趋于公平和有效。本文的目的 在于通过对《维也纳公约》,《经合组织范本》中规定的,以及美国所实行的税收条约解释方法的  相似文献   

13.
“世能案”等案例显示,非ICSID投资条约仲裁的司法审查面临质疑和争论,出现了一定的困境。从相关国内法院对案涉投资条约的解释与适用的视角出发可以发现,司法审查法院解释与适用投资条约的主体资格正当性不足,对投资条约解释和适用的公正性存疑,对条约法相关原则有所悖离。可见,一方面,因为完全套用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的法律制度,非ICSID投资条约仲裁司法审查法院对于相关国际投资条约的解释和适用面临制度上的困境;另一方面,有关国家法院的商事化立场又加剧了这种制度在实践中的困境。对非ICSID投资条约仲裁的改革,不应忽视其司法审查中的条约解释与适用问题。我国作为投资条约缔约国的具体应对建议包括改进投资条约关于非ICSID仲裁的仲裁地选定程序的规定,在投资条约中规定缔约国对条约的联合解释应约束仲裁的司法审查机关,推动建立全球性的国际投资条约仲裁裁决审查机制或上诉机制等。  相似文献   

14.
栗峥 《政法论坛》2012,(2):48-59
民事执行问题不仅是一个司法理论与实践问题,更主要的是一个社会问题。通过对全国执行情况的数据分析,我们发现,执行的结果已经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执行困境更多的表现为一种执行行为与心理的困难,而非结果上的困难。这说明,法院执行效果正在逐步改变执行难印象的社会惯性。为进一步化解执行难题,我们应当"向外用力",寻找司法之外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深层次原因,注重社会制度与情境的整体调试,破除单纯寻求公权力的绝对控制的理念,实现执行私有化,以"国家简约规制"为框架,授权民间组织或机构参与执行,建立相应监管机制的系统化执行体系,以形成人民法院执行指导权、民间组织或社会机构的执行操作权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执行监督权的"三权分立"格局,以进一步突破执行困境。  相似文献   

15.
条约的演化解释会引起条约语义变化,导致条约权利和义务的变动,对传统的国家同意原则造成冲击。具体表现在,对缔约时的原初意图进行演化解释,以《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解释要素掩盖演化解释中的语义变动,非缔约国要素对嗣后行为逐渐产生影响。演化解释冲击国家同意原则,其内在机理包括心理因素、实践因素和机制因素。演化解释一定程度上可推进条约体系的自动更新,符合国际秩序自动微调的现实需要,逐渐发展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解释通则中,时间要素被强化的一项细化解释方法,但也可能冲击甚至突破国家同意原则。中国需要及时把握条约演化解释的发展规律和深远影响并及时作出因应。  相似文献   

16.
中国迄今已参加26项人权条约并且对其中的16项条约提具了保留,中国对人权条约提具保留的原因、保留的内容和保留的决定机关均有一定的特点.但中国对人权条约提具保留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表现为:中国的保留国内法完全空白;没有说明保留的理由;保留实践比较单一;迄今为止没有全面回顾审查已经作出的保留.国际法院对灭种罪公约的咨询意见、《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与《实践指南》逐步确立了现代人权条约保留制度,促使中国采取更加谨慎的保留态度和灵活的措施.我国在执行人权条约过程中关于保留的改进措施包括:中国应该积极制定条约保留法律规则,为人权条约的保留提供法律依据;对人权条约作出保留应该尽可能说明理由;重视应对外国对人权条约的保留;全面评估已经提具的关于人权条约的保留,然后把它们分为继续保留类、撤回保留类和需要改进类.  相似文献   

17.
阿伯特案是美国最高法院在国际家庭法领域审理的第一案,也是后伦奎斯特时代法院纯粹解释私法条约的第一案。该案意味着含有目的解释的善意解释和扩张解释方法在21世纪的复活,推翻了除非存在约文歧义才可使用补充资料于条约解释的做法,对于统一美国法院条约解释方法,指导低级法院处理条约案件具有重要意义。该案认定父母一方对于儿童离境的否决权构成海牙公约下的监护权,有助于实现海牙公约阻止并避免儿童被国际诱拐的目的,这对于海牙公约的统一解释和一致适用来说,其影响也不可估量。  相似文献   

18.
在WTO争端解决实践中,WTO争端解决机构的报告对WTO各涵盖协定进行了丰富的解释。中国诉美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争端解决案中,中国与美国围绕"公共机构"的认定这一问题展开激烈的辩驳。专家组与上诉机构采用近乎完全相同的条约解释方法,却对该问题作出截然不同的裁决。本文拟通过分析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报告中关于"公共机构"的法律解释,探求导致不同裁决的主要原因,以期对条约解释作出更为深入的理解。  相似文献   

19.
谷佳杰 《当代法学》2015,(2):136-145
新民诉法实施以来,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业已成为全国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工作的重心。然而,立法规定的原则性、司法解释的简单化及地方性规范文件的差异,使得司法实践中做法不一,引发了解决"执行乱"的"一元化"制度设计与解决"执行乱"、缓解"执行难"的"二元化"程序配置的分歧。执行率的定量分析结论表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缓解"执行难"的制度功能并未得到很好的实现。由于程序结构无法缓解"执行难",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应当确立"一元化"的制度设计。为此,在将制度目的定位于解决"执行乱"的基础上,以审慎原则、比例原则和协作原则为总体指引,进一步厘清执行监督的程序规则,明确执行监督的法律效力,才能推动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规范完善。  相似文献   

20.
条约方式是确立相邻国家间和平友好关系的重要手段,有关方面条约范式的形成对于指导睦邻关系条约实践,宣示或强化条约的约束力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和影响。随着睦邻关系条约实践的发展,尤其是在现代的国际法体制下,睦邻友好条约已成为确立睦邻关系的国际习惯性做法,在形式、性质、内容和程序方面也体现出共同的特征。伴随着新中国睦邻外交政策的演进,逐渐形成中国式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成为我国实施"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周边外交方针的基本手段。面对中国—东盟睦邻外交实践的创新发展,中国式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在东盟的推进面临新的挑战,必须考虑条约目标定位、条约形式和条约内容方面的特殊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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