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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8 毫秒
1.
论行政文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文明作为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整个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人类在改造社会、完善自身过程中创造和积累的所有的积极的行政成果以及与社会生产力相适应的行政进步状态。行政文明具有阶级性、复杂性、动态性、世界性和民族性等特点。要实现建设中国特色行政文明的战略目标 ,应在行政民主化、行政法治化、行政科学化、行政高效化、行政公开化、行政清廉化和行政文化世俗化等方面不懈努力  相似文献   

2.
论行政法治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实施 ,行政法治也成为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行政权的日益发展 ,行政权力的腐蚀性特征 ,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等 ,要求行政法治。而行政法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既要有紧迫感 ,又要有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本文认为主要要作好以下工作 :改进行政立法 ,制定良好的行政法律 ;把握法治形式价值 ,切实依法行政 ;完善监督机制 ,对行政权施行有效监督。  相似文献   

3.
法治与文明的一体化关系已成为时代潮流,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以及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保障和促进我国社会全面进步缺一不可。法治文明对整个制度文明起着确认、维护、保障和促进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4.
行政立法不作为的控制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具有重要的价值,其内涵和类型有待澄清。行政立法属于一种独特的裁量类型,比行政裁量享有更大的自主空间,同时受到授权条款的约束。赋予公民立法请求权,是参与民主发展、公民基本权利保护和对行政权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体现,行政立法请求权应当在我国法律中予以确认。行政立法不作为的构成要件可从授权立法条款、行政立法事实、行政立法程序以及对公民权利的影响来展开。  相似文献   

5.
论行政规划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行政规划作为一种重要的行政手段,在现代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必须加强对行政规划的法律控制,使其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对行政规划的法律控制主要是程序控制,包括拟定程序和确定程序,而针对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的救济和针对行政规划变更和中止的信赖保护救济是对行政规划提起法律救济的两种主要途径.  相似文献   

6.
无效行政行为是对行政行为公定力的否定。我国行政法学理论界对无效行政行为理论一直少有系统阐述。本文在界定无效行政行为内涵和处延的基础上,提出以私力救济(相对方行使抵抗权)和公力救济(相对方提起确认无效之诉)相结合来对无效行政行为进行救济的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7.
论民主制行政法治范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宪政对行政法治的制度安排所采用的是官僚制行政范式.在现代社会日益复杂化、高风险的情势下,官僚制行政法治范式表现出深嵌其结构中的内在局限性,其根本缺陷是其在执法过程中有背离执法为民的可能性.民主制行政法治范式以其对现实的有效回应能力和执法为民的价值观契合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相似文献   

8.
论法治文明与人文精神的张扬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术界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人文精神弘扬问题有很多讨论,其中法治与人文精神关系是重要内容.法治不能看作只是对社会进行控制的方式,它也是一种价值趋向.法治文明与人文精神有着内在联系,这也是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时要强调德治的重要根据.  相似文献   

9.
行政约谈在实施中存在“缺位”“越位”以及缺乏实效的困境,在制度上存在立法层次低以及不健全的缺陷。应定位行政约谈为行政事实行为中的非正式行政行为,将行政约谈的类型分为常态的行政约谈与异化的行政约谈;常态的行政约谈包括行政指导型约谈与行政调解型约谈,异化的行政约谈包括行政命令型约谈与行政处罚型约谈。应制定《行政约谈条例》进行统一立法,以“依法约谈”为基本原则,以政府职能边界、约谈对象违法情形、与其他行政行为关系三个标准确定行政约谈的适用范围,构建能够保障约谈对象与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及行政约谈的实效性与效率的程序制度,将行政命令型约谈、行政处罚型约谈、规制性行政指导型约谈纳入行政救济的范围。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讼法》对规范行政行为程序违法问题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在国家层面尚未出台行政程序法典这一背景之下。虽然关于保证行政主体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职权方面,《行政诉讼法》有比较完善的规定,但是在行政程序违法的基本类型和处理方式以及责任机制等方面仍然缺乏系统且完整的制度性安排。因此,对待行政行为程序违法问题,必须在行政法治语境下探讨,以是否与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存在利害关系为逻辑起点进行考究,根据程序违法程度的差异性具体地进行类型化分析,进而寻求不同裁判类型之诉讼规范化路径,最终充分实现权利保障之内涵。  相似文献   

11.
早期的行政组织概念缺乏法律语境,研究方法和思路过分迁就行政组织学,过多的行政组织学意义而失去行政组织法律人格意义,显得苍白和空泛,不利于行政组织法的健康发展和完善。另一方面,行政主体概念源于行政诉讼理论阐述的需要,也缺乏全面的概括性和合理的涵盖性。行政法人概念恰恰弥补这些不足,其自身既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底蕴,也具有符合我国行政法实际应用的较为宽泛的外延,它配合学界已有的较为成熟的行政主体概念,可以摆脱目前行政主体概念面临的困境。  相似文献   

12.
分析了政治文明与法制文明的关系,并从政治文明与法制文明的相互关系上,从政治文明建设的具体内容上,探讨了法制文明对政治文明的不可替代作用。提出法制文明建设在实现政治文明中,必须将法制文明建设与政治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必须严格执法,惩治司法腐败,必须树立与时代相适应的法律意识。  相似文献   

13.
文明社会的建立与发展需要法治环境的配合。我国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将"政治文明"载入宪法,为我国新时期政治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最高法律依据和保障。行政是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文明是构成政治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行政文明的建设不能背离法治,其自身的建设过程应该是一个法治化的过程。行政文明建设的权力渊源、实施主体、价值追求、行动指向、实施方式、行为后果及福利归属等都有其具体的法治化要求。  相似文献   

14.
随着现代法制文明的进一步发展,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行为在现代行政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我国社会主义实践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对于非强制性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方造成的利益侵害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救济,这种严重的法律救济缺失,给我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造成了严重障碍,所以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司法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5.
试析伦理文明与法制文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 ,客观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思路 :一种是伦理文明 ,一种是法制文明。以伦理为本位 ,以道德教化作为根本手段来建设精神文明 ,在今天是行不通的。法制文明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更高阶段 ,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应当走法制文明的道路  相似文献   

16.
高校学生管理行为侵权的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高校管理是维护学校秩序、保障学校生活良性运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条件。然而由于高校与学生的关系问题、高校管理权的性质问题没有定论诸多原因,使得高校在其管理中侵犯大学生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大学生状告学校侵权的法律纠纷也呈上升趋势。当务之急是迅速健全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完善救济渠道,以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行政垄断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我国存在的垄断现象,主要是行政垄断。从实践中看,行政垄断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和广泛关注。文章从基本概念出发,对行政垄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18.
行政机关的信访处理行为应当纳入行政复议的范围,因为信访是否可以纳入行政复议的范畴,根本上取决于信访本身的属性及其与复议和诉讼的关系。具体而言,信访作为监督和(特殊)救济机制,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机关的信访处理获得是针对信访投诉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行政复议的受案条件。此外,从信访、复议和诉讼的关系来看,信访既不应是超越于法律监督和救济制度之上的机制,也不应当是独立于法律监督和救济之外的机制,它只能是在法律范畴内、能够与既有法律监督和救济机制相衔接的机制。  相似文献   

19.
网络是人类物质与精神生活的基础性依托,也是法律关系存在条件、存在空间和法律制度变化的重要影响因素。在当下,网络的法律地位缺乏基础性研究。《民法典》的"网络"有四种意指:与报刊并列作为媒体、作为虚拟财产存在空间、作为包含互联网的信息渠道和在线服务平台。《民法典》把网络与报刊并列为媒体一部分,是在具有高位阶法律效力成文法中第一次确认了网络与媒体的关系,确定了网络可以是涉及名誉权纠纷的民事主体,能够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网络是有确定责任主体和法定代表人的网络信息服务者。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以五种区分方式对网络的媒体属性部分进行了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行政确认,比《民法典》对网络媒体属性部分的界定更为精确。《民法典》中"网络"的法律地位分为作为民事主体、作为法律关系存在空间、作为法律信息公开渠道、作为法律关系特殊要素四种情况,体现了其权利义务的相应程度。  相似文献   

20.
论行政裁决之法律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裁决制度是我国行政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着我国依法行政的实现进程。文章从行政裁决之法律救济入手,探讨了制约行政裁决之法律救济的价值目标和法律规定等因素,并认为对行政裁决的法律救济应以行政裁决的价值目标为基点,根据行政裁决范围、种类、行使方式及当事人的诉讼标的的不同,灵活确定不同的法律救济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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