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理论中一个重要的范畴,关于这一范畴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如何把握,是目前刑法学界争议较大的问题。本文从马克思经典论述中能否寻到犯罪客体的理论依据出发,认为将犯罪客体作为犯罪构成的一个要件并不科学。为了确立犯罪对象在犯罪构成中应有的地位,本文对此进行了多向度的分析,从而廓清了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在犯罪构成理论中应有的地位。 相似文献
2.
3.
4.
5.
违法性判断的缺失是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而现有犯罪构成要件中犯罪客体要件并不具备犯罪区分功能,将违法性概念融入到犯罪客体要件之内,有利于现有犯罪构成理论矛盾的解决。考虑到我国刑法中存在罪量因素,改造后的犯罪客体应采用实质违法性标准,在违法性判断过程中应坚持法益侵害说。将犯罪客体置放于犯罪构成体系中最后一个要件,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6.
7.
犯罪客体的内容是指一定主体的权利或利益 ,而不是社会关系 ,它由犯罪对象来表明其客观存在。犯罪客体决定犯罪对象的社会或法律属性。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统一于犯罪构成客体要件之中 ,是犯罪客体要件下面的独立要件。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一样 ,在犯罪构成体系中处于共同要件的地位。 相似文献
8.
9.
10.
华东政法学院杨兴培在《中国刑事法杂志》(北京)2006年第6期上著文《犯罪客体——一个巨大而空洞的价值符号》说,传统的犯罪客体理论在其历史起源上是随着社会主义刑法理论中曾经出现过的政治需要高于一切、政治压倒法律的理论氛围的形成而产生的。这种即使在外观上具有政治观念图腾的形式表现,依然无法掩盖其实际上不过还是一个巨大而空洞的价值符号。其实,犯罪客体实际上是价值评价的产物而非刑法规范的产物。 相似文献
11.
“犯罪客体不要说”之检讨——从比较法的视角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不同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中,规范评价是必不可少的一个要素。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中的犯罪客体要件相当于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中的违法性。犯罪客体要件不但具有规范评价机能,而且具有出罪机能。任何不要犯罪客体要件或者将犯罪客体要件与其他犯罪构成要件合并的犯罪构成理论,都将有严重的缺陷。 相似文献
12.
<正>犯罪概念是指对"犯罪"一词之定义。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之规定,通常将其定义为:犯罪是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概言之,犯罪具有三性: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而犯罪客体则是属于犯罪构成的四要件之一,通常定义为:是指刑 相似文献
13.
14.
柳忠卫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6,9(5):114-118
商业贿赂犯罪是近年来我国刑事政策上治理的重点。对于这种犯罪从理论上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有助于我们了解这种犯罪的规律和特点,以及对这种犯罪准确惩处,有利于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发生。本组笔谈共有6篇文章,分别从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的基本思路、商业贿赂犯罪的概念与立法、商业贿赂犯罪的客体解读、临床医生收取红包行为的性质、我国商业贿赂犯罪的立法完善及商业贿赂犯罪的侦查管辖与证据效力等方面展开分析,以期引起讨论。 相似文献
15.
犯罪对象的问题在我国刑法理论界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犯罪对象的概念、犯罪对象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是否每一个具体的犯罪都有犯罪对象等等问题的存在导致犯罪对象研究的混乱.而理论上的这些困惑主要是源于对犯罪对象的定义不明确,致使它同时含有犯罪客体的表现形式与行为指向的具体人和物这两层含义,进而在理论体系中拥有双重身份.本文试... 相似文献
16.
在实然的层面上,当前的罪数理论并没有真正贯彻犯罪构成的罪数标准;在应然的层面上,犯罪构成也不应当成为罪数的判断标准。罪数的判断标准应当是犯罪客体的重合性。若多个犯罪构成是在对同一客体的同一次侵犯过程中实现的,则此多个犯罪构成的客体具有重合性,属于一罪形态;反之,则此多个犯罪构成不具有重合性,属于数罪形态。据此,法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吸收犯属于一罪形态,应从一罪处断;连续犯、想象竞合犯、牵连犯属于数罪形态,应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7.
对于假冒专利罪,许多学者认为该罪的客体是专利权,犯罪对象是专利.其实前者不确切,有待明晰;而后者是个误区,有必要予以界定. 相似文献
18.
犯罪客体——一个巨大而空洞的价值符号——从价值与规范的相互关系中重新审视“犯罪客体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的犯罪客体理论在其历史的起源上是随着社会主义刑法理论中曾经出现过的政治需要高于一切、政治压倒法律的理论氛围的形成而产生的,这种即使在外观上具有政治观念图腾的形式表现,依然无法掩盖其实际上不过还是一个巨大而空洞的价值符号.为此我们有必要通过实践的考察分析和理论的反思批评,深刻地认识到犯罪客体的神秘产生、神奇发展和神圣地位确立过程中所蕴含的历史吊诡;认识到犯罪客体实际上是价值评价的产物而非刑法规范的产物,所谓"犯罪客体"所蕴含的社会危害性问题已经在刑事立法过程中先行予以解决了;在刑事司法实践过程中,应该从价值与规范的相互关系中认识到传统的"犯罪客体"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不能起到规范的作用.由此进而可以对犯罪客体理论进行全面和彻底的否定,从而最终结束它在我国曾经无限风光的历史命运. 相似文献
19.
法律的犯罪构成与犯罪构成理论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它们解决的问题都是围绕着什么是犯罪进行的。但犯罪构成理论与犯罪构成的法律表现又是不同的,如何正确把握两者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从对恐怖主义犯罪防范的现实需要看,恐怖主义的犯罪客体具体划分为物质性犯罪客体与非物质性犯罪客体,二者各有自己的内容与特点。在防范恐怖主义犯罪过程中应采取“虚”、“实”两方面对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