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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青海土族地区土司制度述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封建王朝对中国西南和西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统治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由中央政府册封各族首领世袭官职,充当地方政权机构长官。土族为青海所特有之民族,据有关史料记载,青海地区共有土司十九家,其中土族地区十四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关于这一地区土司制度的系统阐述,论者殊少。本文拟就此作初步的阐述,以期抛砖引玉。一元朝以前,历代中央王朝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拢络统治,大都采用怀柔、和亲、羁縻等政策。到元代始设土司制度,委任少数民族为首领,管理其民。明太祖朱元璋立国后,仿效汉武帝“开拓河…  相似文献   

2.
<正> 我们历史上的明清时代,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控制,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制定了土司制度,同样,在甘、青一带少数民族地区也实行了这一制度,其中以土族地区十六家土司势力最大。从土司制度的形成(明初)到废除(1931年)约五百多年间,这些土族土司多能协助中央,调和民族关系,成为封建政府在西北边陲的得力助手。他们“与民错杂而居,联营结社”,与各族团结融合,携手本地建设,“绝不类蜀、黔诸  相似文献   

3.
土司制度是元明及清前期封建王朝对我国西南、西北等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一种管理制度,是从历代“羁縻政策”发展而来。历史时期重庆民族地区土司主要包括石砫马氏土司,酉阳冉氏土司,秀山平茶、邑梅、石耶和地坝四个杨氏土司。重庆土司制度包括职衔制度、承袭制度、升迁制度、惩罚制度、贡赋制度、土兵制度和教育制度等七个方面的内容。探讨历史时期重庆民族地区土司制度,有助于专家学者们更加深入地研究我国元明清时期的土司制度。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封建制度早已土崩瓦解了,然而,腐朽的封建意识形态,至今在我们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散发着毒气。反映在政治上,封建专制时代的一套腐朽作风还有不小市场,如某些领导同志中,特权思想与家长作风严重存在,相当一部分群众中,“忠君”思想、奴隶主义根深蒂固,致使林彪、“四人帮”一伙利用封建主义余毒,制造现代迷信,大搞封建君主专制式的统治。反映在组织上,干部职务的终身制,论资排辈,宗族门阀土义,行帮思想等,深得一些人崇尚效法,致使封建官僚之风在新兴的国家机器  相似文献   

5.
宗教自其产生至今约有十万年的历史了。在翻天覆地的人类历史进程中,尽管沧海桑田,宗教却不断地变换着形式,适应着不断发展变化了的社会而存在,就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在地球上生存的42亿人口中,据估计,全世界现有宗教徒超过25亿人,占总人口的五  相似文献   

6.
刘瑞清 《阴山学刊》2009,22(1):73-77
中国古代私学能长期存在有着多种原因:其一,封建自然经济是中国古代私学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其二,迎合封建专制统治是私学长期存在的前提条件;其三,私学自身不断发展完善及其灵活的办学方式是私学长期存在的体制原因;其四,私学教师的作用是中国古代私学长期存在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  相似文献   

7.
中世纪的欧洲,庄园经济是主要的经营形态,也是封建主义统治的基础。但是在中国封建社会,庄园经济却没有发展起来。奴隶制在中国瓦解之后,土地就可以自由买卖,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即自耕农)就成为广泛存在的经营形态。在封建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在封建地主大土地所有制的掠夺下,小农经济虽然很不稳定,占有的土地经常受到地主、官僚和商人的吞并和掠夺,使小农沦为依附大地主的佃客或无职业的流民。但是,小农经济是很顽固的,它经过一番艰苦的斗争后,又会复苏并得到发展。为什么小农经济在中国封建社会中能长期存在下来,成为中国封建主义中央集权制的统治基础?小农经济为什么在与大土地占有制的地主经济屡经搏斗后,能够生存下来,而不被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吞灭呢?这有其复杂的政治和经济原因。  相似文献   

8.
明代鄂西土司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今鄂西土家族地区,明代曾实行土司制度.明代鄂西土司制度,是在朱元璋大败陈友谅之后,录用元代归附土官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据《明史·湖广土司列传》载:湖广土司地区"溪峒深阻,易于寇盗,元末滋甚.陈友谅据湖、湘间,啖以利,资其兵为用.诸苗亦为尽力,有乞兵旁寨为之驱使者,友谅以此益肆.及太祖歼友谅于鄱阳,进克武昌,湖南诸郡望风归附,元时所置宣慰、安抚、长官司之属,皆先后迎降."按:明代鄂西土司地区,是包括在此文中的"湖南"范围之内的.据《大明一统志》编目次序,施州卫军民指挥使司(今鄂西)与  相似文献   

9.
湖广土司制度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今湘鄂西土家族地区,明朝洪武年间,曾经实行土司制度,设置过各级土官,史称湖广土司。这一制度,对于土家族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发生过重大影响。一今湘鄂西地区,自古以来就是少数民族生息、繁衍的地域。春秋时,鄂西属巴国地,后来属楚巫郡地。湘西属楚地。白起伐楚,略取“蛮夷”,秦曾在此置黔中郡(《十道志》下)。两汉时,改黔中郡为武陵郡。唐时,这一带属溪州、施州(《元和郡县志》江南道六)。汉唐以来,对这一地区均实行松弛的羁縻政策。  相似文献   

10.
明代,对元代所封的土司,采取“西南夷来归者,即用原官授之”(《明史·土司列传》序)的原则。朱元璋在平定陈友谅后,元时所置湖南的宣慰、安抚、长官司之属,皆先后迎降,“当是时,田州岑氏、龙州赵氏、播州杨氏、贵州安氏,其杂处两广川云诸大姓,畏威怀德,以次服属。有明三百年,抚有西南诸土司,实自此始”(《蛮司合志》卷一)。就是说,明代土司制度的建立,是以湖湘诸土司的归附启其端,继而今贵州地区等西南诸大姓以次服属总其成的。  相似文献   

11.
青海土司制度概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概述了青海土司制度发展变化的历史过程,比较系统地介绍了青海农牧业地区各家土司的情况,并对青海土司的特点、基本结构及其活动性质作了初步探讨。文章引用资料丰富,涉及的范围也比较广泛,对研究青海地方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2.
青海土司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司制度是我国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特殊地方行政体制。明清时期青海地区的土族、撒拉族中也实行了土司制度。本文从土族、撒拉族所处的历史背景、民族属性、地理环境条件、生产方式等方面,分析了土司产生的原因。认为土司制度是明清中央政权在这一地区实行的符合民族特点的地方行政体制,对稳定边疆地区的局势、调和民族关系、维护明清的封建统治,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清代广西土司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清兵入关后,于顺治三年(1646年)开始向西南进攻,以消灭明王朝的残余势力。在逐步占领广西过程中,当地土司分三批先后迎降。在“因明制”的基础上,建立了清代广西土司制度。广西土司总数笔者据《清史稿》、光绪《大清会典事例》、乾隆《历代职官表》、嘉庆《广西通志》诸籍统计,清代广西土司共有四十六人。其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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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元、明、清以及近代,如同云贵、湖广、四川一些少数民族区域一样,河湟洮岷流域的甘青民族杂居区,也星罗棋布地分布着许多大大小小的土司。他们,曾经是封建中央王朝经营西北的一支重要力量,在西北的政治、经济、军事活动中,起过重要作用。作为这种局部地区的特殊政治体制的土司制度,既体现了封建王朝当时的民族政策和营边政策,也反映了一些少数民族历史变迁的复杂历程。 然而,土司制最完善的明代,《明史·土司传》却不录甘青,只有赵安、李英、鲁鉴、祁秉忠等功绩卓著的几个土司散见于列传。《清史稿》虽为甘青土司立传,又不免疏漏舛误、零乱失次。  相似文献   

15.
<正> 姓名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姓名起源之初以氏族、部落、神祗、地域、国名为号,以其特有的号,界定群体范围,强化个体意识,使群与群之间、人与人之间在称谓是加以区别。然而,随着人类社会历史的不断发展,姓名的原始功能渐渐弱化,当今则成为人际社会交往的信息符号了。在我国五十六个民族中,各民族姓名的称谓、  相似文献   

16.
明代广西土司,在元代的基础上发展成“惟苍梧一道无土司”。关于广西土司数,据《古今图书集成》载:广西布政司领长官司三,隶兵部武选司。土官一百九十七,其中知府四人,知州三十三人,同知一人,知县六人,县丞一人,主簿一人,典史二人,巡检十三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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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省民和县官亭地区土族的民间文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具有浓郁的民族色彩和独特的民族风格。本文试从以下三个方面分别作一粗略介绍。 一、内容丰富的婚礼歌 在当地,把婚礼歌叫做“道”,“道拉”是唱歌的意思。通常演唱的开头一句总是“一道拉呀道尼者”,译成汉语是“把  相似文献   

18.
云南边疆土司制度的终结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云南边疆土司制度的终结述论王文成元代以来.中央王朝相继在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封委了一批土司.确立了土司制度。在明清之际西南地区大规模的改土归流高潮中,山于这一地区大多属于“江外”“宜土不宜流”的地区,土司制度完整地保留了厂来。近代以来。清政府和民国政府虽...  相似文献   

19.
土司制是元明清三代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的一项重要措施,但由于《明史·土司传》未收甘青地区的土司,导致一些学者误认为甘青地区元、明时尚没有土司,这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作者认为元、明、清三代甘青地区不仅有数以百计的土司,前后相承,衔接清楚,有自身形成的条件和特点,而且其建制多有创意。  相似文献   

20.
乌江下游土司时期贡赋制度考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贡赋制度是土司制度的主要内容。贡赋包括贡赐和赋税两方面的内容。历代中央王朝既把贡赋制度作为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统治的一种经济手段,也把它作为考量土官是否忠于中央王朝的一种重要标志。贡赋制度虽然加重了土司对土民的盘剥,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乌江下游土家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民族、国家意识的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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