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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指国家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2008年年底,全国113个重点环保城市的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100%达标。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关系到抓好我国水环境保护工作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工作。从2008年6月1日,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施行,针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具体规定,新《水污染防治法》是怎样布局的,有哪些重要的突破和意义,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污控司饮用水源保护处石效卷处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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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29日,国家环保总局在京召开全国环境监测工作会议。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加强环境监测,是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的必然要求,是提升环境管理能力的迫切需要,是深化国际环境合作的有效手段。要进一步明确新时期环境监测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全力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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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十五,把握十一五——解读《国家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二氧化硫作为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之一,以及由其主要产生的酸雨是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最近,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国家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为使读者对我国的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整体情况有一个较为直观的感受,本刊记者对总局污控司副司长李新民进行访谈,从几个主要方面对规划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