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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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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了解和研究海洋国土,首先需要更多地了解国际法上领土的各个方面,而这点在我国海洋法学界尤其是海洋管理部门还较为薄弱。众所周知,领土的诸多问题直接涉及到国家的权益,如边界划定、海域和岛屿争议的解决等等问题。本期为第二讲《国际法上的领土》。  相似文献   

2.
领土主权,在满足国际法的程序与实体要件的前提下形成。领土主权分为原始主权和继受主权,没有原始主权的终结即无从产生继受主权。早期国际法承认"发现"即产生完整的领土主权,而现代国际法则要求新领土主权的产生必须满足"发现—占领"原则。中国依据上述原则取得钓鱼岛群岛的领土主权且具有定局性。通过对中国钓鱼岛群岛领土主权的定局性进行探讨,有利于理解与维护中国相关争议区域的领土主权,并对维护中国的领土主权和国家利益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蕴灵 《海洋世界》2014,(11):36-39
海军战史上的光辉一役侵入我领海的南越舰艇"怒涛"号,悍然将悬挂五星红旗在西沙群岛海域作业的中国渔船撞沉,年轻的渔民于化龙一家三口落水遇险,漂流海上的于化龙被中国海军救起,他怀着满腔仇恨参军入伍,立誓要成为一名英勇抗敌的海军战士。在人民军队的大熔炉锻炼下,于化龙逐渐克服了自己一心只想报私仇的狭隘思想,最终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海军舰长。而面对再次侵入我领海、破坏中国渔民正常生产的南越舰艇"怒涛"号,  相似文献   

4.
加拿大是最大的北极国家之一。它对北极地区提出领土主权的要求已有很长的历史。经过100多年来的惨淡经营,加拿大对其北极地区的领土主权已基本确立。本文以历史角度探讨加拿大取得北极领土的过程以及遇到的障碍,有助于读者了解北极地区领土的分割状况。一、加拿大对北极陆地和岛屿的主权1870年,加拿大根据英国枢密院的一项命令取得了哈得孙湾的全部领土。但这一领土转让并不  相似文献   

5.
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中国对它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不仅有我国的大量史实为佐证,而且早已为世界各国所公认。可是近些年来竟有人无事生非,悍然侵犯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特别是越南当局自1975年后一反其以往,一再声明反对中国对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享有合法主权,公然出兵侵占我国南沙群岛,胡说南沙群岛是“越南领土”。1979年和1982年越南外交部分别公布白皮书,拼凑和编造了一些自相矛盾,根  相似文献   

6.
了解和研究海洋国土,首先需要更多地了解国际法上领土的各个方面,而这点在我国海洋法学界尤其是海洋管理部门还较为薄弱。众所周知,领土的诸多问题直接涉及到国家的权益,如边界划定、海域和岛屿争议的解决等等问题。因此,我们认为宣传和普及这方面的基本知识还是很重要的。从本期开始本刊就《国际法上的领土》这一专题开办讲座,内容共分4讲,将分4期陆续刊出。  相似文献   

7.
《海洋开发与管理》2012,29(10):24-28
(2012年9月)前言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论从历史、地理还是从法理的角度来看,钓鱼岛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本在1895年利用甲午战争窃取钓鱼岛是非法无效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钓鱼岛回归中国。无论日本  相似文献   

8.
翻开世界地图,一眼便可看到在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和北冰洋中分布着许许多多的岛屿,这些岛屿虽然生成原因、地理位置、地质构造以及形状大小等方面千差万别,但却由于某些历史原因或一定的联系,构成了一系列的群岛。这些群岛从地理地质特征上,可以大体划分为大陆型群岛和大洋型群岛。在国际海洋法  相似文献   

9.
环北极国家针对北极的科考行动引发的争端,并非对北极主权的争夺,其实质是对北极地区海底大陆架的争夺。从国际法角度看,北极属国际海域,而非无主地;其海底应为国家管辖范围或国际海底区域,而非国家领土;各国对北极海底拥有的只能是主权权利而非主权;目前国家间的争端应通过多边谈判,利用外交途径解决。  相似文献   

10.
<南极条约>的成功签署与运作,不仅缓解了当时的南极洲领土主权纷争,倡导了科学研究精神与环境保护意识,而且向世人表明:世界备国在为了全人类的利益、世界和平与进步的宗旨下,是可以走在一起并一道工作和对话的.现今,人类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难题面前,不正是在呼唤这种"为了全人类的利益须加强世界各国的合作与共识吗?"因此,<南极条约>不仅有其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有其深远的全球意义,堪称国际法公约的典范.  相似文献   

11.
《海洋世界》2007,(9):4-5
进入8月以来,韩国多方在中国领土苏岩礁上大做文章,强行设立所谓的“离于岛日”,提供所谓的“离于岛日”潮汐预报,成立“离于岛”“民间”研究会,欲加大以礁变岛的力度,从而试图单方面把位于中韩两国专属经济区主张重叠区的苏岩礁变成韩国的领土。[第一段]  相似文献   

12.
南沙现状、争端与国际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自古以来,南沙群岛就是我国的固有领土,我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不可争辩的主权。然而,70年代以后,周边一些国家不顾历史事实,相继对南沙提出主权要求,侵占部分岛礁,建立军事基地,进行资源开发,致使我国的主权受到严重侵犯。特别是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  相似文献   

13.
自2005年5月“春晓事件”发生以来,日本方面以所谓国际法依据和“吸管效应”指责中方侵害其海洋权益,导致中日东海划界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在东海划界问题上,日方主张所谓“中间线”方案,并以所谓“中间线原则是强制性原则”和“专属经济区制度已取代大陆架制度”的论点作为支持其方案的重要国际法依据。文章从国际法的两个渊源——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入手,推翻了日方的这两个依据。  相似文献   

14.
全球气候变化及其引发的负面影响是当今人类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地球工程因被认为是减缓甚至扭转气候变化的切实可行的方案之一而备受关注。为推动地球工程技术的发展和相关国际法的完善,文章分析海洋施肥、人工上升流、人工海洋碱化、海洋云增白和海底造墙5种海洋地球工程的技术原理、研究进展及其在具体实施中对现行国际法的挑战。研究结果表明:无论是处于理论模拟阶段还是处于实验阶段,上述海洋地球工程技术都显示其减缓气候变化的潜力,同时也存在对海洋环境和人类生活的潜在风险;由于科学的不确定性和国际法的模糊性,各项技术在实际应用中都存在与国际法的冲突或适用问题,但目前从科研实践角度分析具体技术涉及的相关国际法问题的研究较少;虽然应在国际法框架下进行探索性研究,然而目前有关地球工程技术的国际法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中仍存在很多争议。因此,必须加强对地球工程技术的研究,将技术风险降到最低,并在科学探索中做好环境基线研究,完善技术探索的环境影响评估方法;随着旨在减缓气候变化的小规模地球工程研究得到越来越多的支持,更应明确地球工程技术在国际法中的地位,建立合理的法律框架,推进国际法的改进。  相似文献   

15.
翻开世界海战史,有这样一艘战舰:它在海战中没让对手占到便宜,却受国际法的无形逼迫而走向自我毁灭。它便是名噪一时的纳粹德国海上袭击舰“斯佩伯爵”号。1939年12月13日,在南大西洋航线上击沉了9艘英国运输船的德国袖珍战列舰“斯佩伯爵”号,于南美拉普拉塔河口外海域遭海军准将哈伍德率领的英国 G 搜索舰队截击,双方随即  相似文献   

16.
海洋环境保护:国际法趋势与国内法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国际海洋环境立法迄今已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其中每个不同阶段都有与当时特定历史环境相适应的特点。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国际海洋环境立法呈现出整体性和综合性的态势。现在这种趋势更加强烈,代表了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发展的大方向,对全球及各国的海洋环境与资源管理具有重大影响。我国国内立法经过二十年的不断努力,已初步建成了海洋环境法律体系,但与国际的发展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我国的海洋环境立法在整体性和综合性的发展方向仍面临许多重大的挑战。  相似文献   

17.
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中国通过“发现”和“有效占有”取得了对南海诸岛的领土主权,这在历史和法理上,都具有无可辩驳的充分根据。一、国际法上的发现和有效占有在国际法上,发现和有效占有是先占制度中两个相互关联的阶段。先占是国际法上领土取得和变更的一种古老方式,其含义是一个国家通过占有取得无主土地的主权,而无主土地是指当时不在任何其他国家主权管辖之下的土地。在古代和中世纪,国家领土被视为君主  相似文献   

18.
中日两国之间有关钓鱼岛的争端主要涉及岛屿主权归属和东海海洋权益两个方面。从国际法的原则来看,钓鱼岛的主权属于中国,日本所主张的“无主地先占”原则根本不能成立。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国际司法判例,钓鱼岛不应享有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亦不具有划界效力。中日东海大陆架的划分应遵循公平和自然延伸的原则,和平解决其争端。  相似文献   

19.
东海划界是中日矛盾焦点之一,东海大陆架的特殊地理状况和冲绳海槽的存在确定了双方应在自然延伸的基础上以公平原则划界,成比例原则也是体现公平原则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协商谈判或提交国际法院裁判等渠道尽早划界是解决矛盾的根本办法,而共同开发是当前解决争执的最佳过渡性安排。在坚持主权原则的基础上探求共同开发是目前现实的解决之策。  相似文献   

20.
“全球变化”在20世纪内从鲜为人知发展到成为全世界人人关注的、科学与政治和经济密切交叉空前复杂的课题,近年来国内外对全球变化及其对策的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IPCC)组织来自130多个国家的3000余位专家进行全球变化的第四次评估,并在2007年2月7日发布了评估报告第一部分(Cli mate Change2007:The Physical Science Basis)给决策者的摘要[1](以下简称《摘要》),以大量科学数据说明了全球变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若不采取减缓措施,将会带来许多严重后果,如冰川和冰盖消融、海平面升高、水源短缺、大规模气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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