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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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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化部日前出台了《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规定,网络经营单位必须获得文化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才能经营网络音乐产品;而且,经营单位必须报批文化部,才能进口境外音乐产品。《意见》的关键内容是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增加了实质内容,并且以此加强了文化部对互联网经营单位的管理权。然而,网络真正的主人是网民。以为是管理经营单位便能够抓住网络秩序的纲领,这种想法暴露出管理者对网络本质的误解,只是旧式管理思路的幻觉。首先,网络空间中的大部分信息,是网友自主上传的,而且是…  相似文献   

2.
《中国新通信》2007,9(16):80-80
针对部分网络音乐产品格调不高,侵权盗版、非法链接等侵犯知识产权现象突出等问题,2006年底文化部出台了《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今后,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传播的网络音乐产品,必须经文化部批准进口或备案:网络音乐企业对不以营利和商业营销为目的的网民自行模仿、编创和表演的音乐产品要加强审查。[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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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近日,中国移动无线音乐基地被文化部授予全国首批"网络音乐创新示范单位"称号,该荣誉是对中国移动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创新探索网络文化经营模式相关做法的充分肯定。据了解,中国移动无线音乐基地成立6年来,已发展成为全国影响力最大、交易量最大、盈利最多的音乐门户及音乐提供商。其独家数字发行模式,创造了单曲销售量达2600万次的奇迹。  相似文献   

5.
邓燚 《通信世界》2009,(39):9-9
运营商一直在寻找合适的切入点,寻找进入有线互联网数字音乐服务的最优路径,《文化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的发布也许能够让运营商与互联网音乐走得更近。  相似文献   

6.
网络音乐市场规模达23亿元同比增14.4%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日前发布的《2010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显示,从市场规模来看,2010年,我国网络音乐总体市场规模达到23亿元,比2009年增长约14.4%。  相似文献   

7.
网络音乐市场规模达23亿元 同比增14.4%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日前发布的《2010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显示,从市场规模来看,2010年,我国网络音乐总体市场规模达到23亿元,比2009年增长约14.4%。  相似文献   

8.
本刊讯近日,中国移动无线音乐基地被中国文化部授予全国首个"网络音乐创新示范单位"称号。该荣誉是对中国移动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创新探索网络文化经营模式相关做法的充分肯定。11月1日在由中国文化部主办的"网络音乐发展与管理模式创新研讨会"上,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指出:"音乐基地在积极履行央企社会责任,坚持维护正版音乐版权,为传统音乐产业开拓了新的生存空间的同  相似文献   

9.
互联网     
《中国数字电视》2009,(9):11-12
广电总局严查网络视频:无证播出坚决关闭 9月15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通知》,要求任何网站和个人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各级广电管理部门对无证播出3月以上者坚决关闭。  相似文献   

10.
利用互联网提供音乐视听服务的网络音乐市场开始出现全球化的趋势。在这一领域出手较快的美国商家纷纷登陆日本市场,在美国经营MSN Music的微软公司已于2004年10月进入日本市场,而美国苹果计算机公司也计划抢滩日本的网络音乐服务业。  相似文献   

11.
近日,江苏通管局在南京召开全省互联网接入服务经营单位工作座谈会。省内三家省级基础电信企业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84家互联网接入服务经营单位负责人、各地市互联网协会秘书长及网站备案相关业务人员共120人参加会议。局党组成员、国家计算机应急处理协调中心江苏分中心主任王鹏出席会议并讲话。  相似文献   

12.
2009年,是互联网环境整治卓有成效的一年,从年初的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中百度、谷歌、新浪、搜狐等知名网站不良内容赫然在列,到年底的手机网站淫秽色情被连续曝光,足以显示出管理部门净化网络环境的决心。与此同时,"5·19"大规模断网事件也折射出域名服务系统的脆弱,为我国互联网安全敲响了警钟。作为互联网的行业主管部门,江苏省通信管理局近年来也在不断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在实践中探索互联网行业监管模式,引导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13.
信息网络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一种新型的大众传媒,它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为规范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秩序,加强政府监管功能,国家广电总局颁发了39号令《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明确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归口管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工作。为实现有效的监管,相关管理部门建立了互联网传播视频节目监管系统。  相似文献   

14.
为促进贵州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鼓励和引导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及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出版,助推我省新媒体产业进程,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就规范管理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及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出版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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