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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文琦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0(3):67-72,77
公司的反收购行为是公司收购立法应予规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当目标公司面临可能会损害其长远利益的敌意收购时,其经营者有权利也有义务采取反收购措施。鉴于我国收购立法的滞后和公司反收购的运作缺乏有效的规范和引导,在新形势下通过总结、评述国外研究成果,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些反收购策略在我国现行法的可行性就显得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2.
宋朝政府购买的拨款系统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晓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8(4):88-92
宋朝的中央财政分为"左藏"、"内藏"、"朝廷封桩"三大系统.熙宁以前,左藏和内藏并立,归三司支配的左藏为政府购买拨款的主渠道.熙宁之后,朝廷封桩系统发展起来,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政府购买拨款主体.内藏和朝廷封桩系统的出现,使大量本该用于承担经常性项目支出的财政资金,转变为预算外储备之财,加剧了政府购买经费的供需矛盾,这是造成政府购买活动中拖欠货款甚至巧取豪夺等弊端的一个重要制度根源. 相似文献
3.
张永德系后周禁军军力最强的殿前司的最高长官,且兼有皇亲国戚之身份,对后周的政局举足轻重,但学术界对张永德在后周入宋的历史转折时期所起的作用并没有给予太多关注,其实张永德是后周禁军高级将领,他南征北战,帮助周世宗开疆拓土,表现出杰出的军事才能,对赵匡胤兄弟他倾力支持,成为宋开国的最大功臣,为宋朝的建立做出了重要贡献. 相似文献
4.
王化雨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
夜对,指的是宋代君主在夜间于宫城中,召见某些文臣,与自己讨论各方面事务的活动.夜对是一个十分特殊的君臣交流场合,君臣双方都利用夜对来实现自己的意图.透过夜对,我们可以对宋代皇权政治形成更全面深入的认识. 相似文献
5.
史泠歌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7(3):7-12
宋朝皇帝对官员的节日物质赏赐,是欢庆节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节日中,皇帝对官员赐服、赐宴、赐花,还赏赐不同的节令食物、用品,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饼、糕、粥、扇、桃符等都在赏赐之列,可谓赏赐内容丰富。皇帝对官员的物质赏赐增添了节日喜庆气氛,联络了君臣感情,亦体现了官员尊卑等级。节赏是政治行为,也折射出当时的国家财政状况。 相似文献
6.
曹家齐 《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2)
宋朝对缘边交通管理任务有三:一是维护国家安全,抵御敌人的侵略并讥察奸细,防止国家机密外泄;二是防止户口透漏;三是防止禁物出境。在对商旅进出境管理上,不仅约束以刑律,还多次下诏申严,令边关认真觉察。商旅进出境须请取凭由,供边防官司勘验。对缘边贸易不仅限定贸易场所,由官方控制,禁止私易,而且在贸易过程中对商人严加防范和控制。诸此种种,暴露出宋朝在政治、军事上的保守、软弱与无能 相似文献
7.
黄纯艳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4)
宋朝对部分境外朝贡诸国和政权首领、使臣实行册封,继承汉唐册封制度,形成阶、官、勋、爵、封邑和功臣号六个制度化册封要素和进封制度,通过官衔总和表示册封国地位轻重并根据现实需要通过朝贡排班加以调整.北宋册封制度以其视为“汉唐旧疆”和藩镇的交趾等政权为核心,南宋的册封则进一步放弃了对“汉唐旧疆”的权利主张,反映出宋朝构建朝贡体系时由“华夷一统”退守“汉唐旧疆”,并进而放弃“汉唐旧疆”的收缩趋势. 相似文献
8.
宋朝文官士大夫家族的缩影——以对宋代晋江曾公亮家族考察为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小平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9(2)
晋江曾氏家族是宋代著名的新兴望族,涌现出了像曾会、曾公亮、曾孝宽、曾怀、曾从龙等著名人物.他们几代人共同努力,造就了家族的持续兴旺.而他们在科举、仕途、学术等等方面的成功,是其主要表现.他们的成功,则与当时的社会不无关系. 相似文献
9.
李贵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2):127-139
关于文学与地理的关系, 中国传统的权威理论是 “ 江山之助”。 但从中唐到清末, 也存在 “ 人助江山” “ 文助江山” 之说, 宋人对文学塑造地域的重要作用有更自觉的认识, 苏轼的作品就是 “ 文助江山” 说的典型例证。 他形塑、 创造了宋代的许多地方, 描绘地理特征, 建构地方形象, 造就观念空间, 投射心理结构, 捍卫多元化和包容性, 体现出宋朝历史过程的空间维度以及历史在空间中的嵌入方式, 宋朝山川藉此永存。 透过苏轼的地理感知和地理表达, 读者看到一个空间化、 在地化、 去中心化的宋朝。 江山助文, 文亦助江山, 帮助促成地理的人文化。 文学创作是一种表达感知、 塑造形象、 留存记忆、 建构意义的超越性行动, 比地理的生命更长久, 纵使陵谷变迁, 文学也能通过记忆和想象令江山不朽, 并创造新的胜迹。 “ 文助江山” 说揭示出中国古代文学的别样特色和成就。 相似文献
10.
夏宇旭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
在宋金对峙期间,宋朝为了削弱金军力量极力招诱金治下的契丹人,把这作为对付金朝的重要政策一直奉行.在宋朝的招诱下,许多契丹人投附宋朝,并为宋朝攻金,或守边效力.契丹人叛金投宋对宋金双方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1.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1-9
宋代东南沿海一带民变频繁,不少与摩尼教相蟠结。摩尼教本为一尚和戒斗、奉行王道而又特别注重道德的宗教,何以沦为农民起义的工具,长期困扰学界。从近期福建霞浦、泉州和福州等地发现的摩尼教资料看,宋代摩尼教在遭受来自官府的种种打压后,开始由尚和戒斗而向尚武斗狠方向转变,以图自保,同时向帮会化转型,逐渐形成了严密的宗师体系和堂口组织,加上摩尼教崇尚光明,提倡禁欲崇俭和团结互助,对于贫苦农民很有吸引力。这些特征非常有利于农民起义的发动,应为宋代民变多与摩尼教相蟠结的历史原委。 相似文献
12.
费斌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24(4):146-147
在整个中国古代社会的历史长河中,北宋的官制是相当复杂的,多数书籍于此都只是横断面的提及而缺乏纵深方面的研究.对北宋中枢官制进行浅析,有助于北宋其它制度研究. 相似文献
13.
论宋代民事立法的划时代贡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郭尚武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8(3):20-25
宋代封建商品经济前所未有地高度发展,导致统治阶级的传统观念发生变化。民事立法新增了对个体权利保护的内容,引起了阶级结构的重新组合,为唐宋变革最后完成的标志之一。文章阐述了宋代民事立法赋予商人、佃客、奴婢的权利,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座高峰。有些法规内容,又早于西欧私法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初期的民法典。其根据是两宋民法规范,主要是敕、令、指挥,而非《宋刑统》。 相似文献
14.
董春林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45(2):9-16
弓弩,曾是宋朝与北方草原游牧骑兵交战中的主要兵器。南宋吴家将在宋夏及宋金战役中积累了丰富的作战经验,对灵活使用“弓”“弩”作战有过较为深刻的认识和体验,遂对以往弓弩战术进行了改良和提升。吴玠组建“驻队矢”使用弓弩“番休迭射”,个体操作弓弩,梯队轮番交换射击,主动出击作战。吴璘发明“叠阵法”组合使用长枪和弓弩,缩短弓弩有效射程,将弓弩战术发挥到淋漓尽致;并且以拒马设障、两翼骑兵护卫,完成阵型灵活变换。吴家将这种以运动战及动静变形阻击战为指导思想的弓弩战术,不仅取得和尚原之战、仙人关之战的胜利,阻断金人入川的计划,有效确保了南宋偏安东南政权的安全,并且为后世弓弩战术的开发和利用提供了借鉴的可能。 相似文献
15.
李华瑞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2(6):1-8
纵观中国古代历史,宋朝是一个唯独没有发生全国范围农民起义的朝代。比之历朝历代,特别是经过唐末五代乱世之后建立的宋朝,社会阶级矛盾仍旧非常尖锐。然而,宋朝统治者为了长治久安,在革除唐末五代种种弊端和积极发展经济文化的同时,把救荒之政作为治国安民的首要,并采取了诸如:募饥民、流民隶军籍、宽减饥民"强盗"死罪,募富民出钱粟,赈济、赈贷和赈粜灾民的"劝分"制,以及核查赈灾户口调查登记的抄劄制等救荒政策和措施。这些救荒之举措始终贯穿着"摧抑兼并"、抑制豪强的思想和方针,并将其落实到实处。其结果就是宋代的救荒政策在中国古代史上取得了巨大进步,达到了防止农民于饥荒之时作乱或起义暨巩固其既有的统治秩序的目的,从而消弭了形成全国规模民变的可能性,没有形成一个全国性的农民战争的条件。 相似文献
16.
宋宏飞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124-129
“理财”在宋时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虽然宋时的经济得到极大的发展,甚至繁荣程度空前,但是政府却一直财政拮据,入不敷出。“军国所资,咸出于租调”,北宋的田赋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大半,所以政府对田赋的管理是财政管理中最重要的一环。北宋政府对田赋的管理比较完备,具有复杂性、多变性等特点;中央政府希望通过调整赋税来实现治理国家的目的,必须关注区域性、土地增减以及赋税执行人等变动因素。 相似文献
17.
北宋初年惩贪措施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淮建利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35(1):141-144
宋初 ,太祖、太宗针对官场严重存在的贪污问题 ,采取了卓有成效的治理措施 ,在体制上 ,削夺地方财权 ,限制地方官员无度贪污的条件 ,禁止官员以权经商 ,加强国库管理 ;在监察体系的构建上 ,注重严格选择监察官员 ,建立举报贪官的奖励制度 ,建立独立的审计机构 ;在打击贪污方面 ,从严立法 ,从严执法 ,惩治了一批贪官污吏。其中一些措施是值得认真研究并加以借鉴的。同时北宋初年惩治贪污也有其有限度、不彻底、不全面的局限 相似文献
18.
王晓龙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8(3):130-133
宋代开封府界提刑司是在宋哲宗元祐初年,朝廷废除了府界提举常平司的背景下,为防范府界提点官大权独揽、侵占常平钱物而设立的.开封府界提刑与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并非"同官而异名".宋代开封府界提刑司设立后,主要掌管常平钱物、灾害赈救、刑狱审判、盗贼缉捕等事务.它的设立,有效地分担了府界提点官的负担,加强了对开封府周边地区的治理.其对宋徽宗、宋钦宗朝乃至南宋初京畿路提刑司的复置也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 相似文献
19.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2):113-119
宋代随着商品经济和生产方式的变革,财产法领域的物权制度和契约制度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近代主要的财产权利在宋代均已出现,还呈现出了体系化的趋势,而且这些权利在制度层面的供给也催生了宋代类似于近代民法中对物的最大化利用的制度网络。而阶级结构的调整,使得各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有了一种更趋向于平等的态势,出现了类似于近代"物质性人格权"的供给。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宋代民事法律在制度层面具备了近代因素。 相似文献
20.
杨芹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5(1):46-51
很多关于宋代刑罚体系的研究认为,宋代在创立了折杖、刺配等新刑制后,传统五刑中的流刑已基本上没有得到行用,其地位已被取代。笔者则认为,宋代流刑作为中国刑法的传统成规被维持了下来,并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统治者的需要而不断地发展变化。它吸纳折杖、刺配等新形式并加以灵活运用;借助流人押送、流人管理等一整套制度的实施、完善,在宋朝社会中产生了深刻影响。文章以沙门岛为主要例子,尝试对宋代流刑进行通贯的考察和阐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