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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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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分析0~14岁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情况及其相关因素,为制定相关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方法】 以2009-2011年在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首次就诊的意外伤害儿童为对象,采用横断面调查的方法对4 661例意外伤害儿童所填写的《浙江省医院伤害监测病例登记表》进行资料分析。 【结果】 儿童意外伤害占全部意外伤害的10.07%,男童占63.25%,明显高于女童;2~3岁儿童的意外伤害为高发年龄段;10月份为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最多月份;意外伤害发生原因居于前三位的分别为跌伤/坠落(54.2%)、交通伤(13.5%)、异物入眼耳鼻咽(8.7%);导致严重伤害的主要以交通伤为主。 【结论】 相关部门应针对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情况采取有重点的各类干预措施,降低其死亡率和致残率。  相似文献   

2.
了解安义县0~14岁儿童伤害死亡特征,为降低儿童伤害死亡率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对安义县2004-2012年死因监测资料中14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的原因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2004-2012年安义县0~14岁儿童伤害死亡率为41.91/10万,男童伤害死亡率(46.77/10万)高于女童(35.86/10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儿童伤害死亡原因顺位前3位依次为溺水(55.25%)、交通伤害(17.51%)和窒息(16.34%).结论 安义县14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较高.需加强综合防治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儿童伤害干预.  相似文献   

3.
2006-2007年深圳市急诊儿童伤害流行病学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了解急诊儿童的伤害流行特征,为开展儿童伤害的预防控制工作提供依据.方法 分析2006-2007年深圳市医院急诊伤害监测系统中0-14岁儿童患者伤害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及性质等情况.结果 16 124例急诊伤害儿童的伤害发生性质前5位依次是挫擦伤(占44.41%)、开放伤(占36.10%)、扭拉伤(占12.81%)、骨折(占3.25%)和烧烫伤(占1.49%);儿童伤害发生主要原因依次为跌倒或坠落(占55.24%)、动物伤(占21.49%)、钝器伤(占8.47%)和交通事故(占6.96%);伤害发生主要场所为家中(占53.66%)、公共居住场所(占18.01%)、公路或街道(占11.73%)、学校(占10.70%);儿童伤害发生性别比为1.94:1,伤害发生的年龄中位数为6岁,随着年龄增加,男女性别比升高.结论 伤害逐渐成为儿童的主要健康问题,应积极开展预防伤害的健康教育,提高儿童、家长、教师和社会对儿童伤害的预防知识,减少儿童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4.
目的 了解安徽省0 ~ 14岁儿童伤害医院门/急诊病例变化趋势和现况特征,为制定相关干预措施和政策提供依据.方法 利用2006-2014年全国伤害监测系统中安徽省0~14岁儿童伤害病例数据,分析儿童伤害病例变化趋势及人口学、伤害事件和临床等现况特征.结果 2006-2014年安徽省共监测0~14岁儿童伤害病例23 374例,占全部病例的12.56%,该比例呈现下降趋势.2014年安徽省0~14岁儿童男女性别比为2.09,一天中伤害发生高峰为9:00和16:00~17:00,跌倒/坠落占66.30%,伤害发生地点构成比前三分别是家中(39.40%)、学校与公共场所(24.01%)、公路/街道(19.57%),70.18%的伤害是发生在休闲活动时,伤害部位41.44%为头部,轻度伤占90.90%,伤童中94.26%的就医结局为治疗后回家.结论 儿童伤害是重大社会和公共卫生问题,然而儿童伤害是可预防的,儿童既是伤害的弱势群体又是伤害的重点干预人群,应针对不同年龄段和性别儿童以及家长和学校老师开展伤害预防教育.  相似文献   

5.
张岚  戴馨 《中国学校卫生》2012,33(9):1111-1113
目的 了解湖北省儿童伤害发生的流行病学特征和相关危险因素,为制定儿童伤害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多阶段分层整群抽取湖北省10个市、县的0~14岁儿童家长进行回顾性问卷调查.结果 共调查儿童10 688名,城市5 894名,农村4 794名.儿童非致死性伤害发生率为19.0%,发生率男性高于女性(OR=1.28),农村高于城市(OR=2.58).6~11岁组的伤害率最高(23.7%),0~2岁组的伤害率最低(5.5%).前3位伤害类型依次为跌倒/坠落(45.2%)、烧烫伤(9.5%)和动物伤(9.5%).79.6%为轻度损伤,40.1%的伤害发生在家里/宿舍.男性、家庭人口数多、居室热水等摆放不合理、母亲无工作的儿童更易发生伤害.结论 湖北省0~14岁儿童伤害情况较为严重,儿童自身的因素和家庭环境的因素对儿童伤害的影响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6.
广州市7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流行病学分布特征   总被引:10,自引:3,他引:7  
【目的】了解广州市7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分布特征,探讨伤害发生原因,为预防与控制意外伤害提供流行病学资料。【方法】通过广州市儿童意外伤害监测网络,调查7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情况及相关因素。【结果】儿童意外伤害主要集中在1~5岁组,以3~4岁组所占比例居多,男童多于女童,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儿童意外伤害的首位原因为跌伤,其他依次为烧烫伤、道路交通伤、动物伤。溺水和道路交通伤是致残致死的首要原因。【结论】防止儿童溺水和道路交通伤发生,是伤害干预的首要任务。跌伤、烧烫伤是伤害控制的主要危险因素,动物伤是广州市伤害控制一个新的课题。控制儿童意外伤害需要社会各部门的参与和家庭配合,采取综合措施干预。  相似文献   

7.
目的了解2014—2018年宁波市海曙区0~14岁儿童伤害流行特征,为制定儿童伤害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收集2014—2018年海曙区3家省级伤害监测哨点医院儿童伤害病例监测资料,描述性分析儿童伤害病例的时间分布、地点分布、伤害原因、伤害性质、伤害部位和严重程度等。结果 2014—2018年海曙区3家省级监测点共监测0~14岁儿童伤害病例2 012例,占所有伤害病例的5.88%。儿童伤害发生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P0.05)。男童1 276例,占63.42%;女童736例,占36.58%。平均年龄为(8.15±3.68)岁。伤害发生时间以10月为主,占10.64%。伤害发生地点以家庭、学校和街道/城区为主,在家庭伤害发生的比例随年龄增长呈下降趋势,在学校伤害发生的比例随年龄增长呈上升趋势(均P0.05)。伤害原因前三位依次为跌伤/坠落伤、刺割伤和动物伤,不同性别、户籍和年龄儿童伤害原因构成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伤害性质以挫伤/擦伤为主,其次为锐器伤/咬伤/开放伤和骨折,不同户籍和年龄儿童伤害性质构成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伤害部位发生在上肢占44.83%,下肢占36.83%,头部占16.60%。伤害严重程度以轻度伤害为主,占65.31%。结论海曙区儿童伤害原因以跌伤/坠落伤为主,发生地点以家庭为主,伤害性质以挫伤/擦伤为主,伤害部位以上肢为主。  相似文献   

8.
目的了解深圳市南山区哨点监测医院急诊14岁以下儿童伤害病例的流行病学特征,为预防控制儿童伤害提供依据。方法选取南山区监测哨点医院的伤害监测资料,对2012年急诊首诊儿童的伤害病例进行分析。结果 2012年共报告0~14岁伤害儿童8 316例,男女童性别比1.73∶1,0~5岁组所占比例为最高(48.77%);伤害原因前5位分别为跌倒/坠落(64.10%)、动物伤(16.45%)、钝器伤(9.96%)、锐器伤(4.81%)、交通伤(2.40%);家中、学校、公路/街道依次为儿童伤害发生的3大地点;活动类型以休闲活动时发生伤害居首位(94.14%);伤害意图以非故意伤害最多(99.30%);伤害的严重程度以轻微的浅表伤(98.80%)为主;伤害结局中治疗后回家占98.02%。结论 2012年深圳市南山区儿童伤害病例以家中和学校等地点休闲活动中跌倒/坠落等意外伤害为主,应针对性地开展有效预防措施。  相似文献   

9.
深圳市横岗镇0~14岁儿童伤害状况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了解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0~14岁伤害儿童的性别、年龄、受伤部位、伤害类型等流行特征;评价伤害造成儿童的健康损失及经济损失.方法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以横岗镇4个社区为研究社区,调查了897名0~14岁儿童2002年的伤害状况.结果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0~14岁儿童非致命性伤害的年发生率为8.36%,男女比例为2.131;男童伤害发生率明显高于女童(P<0.05).伤害类型前5位依次为意外跌落(52.50%)、机械伤(12.50%)、宠物咬伤(11.25%)、烧烫伤(8.75%)和中毒(6.25%).伤害损伤部位以四肢最常见,占53.33%,其次是头部和躯干部,分别占37.33%和9.33%.伤害医疗费用支出人均332.8元.结论应高度重视儿童伤害造成的损失,开展伤害干预控制研究,减少儿童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10.
[目的]探讨2009-2011年杭州伤害监测点3~6岁学龄前儿童伤害的流行病学特征,为实施科学有效的防制措施提供依据. [方法]选取杭州市3家伤害监测哨点医院,采用统一制定的伤害监测登记表对前来就诊的首诊伤害病例进行登记.用EpiData 3.02软件建立数据库,对3~6岁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的地点、活动情况、类别、严重程度和性别差异等进行流行病学分析. [结果]调查期间3家哨点医院共接诊3~6岁学龄前儿童884名.学龄前儿童伤害多发生在居所,以夏季为多,其次是秋季;常见于空闲、运动活动的过程中;伤害原因以动物伤(44.00%)、跌伤(或坠落)(30.77%)为多;伤害程度多为轻微浅表伤(80.54%).伤害存在性别差异,学龄前男、女儿童的伤害在发生地点、伤害发生时的活动、伤害原因、伤害的严重程度方面,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或P<0.05). [结论]应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3~6岁学龄前儿童特点,尽早开展相应的伤害安全教育等干预控制,减少儿童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11.
目的 分析2010—2020年重庆市5岁以下伤害死亡儿童监测数据,对5岁以下儿童死因的构成情况。方法 收集2010—2020年重庆市40个区县所有5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病例报卡并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2010—2020年5岁以下儿童平均伤害死亡率为154.21/10万,意外伤害死亡占比在21.13%~33.84%之间,2020年达到最高(33.84%)。5岁以下伤害死亡儿童中:平均年龄1.87±1.48岁,其中<1岁、1~<2岁、2~<3岁、3~<4岁及4~<5岁占比分别为33.59%、 20.05%、21.02%、13.93%、11.41%; 男童占59.47%,女童占40.53%; 不同年龄组儿童死因分布不一致, <1岁组儿童首位死因为意外窒息(86.13%),1岁以上各年龄组儿童首位死因主要为溺水。重庆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地点显示城镇与乡村间存在差异:城镇46.36%,乡村53.64%; 不同月份的儿童死因分布不一致,1、2、12月首位伤害死因为意外窒息,8、9、10月首位伤害死因为溺水,其他意外死因分布基本一致。结论 重庆市2010—2020年5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儿童发生率没有明显变化,需要对意外伤害死亡开展专项危险因素的进一步调查,为后期降低5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提出有效干预措施。  相似文献   

12.
深圳市0~14岁儿童伤害干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制定一套适合深圳地区儿童伤害的预防与控制措施,降低儿童伤害发生率,改善儿童生活质量。方法选择伤害发生率较高的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作为伤害监测点,并对横岗镇4个社区的儿童进行了伤害基数摸底,在此基础上开展伤害控制的全面监测工作。结果横岗镇0~14岁儿童非致命性伤害的年发生率为8.36%,男女比例为2.13∶1;男童伤害发生率明显高于女童(P<0.05)。伤害类型前5位依次为意外跌落(52.50%)、机械伤(12.50%)、宠物咬伤(11.25%)、烧烫伤(8.75%)和中毒(6.25%)。儿童伤害主要发生在7、8月份。结论伤害的预防与控制是一项多学科、多部门交叉合作的系统工程。在深圳开展伤害干预研究,开发出适合该地区儿童伤害的干预措施具有深远意义。  相似文献   

13.
5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相关因素分析及干预建议   总被引:6,自引:1,他引:6  
[目的]探讨5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的相关因素及其有效的干预措施。[方法]对2002年1月~2006年8月我院收治的562例5岁以下意外伤害病例的临床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结果]5岁以下小儿意外伤害集中在2~5岁之间,占全部病例的70.64%。男童比女童发生率较高,分别为51.96%、48.04%。排在前3位的致伤原因依次是烧(烫)伤、跌(摔)伤和锐器伤,分别占19.04%、16.55%和14.41,且3种致伤类型发生率均随年龄增长逐渐下降;而溺水、交通意外和爆炸伤发生率均在2岁以后随年龄增长越来越高。区域比较,农村乡镇略高于市县城区,分别为52.14%、47.86%。[结论]5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与小儿自身生理心理特点有关,家庭是意外伤害最易发生的场所,加强看护及其他预防、处理措施可以减少发生率,降低致残致死率。  相似文献   

14.
王倩倩 《现代预防医学》2015,(22):4097-4098
摘要:目的 了解武义县0~14岁儿童主要死亡原因,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对武义县2011-2013年0~14岁儿童死亡监测资料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 2011-2013年武义县0~14岁儿童死亡66例,占全人群死亡数的0.95%。年平均死亡率为43.74/10万,3年粗死亡率分别为54.99/10万、44.49/10万、29.60/10万,标化死亡率为59.41/10万、43.49/10万和28.40/10万;意外伤害、肿瘤、围生因素是导致0~14岁儿童死亡的前3位原因,而意外伤害中引起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淹死和机动车交通事故。结论 针对武义县0~14岁儿童的主要死亡原因,在做好孕期围生保健的基础上,还应加强意外伤害健康肿瘤预防的干预,有效降低儿童死亡率。  相似文献   

15.
目的 了解成都市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的现状和特点,为制定降低和控制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政策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回顾性分析对2005-2014年成都市儿童意外死亡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结果 5岁以下儿童各年龄组总死亡率均呈下降趋势(P<0.05),下降最明显的是新生儿死亡率和28 d以上婴儿死亡率。1~4岁儿童死亡率的下降趋势和意外死亡率各年龄组下降趋势均不明显。同时,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占总体死亡的比例呈上升趋势(χ2=4.50,P=0.03)。从意外死亡原因来看,新生儿期和大于28 d婴儿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意外窒息(分别占88.37%和83.85%),1~4岁儿童意外死亡主要死因是溺水和交通意外(分别占58.16%和16.51%)。城乡比较,城市意外死亡无下降趋势(P>0.05),而农村意外死亡有下降趋势(P<0.05).且城乡间主要死亡原因顺位不同。城市前三位是意外窒息(38.48%),溺水(22.49%)和交通意外(15.44%);农村前三位是溺水(41.45%),意外窒息(33.79%),交通意外(12.08%)。结论 控制和降低儿童意外伤害的死亡将是下一步降低儿童死亡的重要工作内容,应根据地区的环境特点、儿童年龄特点,加强对家长的健康宣教及建立和完善意外伤害的社会急救体系等干预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儿童因意外造成的死亡,提高儿童的生存水平。  相似文献   

16.
  目的  探讨2015-2019年云南省儿童青少年意外伤害死亡的流行病学特点, 为制定预防儿童意外死亡的干预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方法  对2015-2019年云南省儿童青少年意外伤害死亡病例性别分布、年龄组分布、死因顺位等特征作回顾性分析, 采用Poisson回归模型估计死亡率的变化趋势, χ2检验比较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段间死亡率的差异。  结果  云南省5~19岁儿童青少年意外伤害粗死亡率从2015年的19.15/10万下降至2019年的18.35/10万(Z=-3.36, P < 0.01)。道路交通事故、溺水、意外跌落、其他意外伤害、意外中毒、火灾死亡率男生均高于女生(χ2值分别为867.01, 11.69, 147.60, 190.34, 7.23, 702.97, P值均 < 0.05)。意外伤害前3位死因为道路交通事故、溺水、意外跌落。除了意外跌落外, 道路交通事故、溺水、其他意外伤害、意外中毒、火灾、全意外伤害死因15~19岁组死亡率高于5~9和10~14岁组(χ2值分别为764.47, 75.91, 31.75, 9.24, 114.96, 327.64, P值均 < 0.05)。前3位交通类型事故为骑(乘)摩托车人员的损伤、轻型货车或篷车事故损伤和驾(乘)小汽车人员的损伤, 分别占27.83%, 10.57%和7.90%。  讨论  需根据不同地区、年龄阶段、性别的儿童青少年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 减低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和死亡率。  相似文献   

17.
目的了解湖南省农村学龄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情况及影响因素,为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整群抽取湖南省益阳和怀化的两个乡镇作为研究现场,对现场中6~14岁的学龄儿童开展问卷调查,收集、整理信息后用SPSS13.0进行统计分析。结果①学龄儿童平均年龄为(11.85±2.56)岁,男女性别比为0.77:1,333名儿童中,父母最高职业为农民、工人者占69.3%,父母最高文化程度为初中及以下者占74.2%,家庭经济状况一般及以下者占76.3%,家里有多个兄弟姐妹者占76.3%,父母均外出打工者占55.9%;②近一年内发生过意外伤害的学龄儿童有247人,占74.2%,发生意外伤害次数3次及以上者有153人,占61.9%,最常见的三种意外伤害分别是跌伤(58.3%)、锐器伤(33.0%)和烫烧伤(31.5%),发生意外伤害后,61.4%的学龄儿童没有进行处理或仅自行处理,76.0%的学生并无任何资金花费;③单因素和多因素分析结果表明,父母最高文化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家里兄弟姐妹数和父母外出务工等4个因素对农村学龄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情况的影响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湖南省农村学龄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率处于较高水平,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建立好的家庭教育和家庭防护,关注留守儿童,以降低学龄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率。  相似文献   

18.
香港地区儿童家庭意外事故416例分析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目的:了解前来急诊室就医的意外事故儿童的伤害类型、伤害程度等情况,为将来开展“儿童意外事故的预防控制提供参考依据。方法:采用病例的描述性分析。结果:在本次分析的416例意外事故儿童中,男童(56.7%)多于女童(41.3%),年龄最小者不中1个月,最大14岁,平均3.19%(Sd,3.05)岁,4岁以下的受伤儿童占60%。86.8%的意外故事发生在儿童家中,其中以客厅、卧室所占比例最大,分别为38  相似文献   

19.
[目的]通过对0~14岁儿童死亡资料的分析,掌握山东省儿童伤害的死亡特点,为制定干预政策提供依据。[方法]利用山东省第三次死因调查资料,对山东省2004-2005年0~14岁儿童伤害的死亡特点进行描述和分析。[结果]2004-2005年山东省0~14岁儿童伤害的死亡率为16.09/10万,标化死亡率为15.95/10万,意外伤害死亡率为15.19/10万,标化死亡率为14.78/10万。伤害死亡率总体趋势为随年龄增高而开始降低(P〈0.05).前五位的死因分别为淹溺、公路交通事故、意外窒息、自杀和意外跌落。0~岁年龄组伤害的主要死因是意外窒息,1~岁年龄组伤害的主要死因是交通事故和淹溺,5~岁及以上年龄组伤害的主要死因是淹溺和交通事故。[结论]淹溺和交通事故死亡是我省伤害的最主要原因,要根据不同年龄的伤害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降低其发病率和死亡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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