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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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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乃红 《四川医学》2004,25(10):1149-1151
2002年4月1日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8点司法解释…(简称《证据规定》)医疗诉讼: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论之问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服从其规定。关于举证期限,《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权利。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公正地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  相似文献   

2.
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倒置是目前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对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及保障医疗护理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医疗纠纷己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2001年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第四条第——款第八条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4.
论医疗纠纷中的医方举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道佩 《中国医院》2003,7(10):40-42
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第4条第八款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业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所谓的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5.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在当前医护人员法律观念调整不到位等众多因素作用下,医疗纠纷不断增多,医疗诉讼也明显增加。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实施。《条例》第七、八、九条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病案管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根据规定第四条第八款: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  相似文献   

6.
当前病历档案在举证责任倒置中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人们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媒体广泛关注,医护人员法律观念调整不到位等众多因素作用下,医疗纠纷不断增多.医疗伤害案也明显增加,医院作为被告出庭的次数越来越多。在处理医疗纠纷诉讼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  相似文献   

7.
苏旺东 《当代医学》2004,10(12):62-63
2002 年 4月 1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其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002 年 9月 1 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在 2003 年 1 月6 日又颁布实施了《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案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 2003 年12月 6 日颁布了从 2004 年 5 月 1 日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医疗侵权…  相似文献   

8.
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不存在医疗过错举措承担举证责任”。这是一种举证责任倒置,指在特殊类型的诉讼中,将本属于原告承担的举证转移给被告,由被告承担举  相似文献   

9.
雷霄云  那文艳 《广西医学》2003,25(12):2615-2616
20 0 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若干规定》(下简《规定》)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 ,将医患纠纷处理纳入了法律轨道。《规定》提及医疗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问题 ,明确了因医疗行为引起的诉讼 ,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医疗机构无法向法院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 ,则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和“清白”,将承担败诉责任。为此 ,医院必须为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公正公平公开地审理医疗诉讼案件或处理医疗纠纷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据。本文就加强医院在举证中的主要证据——医…  相似文献   

10.
"举证倒置"对护理记录新要求的思考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程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规定的出台,给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带来较大压力。同时,2002年6月,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称《规定》) ,已于 2 0 0 2年 4月 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中第四条第八款明确规定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1 ] 即“举证责任倒置”。新规则 ,将给医院带来新的挑战。1 “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原则  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及我国民事法规定 :谁主张、谁举证。侵权行为须具备以下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 ;(2 )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3)违法行为损害事实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4)行为人确有过错 ,即侵权因果关系可…  相似文献   

12.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21日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项第八条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3.
朱炎苗 《上海医学》2005,28(8):725-728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21日公布,从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司法解释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在我国医疗侵权的诉讼中,开始实行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的举证方式。3年以来,许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通过学习,逐步认识和理解这一司法解释的立法原意和带来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14.
关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问题座谈会召开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从4月1日起,我国医疗侵权的诉讼,开始实行举证方式上的改革,患者不再承担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及医疗过程有无差错的举证责任,而改由医疗机构来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因为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种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而由对方当事人承  相似文献   

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4条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6.
周军 《新疆医学》2009,38(6):126-126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该规定出台后,在很多医疗行为侵权诉讼中,医院明显处于不利的地位,经常因举证责任的不明确而败诉。因而,很多医院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片面的夸大举证责任倒置的内容,造成了医务人员恐慌而只采取防御性医疗行为的后果。这不利于医学技术的发展,也不利于医院诊疗水平的提高。所以正确认识医疗行为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内容对医院正常的行医行为有很大的规范作用。  相似文献   

17.
牛惠玲 《新疆医学》2004,34(6):178-179
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倒置是目前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对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护理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护理安全不仅直接影响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是衡量医院护理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相似文献   

18.
黄素华 《微创医学》2004,23(2):249-250
病案具有医疗、教学、科研、法律、保险等方面的重要价值.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解释(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此<规定>要求医院在医疗纠纷中对自己的医疗行为的必要性、合理性、安全性能举证证明.因此,医疗文书在举证证明中占十分重要的地位,病案的管理也就更为重要.  相似文献   

19.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公布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程承担举证责任,并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自4月1日起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院须自证无错,即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医院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在诉讼证据上称为举证责任倒置。根据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2002年9月1日起,  相似文献   

20.
医疗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与举证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医疗侵权行为 ,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侵犯了病人的合法权益 ,并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在这里 ,病人的合法权益有两种 ,一是生命权和健康权 ,二是其他人身权 ,如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2 0 0 2年4月 1日我国正式施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其中第 4条第 8款规定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 ,2 0 0 2年4月以后 ,医疗纠纷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2 0 0 2年 9月 1日 ,我国新的《医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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