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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50 毫秒
1.
腐败是我国当前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在社会各界热烈讨论反腐对策、加大刑法打击力度的背景下,作为一项立意为反腐的罪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因没能承担起反腐重任而一直为民众所诟病.在广泛采纳民意后,我国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将该罪的法定最高刑由五年提高至十年.然而,该举措是否能够有效惩治腐败、该罪名在反腐体系中应发挥多大作用、应当怎样发挥作用,依然需要我们的进一步深思,这有利于我们明晰刑法应当和不应当承担的社会功能,从而在制定反腐对策时分清主要和次要矛盾.  相似文献   

2.
黄维智 《社会科学》2007,(3):92-100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中的无罪推定原则,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有利于被告原则决定和指导着刑事证明责任的具体分配,是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根据。无罪推定原则确立和强化了证据裁判原则,同时可以克服刑事诉讼中的“真伪不明”,即指导法官在“未能形成确信心证时”应当如何判决的裁判法则。无罪推定原则一方面要求作为国家刑事追诉机关的检察机关,一旦向法院提出了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要求和主张,它就有义务向法院证明被告人有罪这一结论的成立。另一方面无罪推定原则决定了被告疑点形成责任的性质是其辩护权的行使,被告疑点形成责任的范围仅限于有利于己证据的提出。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和有利于被告原则源于无罪推定原则,同时又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化和细化,可以使无罪推定原则得以实现,使证明责任得以有规律和始终如一的分配。  相似文献   

3.
周海燕 《理论界》2006,(1):101-102
控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被告方不承担责任,这是无罪推定原则的要求,但在西方一些证据制度较为发达的国家,被告方仍要承担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本文就刑事被告人承担部分证明责任这一问题展开论述,介绍一些国家的具体规定.以期对我国刑事立法方面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4.
《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的第11条第1款所规定的“拒不说明巨额财产来源罪”,不是经济犯罪,而是不作为犯罪,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或拒不说明其来源,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此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威信。从证据方面看,因我国刑事诉讼法实行无罪推定原则,被告人不负有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对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诉讼理论界长期以来一直存有很大争议。笔者 认 为,在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一般由控诉方承担,具体而言就是公诉机关和自诉人,被告人 和法院不负证明责任。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指证明主体提出证据并运用证据按证明标准 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即在举出证据的基础上运用证据‘说服’裁判者,使其产生确信, 对于待证事实,达到无合理怀疑的程度”①,否则应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之不利法律后果。  由控诉方承担证明责任,是无罪推定原则之要求。我国虽未明确规定无罪推定原则,但 我 国刑事诉讼法…  相似文献   

6.
"期权"受贿是近年来滋生出的新的犯罪形态.为惩治和预防这种新型受贿犯罪,应当进一步完善对离职以后原国家工作人员从业行为的法律规范,并通过法定程序对<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修订;在<刑法>中增加受贿罪的"约定"行为类型,以便为惩治"期权"职务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将<刑法>中规定的贿赂范围由财物扩大为"不正当好处",以同惩治"期权"职务犯罪的现实要求相适应;在<刑事诉讼法>中引入贿赂推定制度,以使我国的法律规定与国际推定及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相衔接.  相似文献   

7.
间接反证法在污染型环境犯罪因果关系证明中的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污染型环境犯罪因果关系证明难度巨大.为了解决证明上的困难,国内外立法和实务开始尝试运用推定方法,间接反证法便是其中一种.间接反证法是由不负有肯定事实存在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反证事实不存在的一种证明方法.环境刑事司法实务运用间接反证法有利有弊,故对这种证明方法应当进行适当的限制,否则会侵犯人权.  相似文献   

8.
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从认定犯罪过程看,采用了以推定为依据的定罪方法;从证明犯罪过程看,采用了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文章用犯罪构成等刑事法学理论对上述观点进行了论证。此外,就该罪的立法缺陷,提出应该完善与该罪相关联的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申报制度,但不应该规定犯罪嫌疑人说明巨额财产来历的时间界限。  相似文献   

9.
对在刑法中增设海盗罪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海盗罪是一种严重的国际罪行,近年来其发案率已呈上升趋势,严重危害到海上公共安全和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专门规定了海盗罪,我国已加入该公约,但我国刑法中没有对海盗罪进行规定.借鉴国际刑法和域外刑法对海盗罪的规定,结合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增设海盗罪存在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增设时应在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一章来入罪,规定其为一种在海上对船舶或航空器以及船舶或航空器上的人或物实施暴力、胁迫或其它扣留、掠取行为.  相似文献   

10.
韩国的毁损名誉罪涵盖的行为类型较我国的诽谤罪更为广泛;两罪的保护法益应理解为他人的社会评价即外部名誉;两罪宜解释为具体危险犯.韩国的毁损名誉罪要求公然实施,"公然性"应解释为"特定或不特定多数人能够直接认识的状态".我国诽谤罪罪状中的"捏造事实"宜解释为散布行为的一种方式而不是独立的实行行为,我国应通过修法在罪状中追加"以诽谤为目的,明知是捏造的事实而加以散布的行为",同时明确将"公然性"规定为构成要件.揭露真实事实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需要动用刑法予以处罚,为此我国需要在诽谤罪之外增设处罚该种行为的罪名,同时配套设置相应的违法阻却事由条款,并坚持控方举证原则,将不存在违法阻却事由的举证责任赋予控方.  相似文献   

11.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下简称"重大损失")是<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构成玩忽职守罪的必备要素之一.因此,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均对如何认定玩忽职守罪中的"重大损失"进行了比较全面、细致的研讨,在司法实务中对诸多问题也形成了比较一致的认识和具有操作性的司法惯例,甚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还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如何认定玩忽职守罪中的"重大损失"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尽管如此,对于一些理论见解和司法实务上的通行做法是否妥当,仍有可议之处.下面对有关"重大损失"认定中的两个问题略抒管见.  相似文献   

12.
《江西社会科学》2016,(8):151-156
醉驾一律入罪与否,关系到刑法谦抑原则能否得到贯彻、刑法的人权保障和法益保护机能能否实现平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能否得到落实,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当下司法实践对醉驾案件采取一律入罪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应当明确醉驾不应当一律入罪,并且对醉驾的司法认定应当围绕其犯罪构成要件展开。在主观要件中,该罪的主观方面应当是故意且主要是间接故意,必须证明驾驶人对醉驾行为导致危险结果的主观认知和放任心态;在客观要件中,不能仅以血液酒精含量为醉驾入罪的绝对标准,必须以此为基础,综合考察客观情节判断醉驾行为的危险性。  相似文献   

13.
彭俊 《社会科学家》2006,(Z1):107-108
新刑法增设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目的,在于加强环境资源的保护.本罪的客观要件不仅应包括行为犯和结果犯,还应包括危险犯.对因果关系而言,采用疫病学的证明方法,不但符合无罪推定的法律精神,而且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打击犯罪行为,实现保护环境资源的立法目的以及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4.
恶意拖欠工资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也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恶意欠薪罪犯罪主体的规定存在缺陷,需要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对各种事实用工关系中的用工者及其他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进行明确规定.未来刑事立法应当进一步明确恶意欠薪罪的构成要件;在刑事责任的担当上,要重视刑罚体系及刑罚免除、运作制度的革新;要深度关注恶意欠薪犯罪发生机理的多样性,重视多种调整手段的协同运作,如在<刑法>中增加剥夺资格的能力罚,引入保安处分措施,重构可能的责任阻却事由等.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假冒专利行为日益多发,其中不乏一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但司法实践中的假冒专利罪案件几乎为零。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刑法中的假冒专利罪存在难以适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相关法条的适用范围受限,专利行政执法中"以罚代刑"现象比较普遍,司法实践中假冒专利罪的入罪标准过高而法定刑较低等。为强化对假冒专利行为的法律规制,应当严密法网,将冒充专利的行为纳入刑法规制;降低假冒专利罪的入罪门槛,取消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刑法保护;废除对假冒专利行为的刑事自诉程序,加强公力救济;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健全专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相似文献   

16.
王志祥  融昊 《齐鲁学刊》2022,(1):95-103
自醉驾行为入刑以来,我国对于醉驾行为的治理一直坚持普遍入罪的刑事政策。这一政策既有悖于刑法的谦抑性理念,也与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相抵触,又会削弱刑法规范的权威性,还会带来相当规模的负面治理效果。因此,有必要将其向"合理分流"的方向调整。就合理分流刑事政策的贯彻而言,需要在实体法与程序法两个层面进行努力。对于前者,在立法中需要恢复对醉驾行为的二元制制裁模式,在司法中需要依据现行刑法对不符合犯罪成立条件的醉驾行为予以出罪;对于后者,需要以酌定不起诉制度作为主要的程序化出罪分流途径,并应当积极运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制度,对证据不足的醉驾案件予以程序化出罪处理。  相似文献   

17.
入罪慎行是刑法的基本要求,严密法网是刑事法治的基本趋势。入罪慎行与严密法网之间存在价值立场的二律背反。我国刑法体系的不完善、刑事司法权的过度扩张及刑事政策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滥用是导致入罪慎行与严密法网价值立场二律背反的原因。刑事法律的制度体系之完善应当侧重于刑事立法的轻刑化、精细化;提倡刑事司法、执法的谦抑性;正确理解、适用基本刑事政策,加强其对刑事立法的轻刑化及刑事司法、执法的谦抑性之指导是缓和、化解入罪慎行与严密法网之间价值二律背反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8.
婚内强奸的刑法学理论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封志晔 《中州学刊》2008,(2):100-102
婚内强奸是指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强奸妻子的行为,该行为严重侵害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应该成为我国<刑法>的处罚对象.否定婚内强奸构成犯罪的观点是陈旧落后的,但其指出的将婚内强奸行为入罪的特殊性如取证困难、婚姻关系的存在等具有合理性.在我国现阶段,对于婚内强奸的刑事处罚应该区别于普通强奸罪,可采用自诉原则,在<刑法>中增加规定强制罪,对婚内强奸行为按照强制罪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19.
刑法立法阻却事由事关中国刑法向何处去这一重大理论与现实命题。刑法立法应是符合中国客观情境及发展需求的正当性立法,积极的刑法立法能够有效回应社会现实对刑法的需求,但不等于刑法万能主义。应依据国家的历史、政治、文化、社会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综合判断刑法立法的正当性。能够通过对现有条文的解释即可做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判断的行为,无须再做新的立法规定。在基于特殊社会政策、行政性法律法规以及生活习俗需要等情况下的无被害人越轨行为、前置性规制缺乏的行为、前置性救济措施尚未穷尽或者法益侵害程度尚不具备实质刑事可罚性的行为都应当阻却刑法立法。  相似文献   

20.
"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是刑事诉讼中的一般原则,但也有其适用的例外情形。这种例外情形主要存在于当通过证明责任倒置或者转移而让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情形下。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中"关于非法经营数额"的规定对这种特殊的刑事立法例而导致"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例外情形进行分析。认为只有该证据提出对被告人有利也不增加被告人举证负担的情形下,才应通过刑事立法规定被告人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也才可能出现"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例外,而且要适用该例外,控方也肩负着发现案件真实,尤其是对被告人有利事实的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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