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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海岛使用权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活动进行分类,是制定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最低标准定价的基础。2010年《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的海岛分类体系存在与国家和地方分类体系衔接不够、用岛类型与用岛方式概念混杂、对生态用岛引导作用不明显等问题。本文对无居民海岛各类分类体系现状及关联性进行了梳理,分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在继承《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关于适度开发利用海岛的主导用途分类的基础上,充分体现资源有价、生态有价的原则,将原有的10类无居民用岛类型通过合并、新增、保留,调整为9类。根据用岛活动对海岛自然岸线、表面积、岛体和植被等的改变程度,将无居民海岛用岛方式划分为6种。初步构建了基于用岛类型和用岛方式的无居民海岛使用分类体系,为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最低价标准调整、分类施策和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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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提出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保护滨海湿地生态环境。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的相关要求,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印发相应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指南,对地方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程序和实施细则提出了明确指引。依据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文章重点梳理了在解决历史遗留围填海项目的过程中配套的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的主要保护修复类型,探讨不用围填海利用类型与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适宜性,同时依据不同的海域地理单元分析其与不同生态修复类型的适宜性。文章总结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今后工作的建议:①要把握异地修复的原则;②要落实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理念;③要在实施方案的设计中注重增殖放流的科学性研究;④要强化围填海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机制;⑤针对多年形成的围填海项目,充分考虑现有已形成的生态系统的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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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以晋江盐场围填海项目为例,针对项目情况和区域环境特征,在收集现有资料和补充调查的基础上,分析评估了围填海工程建设的海洋生态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今后工作的建议:(1)保护修复应推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的有效机制,实现区域生态系统的恢复与良性发展。(2)围填多年已经形成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的围填海项目,制定修复对策也应遵循现有的生态条件,充分考虑修复工程的成本与效益,增强修复方案的可操作性,做出最有利的决策。(3)生态修复模式应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最大程度恢复生态系统功能。本研究可为类似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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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坨子岛位于大连市长海县,为无居民海岛,功能定位为渔业用岛。依据无居民海岛生态系统的特点和渔业用岛功能定位,文章使用压力-状态-响应模型设置3层指标体系,对菜坨子岛生态状况进行评价。指标评价方法采用专家评价法及单因子环境质量指数法、综合评价指数法等计算各级权重值和指标值。基于2015年现场调查数据,采用层次分析法对压力-状态-响应模型进行计算,得出菜坨子岛年生态状况分值及评价结果。结果表明,菜坨子岛总体状态为“优”(分值为0.811 1)。此外,经过对评价指标进一步优化后,可将该评价方法推广到对其他渔业用无居民海岛的生态状况评价,为其开发和保护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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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作为一种独立物权,权利人应有权转让,但由于该权利具有公法属性,转让行为应取得无居民海岛所有人——国家的同意才能转让。只要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依法可以转让,其就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因此也就可以成为抵押的标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抵押并不是实物抵押而是具有权利抵押的性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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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境系统重要性和开发利用可行性是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重要依托。文章采用层次分析法与德尔菲法确定指标权重,针对研究区域特点,建立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在各因子分值量化处理后,定义相应指数,利用互斥矩阵定位无居民海岛开发适宜性类型分级。研究表明:长三角的生态屏障——九段沙岛,为低度适宜开发型海岛,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九段沙海岛。在开发利用方面,遵循可持续开展角度原则,九段沙应该保护和修复生境系统环境、从严把控开发强度、开展湿地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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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阐述了我国无居民海岛开发的意义,指出当前我国无居民海岛开发的不和谐现象,并以舟山凤凰岛的和谐开发模式为例,对无居民海岛开发模式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实证分析,笔者提出了无居民海岛开发的和谐观点,即:注重生态和谐、发展和谐、区域和谐及人际和谐的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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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海岛管理工作正式进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阶段,但法前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善处理是横亘在我国海岛管理工作面前的重要课题,其中无居民海岛林权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是关键和难点。无居民海岛林权问题的解决难点表现在:法律依据不足;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与岛上集体所有林权的矛盾,以及无居民海岛集体所有林权与海岛使用权的权属重叠矛盾;无居民海岛纳入林地用途管制问题。文章通过分析和总结地方管理部门对无居民海岛林权问题的处理经验,发现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包括政府征收集体林地法律依据不足、林地补偿成本偏高、不动产权利类型登记不明确、用地类型变更不适用于无居民海岛、林权问题对用岛项目影响较大等。针对以上问题,通过构建无居民海岛林权问题处理路径,以期完善我国的无居民海岛管理制度。从法律层面,针对无居民海岛的特殊性,修订完善法律法规;从管理层面,建立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占用林地预审制度和无居民海岛集体林地征收制度,确定合理的征收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并将无居民海岛林地使用权按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处理,加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的全过程监管,构建无居民海岛森林资源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从技术层面,做好无居民海岛本底调查,在单岛规划中开展无居民海岛生态适宜性评价,加强无居民海岛主导用途和用岛类型分类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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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无居民海岛在浙江省乃至全国都具举足轻重的位置。搞好舟山无居民海岛的保护和利用应从以下九方面努力:一、加强宣传形成共识;二、提高工作效率;三、简化审批程序:四、争取部队支持;五、正确处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六、加强监督:七、制订更优惠政策;八、开发利用定位要准;九、进一步健全法律和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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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居民海岛生态补偿机制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无居民海岛为研究对象,将生态补偿机制引入无居民海岛管理领域,介绍了生态补偿机制的概念,阐述了构建无居民海岛生态补偿机制的现实意义、基本原则和重点内容,为我国无居民海岛的管理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