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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红军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4,(7):16-18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是一系列《港口法》配套法规之一,重点规范港口市场准入和经营行为与监督。早在《港口法》发布之前,交通部就已开始了《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起草工作,并多次调研和召开专家会议征求行业意见。《港口法》发布之后,根据部领导“抓紧工作,尽早出台”的要求,起草进程加快,并于2003年12月26日经第18次部务会议进行了审议。根据部务会议的要求,针对个别较为突出的问题再次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对该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最终完成了《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起草工作,于2004年4月15日由张春贤部长签署后以部令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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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同舟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3,(8):12-13
6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航运界期盼已久的《港口法》。中国第一部《港口法》将丁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船舶停靠的港口,终于在中国法治这个港湾中找到了自己的泊位。这标志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与航运息息相关的《港口法》不再是空白,中国法治建设又迈进了一步!《港口法》的出台将对航运乃至同民经济有何影响?笔怀着几分兴奋和一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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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当前,在实施《港口法》过程中,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着力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港口管理机构的合理配置问题 《港口法》第六条对全国港口管理体制问题作了一个原则性的规定。目前,从已完成体制改革的港口来看,其形式是多样性的,这并不违背《港口法》有关原则并符合我国国情。港口所在地的城市政府在确定港口管理体制时,一定要结合本地港口的实际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以科学的发展观,合理地配置港口管理机构。如果一个大港或发展后劲十足的港口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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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华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4,(10):86-86
依据《港口法》规定,历时一年制定完成的全国第一个“港章”——《上海港口章程》,近日正式颁布。9月22日,交通部水运司副司长彭翠红、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洪浩以及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上海海事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上海国际港务集团.各大航运企业、码头公司等代表出席了“港章”发布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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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法》实施后,港口建设市场如何管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因为《港口法》并没有对港口建设市场管理做出详尽的可操作性的规定。本文谨对港口建设市场管理面临的新的问题及其对策作一探讨。一、港口建设市场管理的主体在全国港口体制改革进行和《港口法》出台后,由哪个部门负责港口建设市场的管理?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我们认为,港口建设市场管理的归口部门应该是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理由是:《港口法》第二条规定,“从事港口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法。”港口建设和维护,都属于港口建设的重要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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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依据《港口法》第六条和第十三条规定,交通部于2004年3月10日发布了《关于发布港口深水岸线标准的公告》(交通部公告2004年第5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了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批制度和具体审批程序。公告发布之后,对各地港口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也引起了一些争论。本文现就公告内容的合法性加以分析,以供探讨。 一、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主要规定了港口深水岸线标准以及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公告规定,"使用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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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德铭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3,(8):11-11
我国港口界期盼已久的第一部港口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下简称《港口法》)已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4年1月1日施行。这是我国港口行业的一件大事,是继新一轮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后,保证对港口依法实施管理,维护港口经营的良好秩序,促进港口健康发展,增强国际竞争能力,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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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颁布《港口法》是港口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下简称《港口法》)于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早在1954年,中央政府曾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因客观情况的改变,遂于1986年废止。从此,我国港口管理就出现了法律空白。长期以来,我国包括港口在内的海岸线一方面由海洋、国土、交通、渔业、军事等部门多头管理;另一方面各地港务部门既要实施港口的安全保障、规划、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还要为维持自身生存承担经营港口业务。这种管理混乱、政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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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人大、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全国港口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下,经过多年的努力,大家盼望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下简称《港口法》)于6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正式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交通系统,尤其是港口行业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港口法制建设从此进入新的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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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法》第六条虽然确立我国港口归地方政府管理,由管理港口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港口管理体制的规定,确定一个部门具体实施对港口的行政管理,但未对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或者确定什么样的部门作出明确规定,而是留给直接管理港口的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但是各地对国务院关于港口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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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十年的起草工作,《港口法》终于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上获得通过。《港口法》对港口的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是我国水路运输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龙头法”。《港口法》的出台结束了我国港口行业长期以来无法可依的历史,填补了港口立法的空白,是我国交通运输领域的一件大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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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明华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3,(9):22-23
今年6月28日,对于中国港口业来说,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一个大小港口星罗棋布、水运网络十分丰富,对外开放日益加深的泱泱大国,终于有了一部《港口法》。从此,人们可以在《港口法》的规范下,公正、公平,使港口发展、港口管理步上一个新的台阶。 对期盼已久的《港口法》出台,我国港口业如沐春风,肩负依法治港重任的业内人士在鼓舞和欣喜的同时,更对《港口法》的实施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日前,在温州港的走访中,记者就沿海中小港口依法治港、加快发展,采访了温州港务局部分人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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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我国在建立运输法律制度方面已逐渐完善 ,但是在港口方面至今没有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 ,《港口法》一直未能颁布实施。虽然交通部于1978年和 1979年分别颁发了《关于港口作业事故处理的几项规定 (试行 )》和《关于港口作业事故处理的几项补充规定》 ,作为我国处理港口经营人货损赔偿的依据。但是 ,这两个规定存在着许多不足 :(1)内容陈旧和不完善 ;(2 )没有对国内贸易货物灭失、损坏的赔偿责任 ;(3)港口经营人的责任限额明显过低等等 ,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 ,因此 ,存在着法律上的空隙或者不完善。同时 ,在港口法律的理论研究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