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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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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辽宁省畜牧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大型种畜禽场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随着商品养殖市场对种源需求的快速增长,种畜禽场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畜牧法》、《辽宁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实施后,对种畜禽场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更严格、更具体的要求。中小型种畜禽场作为数量众多的群体,由于资金短缺、专业人员不足等原因,在建场初期更需要规范,以便实现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
<正>一、畜禽场的升级管理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提出了开展种畜禽场疫病净化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广西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细则分类》,率先在自治区级种猪场、种鸡场开展主要动物疫病的净化工作。把符合条件的规模化种畜禽场直接纳入自治区级管理,由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发放"自治区级重点种畜禽场经营许可证"并挂"自治区重点种畜禽场"牌匾,采取生产经营与疫病防控并重的原则进行管理指导。对于净化达到规定标准后,由养殖企业向自  相似文献   

3.
一、强化种畜禽生产的规划布局.科学规划本区域今后一个时期畜禽良繁体系建设重点,细化改良方案,组织实施好本区域畜种遗传改良工作,并组织开展种畜优良个体登记工作,制定细化登记方案,建立健全优良种畜登记数据库管理平台.二、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制定或修订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制定出台种畜禽场建设标准.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不同级别层次的种畜禽场严格区别生产经营范围,协助做好种畜禽场数据信息报送工作.  相似文献   

4.
为维护广大种畜禽及商品畜禽生产者权益,使种畜禽质量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种畜禽管理条例》和农业部颁布的《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我局对部分种畜禽场及种畜禽质量进行了检查验收,对合格场进行登记注册并颁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全省检查验收合格的种畜禽场共106个。按照《条例》和《细则》规定,凡未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准生产和销售种畜禽。违者,各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特告请广大用户不要购买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的种…  相似文献   

5.
1良种选择畜禽规模饲养场,在引种上必须到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引种,种畜禽场的种畜禽系谱、档案资料、证照齐全、来源清楚。同时还要了解引种地区畜禽疫病流行情况,并要求种畜禽场提供主要疫病免疫后有效期内免疫抗体水平情况。承运前,必须有动物防疫、检疫部门出具的有效检疫证明,以确保所引  相似文献   

6.
为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保证我市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及农业部《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天津市种畜禽管理的有关规定,市畜牧局对全市范围内的所有种畜禽场进行了全面的换证验收,现将验收合格换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予以公告。其合法权益受国家的法律保护。对无证经营或经营范围的种畜禽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监督电话:2833607828327429天津市畜牧局公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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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河北省种畜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品种、代次在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对符合务件并申请省级验收的种畜禽场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了鉴定验收,现将验收合格并已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验收未通过以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已过有效期未办理申报手续的省级种畜禽场公告如下(排名不分先后)。另外,已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市、县级种畜禽场及改良站(点)名录将在畜牧在线(www.xmj.heagri.gov.cn)和河北畜牧网(www.hebxmw.com)网站公布。请广大养殖户对这些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在引进种畜禽及商品代仔畜、雏禽时查验供方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并索要《种畜禽合格证》和种畜系谱,对未按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或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 0311-8588807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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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种 引种上必须到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引种,种畜禽场的种畜禽系谱、档案资料、证照齐全、来源清楚。同时还要了解引种地区畜禽疫病流行情况,并要求种畜禽场提供主要疫病免疫后有效期内免疫抗体水平情况。  相似文献   

9.
《中国牧业通讯》2000,(8):14-15
本刊讯 《江西省种畜种禽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各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制度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使江西省种畜禽的引进、培育、生产和经营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根据《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江西建立和完善了六项制度:   建立和完善建场审批制度。针对各地盲目建场的实际,江西省1998年制定和下发了《江西省种畜禽场建场审批办法》,对审批权限和程序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加强了对种畜禽场,特别是高代次种畜禽场的布局管理,有效地防止了重复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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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设区市、县(市、区)农业(畜牧)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种畜禽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农业厅制定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经按有关规定程序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下洋畜牧场等19个种畜禽场进行审核验收,基本符合规定要求,同意申请,核发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下称《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有效期到2004年4月,待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申请复验,重新核发。上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出售种禽时,应主动出具种畜禽合格证、种畜系谱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违者依法予以查处。福建省农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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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跃明 《北方牧业》2010,(11):24-24
<正>为净化种畜禽市场,保护广大养殖场(户)的合法权益,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已过期的种畜禽场进行了清查,对不再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未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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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畜牧兽医》2010,(6):67-67
为净化种畜禽市场,保护广大养殖场(户)的合法权益,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已过期的种畜禽场进行了清查,对不再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未申办的15家企业,注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名单如下:  相似文献   

13.
种畜禽监督执法工作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农业部《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辽宁省种畜种禽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种畜禽的生产经营逐步纳入正常管理轨道。但是,一些种畜禽监督员在执法工作中还存在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执法程序有时还不准确等现象。下面就执法文书的使用和执法程序等一些问题予以探讨,供从业者参考。一、种畜禽监督执法主体《种畜禽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辽宁省种畜种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种畜禽监督执法主体是各地区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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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业科学》2003,20(8)
为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保证我市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及农业部《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天津市种畜禽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全市范围内的所有种畜禽场进行了验收换(发)证,现将验收合格换(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予以公告。其合法权益受国家的法律保护。对无证经营或经营范围与《许可证》不相符的种畜禽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22-28336078,28327429单位名称负责人经营范围场址电话邮编天津农校种鸡场杨幼禾海兰褐佳、939商品代蛋鸡西青区杨柳青镇北27390030300380武清区种鸡…  相似文献   

15.
《安徽畜牧兽医》2005,(1):12-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种畜禽管理条例》和《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务院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布局认定的国家重点种畜禽场及畜禽原种(纯系)场、曾祖代场、种公牛站,均按本办法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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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后面临的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需要,把种畜禽生产建成一个开放的系统和竞争的领域,形成种畜禽场之间的有序竞争和依法经营的局面,加速我省种畜禽事业的发展,四川省畜牧食品局组织制订了《四川省重点种畜禽场评审办法》(川畜食发犤2001犦121号)2002年省畜牧食品局还将照《办法》的规定,在认真考查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并命名一批省级重点种畜禽场,作为省畜禽良繁体系建设的重点,充分发挥其龙头和核心的作用,以带动我省种畜禽场的全面发展。现将此《办法》全文刊登如下,供省内各地学习贯彻。  相似文献   

17.
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发布实施六年多了(1994年4月发布,7月实施),农业部《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也于1998年1月发布并施行。但六年多来的实践证明,虽然种畜禽的管理有法可依了,我们在具体执行和操作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严重影响种畜禽管理工作:1 种畜禽法制体系极不完善 《条例》虽然对种畜禽执法主体、品种资源保护、品种培育、审定和种畜禽生产经营以及违法责任等有较全面的规定,有的可以操作,但有的条款操作性不强。如第十一条把种畜禽场分为地方种畜禽场和国家级种畜禽场。地方种畜禽场属省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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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种畜禽管理条例》和《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务院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布局认定的国家重点种畜禽场及畜禽原种(纯系)场、曾祖代场、种公牛站,均按本办法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第三条畜禽原种是指经国家及省级畜禽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并公布的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地方良种,国务院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引进的国外优良畜禽原种(纯系)和曾祖代配套系。第二章种畜禽场应具备的基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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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地、市、县(区)农业(畜牧)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种畜禽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发布的[1998]80号文件通知精神,我厅按规定程序对福建省金谷种猪开发有限公司等十个种畜禽场进行审核验收,基本符合规定要求,同意发给农业部统一印制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下称《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待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申请复验,重新核发;同时,生产经营单位与个人,必须严格按照经营范围进行生产经营,出售种畜禽时,还应附上种畜禽合格证、种畜系谱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违者依法予以查处。附件:福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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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发布实施六年多了(1994年4月发布,1994年7月实施),农业部《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也于1998年1月发布并施行。种畜禽管理行政法规和规章的颁布为加强我国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培育和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种畜禽质量,保障畜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但六年多来的实践证明,虽然种畜禽的管理有法可依了,但在具体执行和操作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严重影响种畜禽管理工作,这些问题集中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种畜禽法制体系极不完善。《条例》虽然对种畜禽执法主体、品种资源保护、品种培育、审定和种畜禽生产经营以及违法责任等有较全面的规定,有的可以操作,但有的条款操作性不强。如第十一条把种畜禽场分为地方种畜禽场和国家级种畜禽场,地方种畜禽场属省畜牧主管部门审批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往往达不到省级办场条件。如四川规定种猪场和二杂母猪繁殖场一级基础母猪要达到50头以上,配套系100头以上(各省的规定也不尽一致)。在不发达地区尤其是贫困山区往往是20-30头基础母猪的小型场偏多,对这些不够办证条件的场,一律取缔又影响畜牧业发展。又如《条例》中的罚款太少太轻,仅两条。主管部门一条(第二十三条),工商部门一条(第二十四条)。《条例》实施细则中竟没有违法处罚的具体规定。又如《条例》规定对种畜禽生产经营实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但至今缺乏全国统一制定并颁布的《种畜禽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行政规章,各省自行其事,五花八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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