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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虽然我国法律制度体系并没有相关规定,环境公益诉讼研究已经成为当今学界讨论的热点,其中,检察机关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适格性是争议焦点问题之一.不少学者基于检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以及我国的制度架构,认为检察机关不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最佳主体.但是,从检察权的权力内涵、权力性质和功能预期上考察,它保护社会公益的属性为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形成了正当性基础.并且,检察机关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已经在陆续试点的环保法庭司法创新实践中得到肯定.  相似文献   

2.
我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但是何种主体具备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民诉法采取了模糊处理.检察机关应当是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适格主体,这是由其社会公共利益代言人的身份决定的,具有历史的文本依据,也是公诉权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3.
公益诉讼主体是构建公益诉讼制度的基本环节之一,依据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由于主体条件的限制常被法院拒之门外,即便博得公众喝彩也多以失败告终。2012年《民事诉讼法》顺应了实践的发展需求,增设了公益诉讼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为明确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提供了政策契机。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进行理论探讨,完善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权、是否适用调解与和解权利等问题有助于更科学地构建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4.
《民事诉讼法》虽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但没有明确规定由哪些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也缺乏具体的环境公益诉讼机制和程序,使得司法适用面临诸多困难。因检察机关是环境公益最合适的代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符合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检察机关也具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所以检察机关具有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合理性,甚至优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的行政部门。在制度构建方面,确定检察机关全过程参与的原则,检察机关可通过支持起诉、检察监督、直接起诉参与环境公益诉讼,具体制度包括登记备案、环境公益损害调查、提起诉讼等方面。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社会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侵害环境公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各国都已建立起相应的保护机制,而我国相关法律尚不健全。我国应借鉴各国的做法,在立法中确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6.
目前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环境资源纠纷日益增多,环境公益诉讼是和环境问题的凸显密切相关的一种典型的现代型诉讼。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单独规定了公益诉讼,对我国公益诉讼发展影响巨大,但仍与我国环境现实要求、理论发展现状不协调。2014年修订2015年实施的新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体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使环境...  相似文献   

7.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问题是明确原告的主体资格。如果把原告限定在传统诉讼法认可的利害关系人这一狭窄范围,将不利于公共环境利益的保护。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赋予检察机关、环保团体、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公民个人原告资格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原告多元化的情形下,有必要对起诉顺序、鼓励公民提起诉讼等问题给予回应,以期让公益诉讼这一制度在环境保护中发挥最大效用。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环境恶化、生态危机不仅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甚至影响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目前单一的行政监管环境模式争现行法律制度,由于存在着种种缺陷.不足以对环境形成周全的保护,因此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显得日益迫切.本文在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进行阐释之后,提出了在我国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9.
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如何确定是法学界和实务界遭遇的一个共同难题,原因是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因此,检察机关担任原告并胜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不具有仿效性,难以在实践中推进,在当前中国国情条件下,只有确立"环保行政机关为主其他社会主体为辅"的适格原告体制才能突破当前环境公益诉讼的困境.  相似文献   

10.
现实生活中屡屡发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公众环境权益的情况,但是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中却没有适当的救济机制,从而公众环境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针对这一问题,文章在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进行法理分析和对国外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落实以社团组织为原告的行政公益诉讼的现实障碍是契合于本土背景的运作规则缺失。鉴于我国尚不成熟的社团组织体系、注重政治目标的司法文化和执着于结果正义的公民维权传统,在推进以社团组织为原告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时,应结合制度本身的特质做出以下安排:(1)先在单行立法中明确相应领域的社团组织享有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而后基于经验的累积制定统一性规定;(2)明确作为原告的社团组织仅具有履行请求权和停止侵害请求权,据此实现对公益的维护;(3)明确上述行政公益诉讼程序与我国代表人诉讼、共同诉讼或诉讼调解机制的衔接规则,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所搭建的沟通与协商平台上,解决牵涉其中的受害群体的损害赔偿问题。  相似文献   

12.
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原告起诉资格的认定是其关键问题.在对环境公益诉讼的内涵与原告资格范围进行界定的基础上,通过对环境公益诉讼主体及新民事诉讼法中对“有关组织”认定问题的分析,指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扩张的必要性,并结合环境公益诉讼具有公共性、不特定性、预防性的特点,对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加以构建.  相似文献   

13.
14.
赋予公民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有利于保护公民环境权益、保护环境,推动社会发展。但要赋予公民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民事诉讼法要突破传统诉讼理论,采用诉的利益学说,对民事诉讼范围及当事人概念进行拓展。在科学构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中,可以借鉴美国公民诉讼的一些做法,建立防止“滥诉”的相关机制。  相似文献   

15.
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确定无疑是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关键。我国2012年8月31日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规定了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但是,立法并未明确哪些属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要得到落实与实施,尚需进一步明确适宜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环境公益诉讼的公共性、社会性,使得检察机关、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环保组织、公民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成为必要和可能。因此,法律应进一步明确并赋予这些主体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资格,从而使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功能得以有效地发挥。  相似文献   

16.
通过两年的试点,《行政诉讼法》正式明确将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写入法律之中,并将诉前程序作为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前置程序、必经程序。但仍需要对诉前程序的选择运用、检察建议的内容、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程度以及少数特殊案件的诉前程序进行明确,以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7.
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例近年来不断出现,但目前行政公益诉讼在我国尚未被法律承认。很多学者已就西方法治国家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进行了深入的考察,对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与必要性也进行了很多的分析,但是对于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原告问题却缺乏充分的研究,也即行政公益诉讼可以由谁提起。  相似文献   

18.
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了公益诉讼制度,这表明中国公益诉讼制度的程序大门已经开启。随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法》将消费者协会和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作为法定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但检察机关未被明确赋予诉权,公民个体更被置于原告主体范围之外。从法经济学角度来看,有关机关和有关组织单独作为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都存在局限性,而且仅仅依靠有关机关和有关组织不能完全周延公益诉讼。为了更好地维护好公共利益,建立一种互补的多元制公益诉讼主体模式,使各个主体之间互补有无,将是未来立法的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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