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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与社会保险行政机构和经办机构之间的行政争议是社会保险争议中最重要的争议。应当在区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和社会保险劳动争议的基础上,根据社会保险争议专业性、非裁量性和与基本生存权相联系的特点,对于部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实行行政复议前置制度,是建立合理、高效的程序制度必要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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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的社会保险争议是否纳入劳动争议处理渠道进行处理,如何处理,一直存在争论。社会保险争议之所以存在受理困境,其核心在于,法律规定纳入劳动争议处理渠道的社会保险争议究竟是什么,以及行政处理与争议处理是否互为排斥。笔者认为,从体现法律权威性、执行统一性,有效提升行政仲裁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以及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出发,社会保险缴费争议、社会保险待遇争议均应当纳入劳动争议处理范围,也即建立多渠道处理机制。同时,建立各个部门之间有效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各自优势,规避矛盾和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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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劳动关系日益市场化和契约化,在市场法则的作用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有着不同的利益追求,这种经济利益上的分化决定了劳动争议的发生在所难免。可以说,劳动争议案件已成为近年来增长幅度最快、涉及范围最广的案件类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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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劳动保障》今年第3期刊登的《社会保险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一阐明了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保险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理由是根据《劳动法》第100条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6条规定,属于行政管理范围;第二种观点认为,社会保险争议是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理由是根据《劳动法》第3条的规定,劳动有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的权利,《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把企业与职工之间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等规定发生的争议纳入了条例适用范围。笔同意第二种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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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当前劳动争议处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规定,江苏省泰州市全面推行基层劳动争议调处中心建设。2008年4月在姜堰市试点,9月份在全市全面推开,通过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全市基层劳动争议调处中心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预防争议、减少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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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杨某与某房地产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8年7月25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作出仲裁裁决。杨某不服该裁决,于2008年7月31日向某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原、被告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提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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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的深化,资本跨国界、跨地区运作,在促进经济繁荣的同时,也给规范用工和劳动关系处理带来一系列的困惑,在劳动争议处理中涉及异地经营的案件也越来越多。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谈谈如何处理和规范异地经营企业用工。异地经营及其用工方式的主要类型本文所称的异地经营,是指企业在其工商注册的住所地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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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是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的基本方式和"第一防线",是以柔性方式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具有成本低、及时、灵活、快捷的优势,是最经济、最简便的劳动人事争议解决方式。随着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和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步伐加快,市场化劳动关系已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劳动争议居高不下,现行调解制度已经满足不了形势发展的需要,劳动争议调解在争议解决中的作用日益弱化,当事人对仲裁和诉讼的偏好进一步增强,使基层调解组织出现被边缘化的趋势。因此必须找准切入点,探索调解制度的改革,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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