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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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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潘美晨  宋波 《中国环境科学》2021,41(4):1932-1939
受偿意愿(WTA)是制定生态补偿标准的常用依据之一,能否正确使用WTA对于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具有重要影响.本文梳理了国内近12a的相关文献,发现在WTA应作为生态补偿标准的上限还是下限问题上尚无定论,尽管大多数研究将WTA作为补偿标准下限,但背后的逻辑并不严谨.本文认为生态补偿标准制定过程可视为受偿方和支付方的讨价还价...  相似文献   

2.
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以渭干河流域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是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的关键问题之一。文章构建了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的测算内容与流程,并以渭干河流域为例,计算了流域上下游生态损益、 居民支付意愿和综合成本,分别作为补偿的最高、 最低和参考标准。结果表明:2007年上游应获得的最高补偿标准为24.83×108元,最低标准为2 443.46×104元,参考标准为6.7×108元。下游各县作为受益者,应支付的补偿额为:库车为818.51×104~28 096.3×104元,补偿参考标准19 927.61×104元;沙雅466.7×104~64 179.1×104元,补偿参考标准17 204.17×104元;新和341.17×104~155 988.7×104元,补偿参考标准为29 998.71×104元。不同补偿标准对流域农牧民福祉产生较大影响,按照参考标准的8.67%进行补偿,就可使上游居民尤其是水源涵养区的农牧民收入水平可有较大程度的提高,达到流域的平均收入水平。在讨论部分对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测算中面临的难题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3.
生态补偿标准的核定是海洋保护区生态补偿研究的关键,而利益主体的生态补偿意愿与水平及其影响因素是制定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和提高补偿效率的重要基础。本文以嵊泗马鞍列岛海洋保护区为例,根据利益相关者分析,确定该生态补偿的主要受偿者为居民,主要补偿者为政府、游客和外来经商人员。在此基础上,根据条件价值评估法,通过对保护区内居民和游客的问卷调查,并结合Logit和Tobit模型对影响居民和游客的生态补偿意愿与水平的关键因素进行识别。结果表明:68.54%的被调查居民具有受偿意愿,平均受偿水平约为248.03元/(人·年)。其受偿意愿主要受年龄、职业等因素影响,而受偿水平主要受年龄、家庭年收入等因素影响。绝大部分游客(97.62%的被调查者)具有支付意愿,平均支付水平约为203.55元/(人·年)。其支付水平主要受家庭年收入、居住地和对生态补偿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影响。  相似文献   

4.
水库大坝建设生态补偿标准研究——以三峡工程为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运用直接市场法(市场价值法)、替代市场法(机会成本法、影子工程法、影子价格法、恢复费用法)和模拟市场法(条件价值评估法)等资源环境经济价值评价方法,构建了水库大坝建设的经济价值与经济损失评价模型和生态补偿标准评价模型,并进行了三峡工程案例研究.结果表明:①防洪、水力发电产品和水力发电环境效益是三峡工程的主要功能,三者分别占总经济价值的23.64%、46.84%和25.31%;水库泥沙淤积和水库淹没是三峡工程的两个主要负面影响,两者分别占总经济损失的62.78%和13.17%.②三峡工程建设6 项正面影响的总经济价值为452.00×108 元/a,10 项负面影响的总经济损失为87.62×108 元/a.③通过选择和明确生态补偿主体和生态补偿对象,并考虑生态补偿主体的经济效益,提出6 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在6种方案中,水电开发业主、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均是主要的生态补偿主体,河流生态系统和移民均是主要的生态补偿对象.研究提出:目前应采用第6 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其生态补偿标准为60.99×108 元/a.  相似文献   

5.
如何确定生态功能区和资源开发区生态补偿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经济系统中的自然资本及其所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具有不同程度的外部性.生态补偿则是通过调整制度规范,纠正生态环境成本收益错位,实现自然资本及生态系统服务外部性的内部化.  相似文献   

6.
海洋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是建立海洋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本文以厦门海洋珍稀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中华白海豚为例,根据保护区管理层次的划分及海域特点,将海域划分为西港海域、同安湾口、九龙江河口、西南海域、东部海域、同安湾、大噔海域7个区域,采用专家调查法,估算不同海域对海洋保护区价值的贡献率与单位面积海域的价值,以及各海域中填海造地、港池/锚地、桥梁建设、采矿、修船/造船、旅游娱乐、海底工程、排污、航道、施工10大类人类活动对海洋保护区的损害程度,建立了生态损害补偿标准估算模型。以填海造地活动为例,计算了该活动对厦门海洋保护区不同区域的生态损害补偿标准。这一研究成果填补了我国目前海洋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问题的空白。  相似文献   

7.
针对基于机会成本的生态补偿标准研究存在的问题,本研究建立基于机会成本的闽江流域跨界生态补偿标准测算模型,分类统计了2010~2015年流域上游地区生态保护的成本,并结合下游地区福州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闽江流域下游地区应支付给上游地区的补偿量。结果表明,三明市获得的补偿额为0.5694~0.9407亿元,南平市获得的补偿额为2.0104~2.7061亿元,下游地区福州市需要支付生态补偿额为2.5797~3.4913亿元。针对补偿标准测算结果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拓展补偿资金筹措渠道,实现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在补偿资金的同时加以项目或技术补偿,缓解上游地区的资金、技术压力。  相似文献   

8.
车越  吴阿娜  赵军  杨凯 《自然资源学报》2009,24(10):1829-1836
采用实地问卷调查和条件价值法评估上海市饮用水源保护的利益相关方认知,探讨黄浦江上游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结果表明,当前水源保护相关政策认知比例普遍较低,水源地部分居民福利受到一定影响,对政府补偿政策的期望较为一致,用水区多数居民愿意分担部分水源保护的责任和义务;水源地WTA和用水区WTP分别为1526元/(月•户)和306元/(月•户),相应未来5年的总受偿意愿和总支付意愿为759.48×108元和465.08×108元;生态补偿方案的合理设计以及不同利益相关方的良好沟通是解决水源地环境冲突的关键。  相似文献   

9.
曹港程  沈金生 《自然资源学报》2022,37(12):3153-3166
海洋牧场建设是中国扩增海洋碳汇,实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有效途径。碳汇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只有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才能调动海洋牧场建设经营者积极性。以海洋牧场中藻类、贝类、鱼类、甲壳及其他类经济性碳汇资源为研究对象,利用最优化模型核算了碳汇资源生态价值的补偿标准。研究结果表明:藻类、贝类、鱼类、甲壳及其他类的生态补偿标准分别为134.94元/t、820.05元/t、782.39元/t、3764.16元/t,补偿标准存在种类间差异性。研究结果可为优化当前海洋牧场生态补偿政策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10.
天目湖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探讨   总被引:7,自引:3,他引:4  
对天目湖流域居民生态补偿认知状况进行问卷调查,选取支付意愿法、水资源价值法和收入损失法三种方法对天目湖流域生态补偿标准进行核算。改进的支付意愿法得到生态补偿总额为12 924.08×104元;基于水源保护功能的水资源价值法测算的生态补偿标准为6 190.4×104元;采用直接收入损失法计算的天目湖流域生态补偿总额为5 839×104元。三者相比较,引入旅游者门票反哺支付意愿的支付意愿法,更完善地表达了天目湖流域的生态补偿标准额,可以作为现阶段天目湖流域水源地生态补偿标准制订的重要依据。只有从政策层面上对水源保护区实行差别化政绩考核制度,给予水源区一定程度的政策倾斜,才能从根本上调动政府和当地居民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11.
条件价值法调查中会有相当比例的受访者不愿意支付费用,对这部分群体如果处理不当会影响到价值评估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以南京市居民对长江流域生态补偿的支付意愿为例,采用双边界两分式问卷调查获取1 403份有效样本。分析了忽略零响应问题的传统模型所造成的支付意愿(Willingness to Pay,WTP)估算偏差,并采用Spike模型对WTP估算进行了校正。结果显示:若直接删除零响应样本,中位数WTP在359~396元/(户·a)之间;而将零响应的实际支付用接近零的正数进行替代,得到的中位数WTP在154~208元/(户·a)之间。根据Spike模型,将真实零响应样本纳入分析后,得到的WTP估算结果在259~288元/(户·a) 之间。表明直接删除零响应会明显高估WTP,而用零或接近零的正数替代零响应又会低估WTP。未来5 a内长江南京段的生态补偿总价值至少为24.4×108元。将决策过程划分为"加入决策"和"支付决策"两个阶段后,论文还发现,"加入决策"和"支付决策"是两种不同的机制,二者在影响因素上存在差异。此外,不同收入家庭的WTP存在明显异质性。  相似文献   

12.
森林生态系统补偿标准的方法探讨——以海南省为例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研究的主要目标是针对森林生态系统寻求适宜的补偿标准的方法,从而制定出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首先运用生态区位商的方法将海南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划分为一级主导生态系统服务、二级主导生态系统服务和潜在生态系统服务三类。研究结果显示生物多样性保护、景观游憩和环境净化等划分为一级主导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养分循环和水源涵养划为二级主导森林生态系统服务;气候调节、土壤保育、制氧以及林副、木产品为潜在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分类结果在现实中符合海南省森林生态系统特征情况。其次,运用恩格尔系数与皮尔生长曲线模型相结合的补偿系数法计算生态补偿系数,结果为0.170。该数据说明现今中国的经济发展刚达到小康水平,人们对于森林生态价值的认识和需求处于初级阶段,因此制定补偿系数不宜太高。根据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分类及生态补偿系数的结果,计算出分三个阶段执行的生态补偿标准:在第一阶段,补偿标准为947元/(hm2.a);第二阶段补偿标准提高为1 946元/(hm2.a);第三阶段,补偿标准为2 966元/(hm2.a)。  相似文献   

13.
在调查连云港潮滩湿地生态环境状况的基础上,以支付卡方式设计调查问卷,采取面对面方式调查了638位连云港海滨新区居民对围填海工程对潮滩湿地影响的补偿意愿,及其影响居民补偿意愿的相关因素。研究结果表明:有98.2%的人选择了非0补偿意愿值,平均最小补偿意愿为443.68元/(人.a),海滨新区围填海工程对潮滩湿地生态环境资源影响值(损失值)为1.2735×108元/a;未来20 a内,在不考虑生态效益折旧的前提下,连云港海滨新区潮滩湿地的总服务价值至少为25.471×108元/a;被调查者的职业、对围填海工程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围填海工程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大小等因素对补偿意愿值有十分显著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条件价值法在生态资产估算中的应用与进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条件价值法(CVM)是在效用最大化理论下,利用假设市场的方式揭示公众对公共产品的支付意愿,从而评估公共物品价值的方法.该方法灵活、简单、数据获取容易、适用性较宽,自从1963年Davis R开始使用条件价值法以来,该方法在生态资产评估中的地位与重要性不断提高,在国外被广泛应用于公共物品与服务价值估价,特别是对生态资产存在价值与遗产价值的估算,文章系统地总结了条件价值法的特点、适用范围.存在的问题与争议,以及在生态资产估算中的应用与国内外进展,最后针对条件价值法的研究热点进行了前瞻性探讨与评价.  相似文献   

15.
生态补偿对于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不同层次的生态补偿都急需探索。其中市级生态补偿因为具有"利益相关者明确、涉及范围小、行政管理方便"等优点,更容易优先推进。文章以济南市为研究案例,探索分析了市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的利益相关者和资金框架结构,确定了各区县间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补偿分配比例,为其他城市乃至省级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补偿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6.
郭曼曼  路旭  马青 《自然资源学报》2022,37(11):2884-2897
为响应生态文明建设对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增长的需求,丰富国土空间研究的自然生态视角,以辽宁省庄河市为例,研究小流域地区生态价值核算及经济补偿问题。在坚持生态完整和划清事权原则下,通过叠加小流域区和行政区边界,构建“县域—小流域—次小流域—微流域+村域”分层级分单元的空间体系。在生态完整的小流域及次小流域单元尺度上,通过生态—经济相对优先模型计算单元间的生态补偿关系;在“微流域+村域”的基础单元尺度上,以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评价为基础,通过分单元分类管控的方式,确保生态补偿的实施和落地。通过构建生态—经济价值评估体系,探索适用于山地丘陵地区的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平衡发展的方式。  相似文献   

17.
为了对生态保护地区进行合理补偿,亟需构建生态补偿标准的核算方法.通过对适用前提、现实条件、方法确定性等方面的比较,提出了相对准确可行的、基于生态服务供给成本的核算方法.在此基础上,构建理论分析框架,阐释了生态服务供给成本由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投入的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构成,其中隐性成本又包括直接限制资源环境要素利用的成本和间接影响相关要素的成本;最后,将该核算方法应用于三江源区生态补偿研究.结果表明:三江源区生态服务供给的显性成本包括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本、农牧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和生态保护支撑项目成本;直接限制资源环境要素利用的隐性成本为畜牧业、水电业、矿业的损失扣除旅游业增加之后的变化量;间接影响相关要素的隐性成本为因保护措施而带来的整体经济发展降低扣除直接限制资源环境要素的成本后的部分.以2013年为例,三江源区生态保护的显性成本为9.4×108元,隐性成本为22.4×108元,其中直接限制资源环境要素的成本为10.6×108元,间接影响相关要素的成本为11.8×108元,补偿额度应为31.8×108元.由于基于生态服务供给成本的核算方法仅考虑了经济损失,未来可结合生态环境方面的成本和效益做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8.
基于生态环境产权界定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论文通过对流域生态环境产权的明确界定,科学厘清生态保护投入补偿和污染补偿,综合考虑流域生态环境服务的水量分摊和水质补偿,并将其统一纳入到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测算中,针对性地提出了流域上下游之间的生态补偿标准,然后以皖浙两省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1)基于流域生态环境产权界定,可以从理论上厘清流域生态补偿的对象和内容,将水质和水量因素整合纳入到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测算中;2)根据生态环境产权的界定,不同利益主体面对的补偿标准和补偿内容不同,但是上下游共享流域生态环境权益的产权安排相对更为公平合理,并且能够兼顾各方权益;3)上下游共享流域生态环境权益情况下,综合水质和水量因素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其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明确,补偿内容全面完整,易被各方所接受。  相似文献   

19.
内陆河流域生态补偿标准问题研究——以石羊河流域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深入剖析生态补偿与社会区位条件以及自然区位条件的关系,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分析了石羊河各流域区位条件对补偿标准制定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利用2009 年石羊河流域各地区基础数据,建立生态补偿标准计量模型,计算各流域不同植被类型补偿标准。研究结论如下:①合理补偿标准不仅需要考虑各生态系统的差异性,还必须保障补偿者的承担能力和满足受偿者的基本要求,同时合理制定补偿标准也是区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本条件;②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服务和经济行为存在空间异质性,因此应建立差别化、动态化补偿标准;③利用区位差异条件可以科学地制定区域间生态补偿的分配标准,有效避免以往生态补偿政策制定中的“一刀切”现象。  相似文献   

20.
周健  官冬杰  周李磊 《环境科学学报》2018,38(11):4539-4553
生态足迹思想被引入我国后,受到了许多学者的关注,结合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相关理论,可以量化生态补偿标准.本文以重庆三峡库区为研究对象,通过基于"省公顷"的模型改进方法修正模型,计算生态足迹与生态承载力,得到其空间分异特征,引入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构建基于生态足迹的三峡库区后续发展生态补偿标准模型,并计算各个区县的生态补偿标准,与其他大型库区的生态补偿结果进行对比.研究结果表明:在2010—2016年,重庆三峡库区的平均生态足迹为34586160.120 hm~2,平均生态承载力为6664208.176 hm~2,通过对重庆段的所有区县进行生态安全判断,发现全部都是处于不安全状态,需要进行生态补偿.整体上,生态补偿需补偿约54.92亿元.而人均补偿额度小于100元的有大渡口区、奉节县、石柱县、巫山县、巫溪县、云阳县和忠县7个区县,在100~200元有长寿区、丰都县、开州区和武隆区4个区县,在200~300元的有巴南区和北碚区2个区县,在300~400元的有万州区、江北区、江津区、涪陵区和南岸区5个区县,大于400元的有沙坪坝区、渝中区、渝北区和九龙坡区4个区县.随着经济发展,必定会带来生态足迹与生态承载力的改变,生态补偿额度也会相应的增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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