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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84号)要求,全面了解各省(区、市)监测监管系统运行情况,加快推进监测监管系统的全面运行,做好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支撑工作,部决定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国家土地督察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10号)文件精神,不断完善耕地增加或减少的相关政策,保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37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39号)的精神,切实为扩大内需项目做好地质资料信息服务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08]15号),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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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冒寒土地督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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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发〔2010〕2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农业(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认真执行《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规定,各地要充分应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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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自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要求、调整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以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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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做好国土资源统计工作,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形势分析需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5号)要求,部决定调整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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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规范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6号)精神,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统一备案制度,全面加强监督管理,现就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及信息系统使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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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国家土地督察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5]52号,下称《考核办法》)的要求,经国务院同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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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供销合作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供销合作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以下简称国务院40号文),加快供销合作社(包括所属企事业单位)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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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有关精神,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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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已于2011年2月24日第6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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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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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及时客观掌握2008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充分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土地管理法》关于“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的规定,现将200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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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关于试行〈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调查统计制度〉和〈国土资源统计季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332号)要求,我部确定了实际新增建设用地和土地抵押登记数据季报制度,并于2008年1月起试行。鉴于今年是上报数据的第一年,汇总上报工作较为复杂,请你厅(局)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城市季报数据的审核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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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土资厅函〔2010〕1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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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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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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