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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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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月31日消息,水利部和财政部近期将联合下发土地出让收益中央统筹使用管理办法,以解决土地出让收益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需求不匹配的矛盾。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例如  相似文献   

2.
《中国水利》2012,(15):2-2,8
问:请介绍一下中央财政统筹部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政策出台的背景。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精神,2011年7月,财政部会同水利部印发了《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从2011年7月1日起,按规定口径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专项用于农田水利  相似文献   

3.
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策精神的重要举措。但从实际情况看,东部地区土地出让收益所占比重大,而我国耕地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需求更大,土地出让收益与农田水利建设投资需求区域间不匹配的矛盾较为突出。日前,为积极化解这一矛盾,进一步强化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政策保障,财政部、水利部就中央财政统筹部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有关问题下发通知,明确决定中央财政按照20%的比例统筹各地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中西部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农田水利建设。为真正让中央的好政策落地生根,充分发挥政策效力,保持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本期特别刊发通知全文及财政部、水利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相关问题的解读,为有关各方用足用好政策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正>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以下简称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水利部近日联合出台《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5.
<正>近日,为完整反映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管理政策,便于市县操作,甘肃省财政厅会同省水利厅对2011年制定的《甘肃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计提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办法》规定,各市县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口径,于每年4月、7月、10月的10日以及决算清理期结束之前,分季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划转中央农田  相似文献   

6.
《河北水利》2012,(12):47-47
为切实搞好农田水利建设.永年县创新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争取项目资金。围绕中小河流治理、饮水安全、防洪保安和节水灌溉等水利项目进行争取。二是落实财政资金。制定出台落实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7.
水利财务     
《中国水利》2012,(24):27
中央水利建设资金大幅度增长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中央财政统筹部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中央统筹20%用于解决土地出让收益与农田水利建设需求不匹配的矛盾。截至2012年11月底,全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92亿元,落实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补助经费9.84亿元,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和中央直属水利枢纽骨干工程公益性部分贴息9171万元,中央水利建设资金大幅增长,达到1623亿元,  相似文献   

8.
姜付仁 《中国防汛抗旱》2011,21(3):21-24,75
为解决国家水利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以下简称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明确提出,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要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首先要确定土地出让金总收入和土地出让收益,然后再确定有多少土地出让收益可以用于水利建设。  相似文献   

9.
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是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的重要来源,必须通过完善体制机制,促进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相似文献   

10.
《中国水利》2012,(2):9-10
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检查是水利部赋予财务司的重要职责。2012年财务司将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秉持服务和监管并重的理念,明确职责,狠抓落实,使各项工作取得成效。一是继续推动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敦促各地认真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政策.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抓紧完善中央和省级统筹办法.解决好土地出让收益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需求不匹配的矛盾。落实水利建设  相似文献   

11.
为建立稳定的水利投入机制,加快水利建设步伐,近日,甘肃省玉门市制定并出台了《玉门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水利建设基金筹集途径为从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提取3%;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提取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和水源工程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市财政每年新增水  相似文献   

12.
纪平 《中国水利》2012,(15):1-1
<正>财政部、水利部近日联合就中央财政统筹部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问题发出通知,明确规定中央财政统筹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原则、统筹比例和监督机制。这是对中央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大政方针的细化实化,将有效化解土地出让收益与农田水利建设投资需求区域间不匹配矛盾,体现了中央突出加强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相似文献   

13.
绥中县水利非税收入项目有7项:水利建设基金、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水资源费、水土流失补偿费、占河费、采砂权出让价款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文章介绍了绥中县水利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现状,分析研究了水利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水利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河北水利》2011,(12):6-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1]48号)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5.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将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需要使用大量土地。但在农村实行土地承包制、土地日趋紧张的背景下,农田水利工程用地矛盾日益突出。目前,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文件,对农田水利工程用地作出了一些规定,但仍然存在着用地性质不统一,征收与补偿政策不明确等突出问题。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情况,借鉴2012年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出台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管理政策,提出完善农田水利工程用地政策的有关建议:一是用地实行分类管理;二是补偿实行同地同价。  相似文献   

16.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推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来,在提高城市土地资产价值、促进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强化城市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从有些城区土地出让的实际来看,土地出让大多还采取协议方式,招标拍卖出让的比重很低,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由于土地协议出让比重过高,对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土地一级市场都产生一定的制约,既不利于盘活国有企业存量土地,进一步挖掘城市土地资源,也不利于使有限的城市土地资源发挥最佳效益,更不利于加强廉政建设。近年来,各地披露的在土地方面发生的大案要案充分表明,过多的协议出让,“领导批条”,特别是在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中过多的行政干预是孳生腐败的“温床”。实行土地公开招标拍卖出让,可以从制度上铲除  相似文献   

17.
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为今后5~10年水利建设发展目标指明了方向。在新的一轮建设机遇期,要依靠科学规划,突出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一是全面加快防洪建设,二是合理安排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三是突出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四是积极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要依靠政策到位,加快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一是切实加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专项资金对水利的投入,二是落实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三是进一步充实完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四是充分利用各项金融支持政策;要依靠严格管理,切实保证水利又好又快发展:一是要重视工程标准,二是要重视河湖管理,三是要重视征地移民,四是要重视地下水保护,五是要重视投资管理。  相似文献   

18.
政策·法规     
《长江建设》2010,(12):88-90
住建部等:允许土地出让净收益等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于日前联合发文,明确从2010年起,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将现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相似文献   

19.
吴伟华 《江苏水利》2012,(4):45-46,48
一、南通市水利资金筹集规模与使用方向 (一)政策性筹集指标 南通市"十一五"期间水利政策性资金征收是在财政不断加大对水利建设投入的背景下进行的。"十一五"期间,南通市水利政策性资金指标55.1亿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安排14.85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1.78亿元,土地出让收益按10%比例计提11.33亿元,中央、省级补助14.44亿元,水资源等他项规费1.39亿元。  相似文献   

20.
《河北水利》2012,(2):10-10
过去的一年是我国水利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以中央1号文件为引擎,全国水利建设全面进入快车道。我省紧跟国策,立足民生,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水利事业进入快速发展、跨越发展时期。着眼于构建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省本级出台了《河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河北省水利项目建设资金筹集管理办法》、《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3个专项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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