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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实践进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15年9月,九洲江流域被列为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跨地区生态补偿三个试点之一。文章重点对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由来、内容,试点工作的主要举措、创新之处进行了总结分析。2016年,广西、广东跨省界监测考核断面(石角)水质年均值达地表水Ⅲ类标准,有11个月达标,达标月份比2015年增加2个月。然而,九洲江上游污染治理压力仍然很大,已落实资金还不能满足实际治理需要,发展与保护的矛盾突出,水质改善和保持的压力仍然比较大。文章建议,试点工作应从流域实际出发,在加大污染治理措施落实的基础上;探索更为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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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明确流域内各地区权责关系、促进上下游协调发展的有效机制。目前我国已有多个省市开始探索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但也有部分地区的水环境保护意识不足、推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积极性不够;同时,部分上下游地区在补偿标准核算、跨界断面考核方式等方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面对这些问题,国家可以在出台技术规范、组织协调谈判、直管跨省界断面、设计引导性激励资金等方面发挥作用,解决地方"不会干""不敢干""不想干"的问题。地方政府应尽快做好基础数据准备、积极推动跨界协商、统筹行政区域内部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探索拓展补偿资金筹集途径。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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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江流域(第二轮)生态补偿试点进展及机制完善探索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新安江流域是我国首个流域生态补偿的试点地区,首轮试点于2012—2014年实施,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显著。第二轮试点实施期为2015—2017年,文章重点对第二轮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协议的内容以及黄山市为生态保护所做的"10个覆盖""10个推进"等工作和机制完善探索工作进行了阐述。文章指出目前生态补偿工作还存在横向补偿长效机制尚未健全,流域上游地区工作压力大、试点补偿方式单一,补偿范围难以满足实际保护需要,发展与保护矛盾突出,水质保持为优难度加大等问题。为此,为探索出一种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安江模式,提出应建立长效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多元化的补偿方式、探索上下游水权交易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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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是规范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活动,保障流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度创新。新时期,我国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建设与实践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也存在有效制度供给不足、政策叠加冲突、制度激励不充分等问题。未来,我国应构建完善生态补偿法制体系,尽快出台"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办法";结合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整合空气、水、森林等环境要素的生态补偿政策,衔接横向、纵向与其他市场化补偿手段;通过制定流域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总量控制和区域限批等制度,在强化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健全激励机制;按照"四个统一"联防共治要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实施联合执法,推动我国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的发展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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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环境质量是环境保护的核心。当前,我国跨省界流域上下游治污协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权责落实与激励政策尚不完善,流域跨省界断面水质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改善。文章提出建立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跨省财政激励机制,根据上下游出境断面水污染治理成本、水生态价值和发展机会成本以及延伸投入等,强化流域水质目标考核行政和经济"双重"约束机制,建立水质超标"罚款赔偿"和水质达标"奖励补偿"机制,是解决流域跨界污染问题的重要突破口,并建议"十三五"全面推动建立跨省断面水质财政激励机制,实现流域治理的成本共担、合作共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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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饮一江水,共护母亲河.广东不少河流地处流域中下游,源头来水水质备受关注.近年来,广东主动担当,推动市场化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协同上下游共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5年至今,广东分别和广西、江西、福建签署九洲江、东江、汀江-韩江等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合计拨付跨省补偿资金15.65亿元.经与邻省共同努力,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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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出的水环境区域补偿是针对损害水环境的行为建立的经济补偿制度,当跨界断面水质超过考核标准,造成污染的上游区县政府应对下游区县进行补偿。本文提出了北京市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构建思路,包括水质监测、补偿标准与核算、财政制度等主要内容。补偿机制将对落实区县政府属地责任,对流域水环境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