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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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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流量保障的重难点在于流域生态流量不足问题的妥善解决。生态流量不足基于产生的原因可分为“自然型”和“人为型”。“人为型”生态流量不足的根源在于《水法》第4条规定的三生用水关系未得到妥善处理,实质上是水资源分配和管理不合理所致。具体表现为水资源保护理念镶嵌在制度表层、生态流量缺乏核心制度保障、流域规划匮乏强效监督机制、流域水资源分配信息公开不足、末端行政考核制度偏重水质管控、生态用水制度顶层设计与地方实施间落差巨大等。流域立法作为立法体系的中间环节,对上位法具有填补协调功能,对地方立法具有引领指导作用。建议在流域立法过程中,通过制度设计解构流域生态流量保障现存的制度困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成流域特有保护理念到实体制度的转型。二是基于流域生态修复、水资源生态红线管控制度的开展以及有效衔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需要,建立生态流量管控指标制度体系不可或缺。三是基于流域规划对三生用水的初始分配性,将生态流量供给纳入流域规划体系中,从水资源分配初始阶段保障生态流量,同时强化流域水资源规划制度的监督机制,健全规划制定的程序性规范,明确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人员的构成规则、方式及模式。四是依法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五是完善行政考核制度体系强化对生态流量供给的考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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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与环境的关系中,不但要尊重并认同环境要素的内在价值、尊重并保护整个生态系统的完整和良好状态,更要保护人类的健康。只有“人”与“环境”都受到了保护,都不因对方而受到损害,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和谐关系和命运共同体。环境健康权是环境健康利益的权利表达,也是健康权与环境权在主体、客体和内容上的全面对接和融合的结果,反映了人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和谐关系。环境健康权的损害往往表现为环境要素、环境功能与公众健康的共同损害,环境要素的损害是因,环境功能和公众健康的损害是果。通过规范人们的环境行为,保护公众免受环境有害因素侵害、预防环境要素的损害,维持和改善生态功能,是保障环境健康权的应然路径。国际环境法制已将公众健康从保护对象提升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权利,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司法适用。保障环境健康权也成为我国环境法制的新趋向,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仍缺失对环境健康权的宣示,也缺乏更多、更完备的环境健康权保护制度设计。在生态文明新时代,我们应该赋予《野生动物保护法》以新的历史使命,让它成为保障环境健康权的一道制度城墙。通过吸收国际环境法制发展成果和借鉴我国《环境保护法》等先进立法经验,我们应将保障环境健康权确立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最终立法目的,建立全覆盖的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许可制度和人工繁育重点野生动物用途管制制度,针对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开发、利用、消费行为,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保障环境健康权的野生动物分类制度和从源头到末端的交易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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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多种环境要素交织情形下生态整体性保护问题,《长江保护法》提出了生态系统整体性和生态空间系统性的导向和理念。文章基于《长江保护法》视角,利用其颁布时间前后的湿地资源相关数据,运用规范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方法,对湿地产权制度与传统产权制度之间的非适应性以及解决方案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湿地产权制度囿于传统产权制度固有的结构性缺陷,已经在实践中造成了制度价值偏离、制度功能失位、制度实施阻滞等诸多问题,但是在基本原则的选择、内部事权的配置以及法律关系客体的定义上存在制度完善的新可能。进一步讨论发现,湿地产权制度应当明确生态价值在湿地产权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利用生态系统整体性视角调整湿地产权管理模式,完善湿地产权制度对生态空间的确权登记方式。具体的制度纾解路径是:第一,湿地产权制度应该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作为基本原则进行贯彻;第二,湿地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和湿地产权生态信息可以绑定后进行公开;第三,湿地产权的自然资源边界和内部行政管理职责边界需要统筹规划;第四,湿地产权制度理应与“河湖长制”形成制度联系;第五,湿地产权信息应当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相关联;第六,湿地产权制度务必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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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测算并分析耕地保护生态价值、空间外溢及其时空演变,对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促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和区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文章基于耕地生态保护全价值视角和粮食安全视角测算长江经济带耕地保护生态价值量、空间外溢量及其时空变化量,针对性设计差别化的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标准。在此基础上,构建政府与市场合作、纵向与横向结合、财权与事权匹配的差别化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结果表明:2000—2019年长江经济带耕地保护生态价值量及外溢量分别增长了7028.13亿元和4862.58亿元,其中外溢量占价值量的比重上升到67.42%。经济带耕地保护生态价值分布不均衡,空间重心有向上游地区转移趋势。经测算,长江经济带20年来耕地保护生态补偿额度增长了17.61倍,补偿标准由362.02元/hm2增长为4629.59元/hm2,各省份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标准为1789.04~118474.84元/hm2,差异悬殊。经济带耕地保护生态价值量、外溢量、补偿量表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空间差异和尺度依赖特征。研究结论: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标准设计必须综合考虑耕地保护生态价值外溢、区域差异、尺度依赖、事权匹配等内外部因素,提高补偿精度和针对性。可从生态功能认知、补偿区域划分、补偿标准设计、补偿方式组合、补偿资金管理、补偿政策保障等方面系统构建政府与市场合作、纵向与横向结合、财权与事权匹配的差别化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创新耕地保护激励机制与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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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上、下游间环境保护成本和收益的区域错配问题严重影响我国流域整体发展的公平与效率,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已成为解决流域区域间经济发展失衡、实现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文章首先构建基于能值拓展的流域生态外溢价值计量模型,从能量投入和能级转化的角度,以能值的形式反映流域客观存在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的功能服务价值,利用能值分析法测算流域生态系统服务能值与水足迹法确定流域自身消费的生态能值,通过比较流域生态系统服务能值和流域生态能值自身消费情况,判断流域的生态盈亏状态,并进一步利用能值-货币比率将生态外溢能值转化为生态外溢价值,得到相对客观和稳健的补偿标准。然后以渭河流域上游为例,测算得到2013年渭河流域上游的生态外溢能值为1.16×1022sej,可知流域上游在扣除自身消费的生态能值后还为流域下游提供生态服务,处于生态盈余的状态。为激励上游地区加大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同时也为实现区域发展的公平与效率和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下游地区应对上游地区支付水资源生态环境补偿,根据能值-货币比率得到上游应获得16.31亿元的补偿金额,并根据水资源可利用量进一步分配,得到定西市和天水市应分别获得7.50亿元和8.81亿元的补偿金额。基于该研究结果,建议通过扩大对流域上游地区的转移支付、完善水资源市场构建、健全流域生态补偿立法等政策提高上游地方政府的生态保护努力水平,优化水资源配置,实现流域整体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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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地区域为保护环境而受到发展限制,是当前水源地保护工作中一个主要问题,导致水源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本文以位于相对富裕发达的浙江省宁波市而又相对贫困落后的章水流域水源地的保护与发展规划为例,采用SWOT分析方法,综合分析了章水流域保护与发展的优势(S)、劣势(W)、机遇(O)和挑战(T)4项要素,通过SWOT要素交叉分析,给出适合宁波市章水流域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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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利用有效性改进的方法对流域生态系统恢复的价值进行评估,具体方法包括:①采用二分式选择法作为引导技术以模拟真实市场并解决调查中"没有回应的问题;②设计恰当的核心估值问题并通过图片展示克服CVM的"假想特性";③通过大样本发放、多次调查和调查员培训缩小CVM"假设偏差"以及"调查者偏差";④使用开放式和支付卡式问卷进行预调查以获得二分式选择问卷调查的投标值;⑤分析WTP支付水平影响因素的边际效用以减少"范围问题"的干扰;⑥利用中值法估计WTP分布函数以避免函数"右偏"并减少"厚尾"问题的困扰;⑦根据样本中两次均回答"否"的比例数选择对数logit模型以降低估计结果的偏差;⑧由于WTP的标准误以及95%置信区间都要比单界模式下的估计结果更为精确,故选择双界二分法测算WTP值.通过上述方法测算的南京市民对于长江流域生态系统恢复的支付意愿为270.7元/户·年,而大幅提高居民家庭收入水平是提高居民支付意愿最为有效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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