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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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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例简介: 1997年4月5日,同大有限责任公司与A市土地管理局签订了,并取得了.双方在合同上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600万元,合同签订当天付定金100万元,履行合同的定金抵作出让金.同大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10日未全部支付的,土地管理局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  相似文献   

2.
2004年,甲房地产公司以拍卖方式取得了一块商服用地。2005年,国务院批准该市设立出口加工区,甲公司的商服用地位于出口加工区内。根据《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区内不得经营商业零售、一般贸易及其他与加工区无关的业务,至此,甲公司的地块已经无法按原规划实施。  相似文献   

3.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是对一宗土地上新设定的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土地登记。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应把握以下七个方面:  相似文献   

4.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一条规定:“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千分之几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这里有一句话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这句话的理解需要认真正确地对待,避免发生许多不正确的行政行为。如果国土资源部门因用地单位未能按期支付出让金,国土资源部门下达收回土地使用权通知书…  相似文献   

5.
[案情介绍]2006年2月29日A公司与某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合同的规定,该市将国有土地14800m^2出让给A公司作建设杂货码头用地;A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30%作为合同定金,共计为223.366万元;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应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共计944.553万元。  相似文献   

6.
<正>国有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及其补偿,是当前乃至今后国土部门工作中的软肋之一,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问题将变得愈来愈突出。由于国土机构建立时间不长,规范划拨和出让土地使用权行为也仅是近几年的事,因此,对于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到期土地使用权究竟应该怎么办,无论在立法上或实践  相似文献   

7.
在实施城市规划进行路面拓宽改造时,有的地方政府擅自变更经依法批准的拓宽路面总宽度,并扩大收回拓宽路面占用以外的居民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的土地;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的土地,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条文中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应该如何界定?  相似文献   

8.
近日,宁陵县又成功查处收回一宗非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005年12月,宁陵县物资局将位于临康乐路的一块土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转让给本单位职工,并收取9.68万元的土地转让金。2008年6月份,宁陵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报请宁陵县政府依法收回,并由县政府公开挂牌出让,这是该局上半年查处的第12起非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为明晰产权,铁路、公路等线型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在全国各地展开,目前的《土地登记办法》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对于线型国有土地宗地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将线型国有土地按照普通宗地处理,将会使线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工作变得复杂,会给使用者在管理上带来许多不便。  相似文献   

10.
正修国土网挂〔2014〕06号经修武县人民政府批准,修武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他违法违规现象的法人、自然人和  相似文献   

11.
国有土地市场,既包括一级土地市场,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又包括二级土地市场,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国家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企业、单位或个人,属于土地一级市场。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相似文献   

12.
基本案情:案件分析:一、如何看待甲乙双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的效力2012年6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将甲公司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取得使用权的10亩土地租给乙公司使用,双方在出租合同中约定,该地块用于物流。乙公司随即对该地块进行了建设并投入物流经营。后经土地管理部门查明,甲公司该出租地块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并不能作为仓储用途,乙公司对此情况也知情。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又出租的现象  相似文献   

13.
随着各地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建设规划的修订,难免有些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进行旧城区改造需要,调整土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给予适当补偿。由于国家没有明  相似文献   

14.
实践是理论的基础,霍姆斯说过, “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经验”。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法律性质各执一见,我们从最高人民法院以公报或判决的形式公布的几个典型案例来看,已经体现出了该问题的变化和发展。  相似文献   

15.
淄博市从2001年成功敲响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第一锤至今,共成交土地915宗,出让面积1679.87hm^2,成交额84.03亿元,实现政府土地收益约42.8亿元。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现了过去的要用地“找市长”到要用地“找市场”的根本转变。该市在具体组织实施中,主要做到4个“坚持”:一是坚持招拍挂宗地权属审核制度,未经市、区(县)地籍确权的宗地,不进入招拍挂程序;  相似文献   

16.
案情简介: 2002年12月8日,某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国土局)通过挂牌方式,与某集团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相似文献   

17.
一、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收回的补偿安置特征 国有农用地因重点工程建设、公益事业建设和招商引资需占用的,其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收回。这一行为不是土地征收,因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政府是代表国家将使用权收回。根据国办发[2001]8号、国土资发[2008]202号等文件规定国有农场的土地使用权都必须确权给农垦经济组织(国有农场)或国有土地资产经营公司。政府代表国家管理土地,但不能自己给自己确权(集体土地确权是给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因此,国有土地要确权给农垦经济组织,政府应授权农垦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国有土地资产。农村基层组织受管理部门委托,行使土地使用权,农户行使承包经营权,三者权利不同。经营权随使用权的变动而变动。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都是集体经济组织行使,政府只有通过出钱购买的方式征收。因此两者对建设用地取得方式的概念是不同的,补偿政策也是有区别的。  相似文献   

18.
2010年,我市未经土地征收,就将土地招标出让了。招标时政府被欺骗,投标人找了3个同伙,冒充3个不同的法人,每个法人交保证金30万元,一共90万元。中标人叫李某,在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我局随之给李某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李某未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就开工建设,现在已经建成18层高楼。李某因拖欠建筑单位1个多亿工程款,被建筑单位告上法庭,该大楼现已被法院查封。该案发案后,我局立即行动,配合法院处理。我们梳理了一下案情,我局工作出现失误,应当尽快弥补漏洞,挽回损失,  相似文献   

19.
正案例某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公司欲将其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是"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如何界定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相似文献   

20.
【案例】2002年12月,某市机械有限公司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2499.5平方米,用途为住宅,出让金额为427万元。该公司于2005年4月和2006年4月分两次缴纳了50万出让金,并于2010年7月缴清了剩余的出让金和利息。同年8月,该公司申请办理土地用途为住宅的土地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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