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我国现行的国家赔偿制度是以抚慰性赔偿为主,功能也仅限于补偿,没有惩戒违法行为和预防违法行为发生的作用。而惩罚性赔偿不仅具有补偿之功能,更具有惩戒和威慑违法行为的作用,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以及预防冤假错案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惩罚性赔偿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对稳定市场秩序,维护受害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已经初具雏形,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相关规定未能协调一致,多采用固定倍数的确定性赔偿而忽略损害的大小,而且适用范围过窄,考量因素未明确.在这些方面借鉴域外立法经验对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完善,将利于该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  相似文献   

3.
惩罚性赔偿制度作为一般民事赔偿制度的例外,在英美法系得到普遍的承认。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对此制度也有所涉及。本文在对惩罚性赔偿制度分析之后,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适用条件等进行探讨,并针对当前该法所引起的一些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以期对该条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合理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惩罚性赔偿具有多种的功能,与之相比,补偿性赔偿及公法责任在功能上有局限性;惩罚性赔偿具有私法责任的性质;从侵权形势及侵权行为发展的要求等方面看,引入惩罚性赔偿是必要的;就现实问题而言,也不存在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障碍。  相似文献   

5.
简论惩罚性赔偿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具有补偿、惩罚、预防三大功能 ,当然 ,它也存在一些不足。国际社会采取四种措施对其进行完善 :1.较高的证明标准 ;2 .分离原则 ;3.最高数额限制 ;4 .征收税收。鉴于中国有关惩罚性赔偿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本文就中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具体适用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我国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食品安全法中被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内涵及功能是什么?在我国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否能够抑止或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国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适用的过程中应当考虑哪些问题是本文探讨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7.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应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惩罚性赔偿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 ,已被当代各国立法所接受。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但是由于立法技术、司法实践、社会观念等限制 ,该制度在我国的应用过程中出现诸多弊端。文章借鉴各国的立法例 ,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对该制度的应用提出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8.
9.
惩罚与激励相伴而生,激励功能是惩罚性赔偿制度应有的一项重要功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吓阻经营者选择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模式,从而促使社会资源配置趋近最优化的选择.在惩罚性赔偿的语境下,激励与遏制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关系.观念上难以认同、制度设计不合理、实践效果未能令人满意是激励功能未得到重视和发挥的原因.对赔偿数额的合理考量、适用范围的扩大、举证成本的降低、过错的合理认定是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激励功能有效发挥的制度性要素.  相似文献   

10.
惩罚性赔偿制度起源于英美法系,该制度一直是一项备受关注的制度,其不仅对英美法系国家产生了影响,甚至对大陆法系国家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同时,该制度也是我国民事立法与民法学研究较为热点的话题,它具有惩罚和遏制违法行为等民事法律制度不常有的功能。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日益增多的今天,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层出不穷,劳动争议案件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仅单纯地适用补偿性赔偿制度不足以遏制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基准法从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可以在劳动基准法领域中规定惩罚性赔偿制度,以达到减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基准法行为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国家赔偿法中引入惩罚性赔偿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国家赔偿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对受害人赔偿不充分的问题,学者提出的对策之一是将惩罚性赔偿引入国家赔偿法之中,同时也可以监督和促进公权力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一些国家的实践证明,在知识产权、产品质量责任等领域,惩罚性赔偿对惩罚和预防不法行为发挥着切实的作用。但是,国家赔偿责任无法满足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惩罚性赔偿的功能也无法在国家赔偿责任中实现,所以惩罚性赔偿不宜引入国家赔偿制度中。  相似文献   

12.
通过分析全国首例“苏丹红”案所涉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及责任竞合问题,认为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服务时有欺诈行为及消费者受有损失。法律应就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作出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基础关系为合同关系。“苏丹红”案中,原告诉请涉及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问题。责任竞合时,权利人最迟应在一审开庭前作出选择,如果不作选择或者放弃选择权,应由法院依据有利于维护权利人权益的原则,作出适用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形式的判决。  相似文献   

13.
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已纳入了我国民法典的专家建议稿(草案).对这种新生的事物,民法学界不乏反对之声.文章试图逐一进行批驳,论证惩罚性责任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并针对学者对这种赔偿责任功能的分析作一简要的评述.  相似文献   

14.
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系一项重要的制度。英、美两国在国家公权力侵权行为中都有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判例。从实际运作来看,两者在适用情形、适用目的、适用限制等方面存在着些许共同点。以此为借鉴,我国可以确立二元的国家赔偿标准,即在一般情况下,适用补偿性赔偿标准 在出现"故意和重大过失"情形下,追加适用惩罚性赔偿。对惩罚性赔偿金,要在必要限制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算定。  相似文献   

15.
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原则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是加害人向被害人支付的,超过其财产损害范围的一种金钱赔偿。惩罚性赔偿不仅具有补偿的功能,而且同时具有制裁和预防的功能。环境侵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完全适用传统民法的同质赔偿原则显现出很大的局限性,无法实现弥补受害人实际损失的目的。因此,在适用同质赔偿原则的基础上,应当有限度地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  相似文献   

16.
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认定及其赔偿数额的具体增加是故意侵犯专利权惩罚性赔偿的关键问题。美国对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认定标准经历了从“适当注意的积极义务”标准到“客观上不顾后果”标准的演进,并在司法实践中确立了认定故意侵犯专利权成立及赔偿数额增加的具体要素。我国应在借鉴美国相关理论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惩罚性赔偿问题进行规定。  相似文献   

17.
民法学界有关精神损害赔偿功能的争论由来已久,目前认为精神损害赔偿具有填补、抚慰和惩罚“三重功能”的学说渐趋主流。从理论上分析,精神损害赔偿的惩罚功能只能是对填补和抚慰功能的一种补充,而不宜视作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功能。精神损害赔偿的惩罚功能与惩罚性赔偿分属不同的制度领域,未来应当将二者明确区分开来,从而更好地发挥精神损害赔偿的填补和抚慰功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