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探讨海米和鱿鱼丝在不同贮存条件下甲醛的变化规律,为指导消费者科学贮存和食用干制水产品提供依据。在唐山市生产规模较大的水产加工企业随机抽取当天生产的干制海米和鱿鱼丝成品,立即检测样品中的甲醛基础含量,然后将海米和鱿鱼丝样品分别贮存于室温(25℃)、4℃和-20℃条件下,每个月测定甲醛含量,观察甲醛变化规律,共测定6次。室温下贮存的海米和鱿鱼丝,甲醛含量先上升后下降,与样品腐败程度相同。贮存于4℃和-20℃的海米和鱿鱼丝,甲醛含量均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结果表明,干制水产品能自身产生甲醛,低温(4℃和-20℃)并不能阻止这一反应的发生,冷冻(-20℃)时甲醛生成量与冷藏(4℃)时相比较少,冷藏(4℃)更有利于干制品的保存。  相似文献   

2.
了解南海地区水产品的甲醛本底值,为水产品中甲醛的监管提供科学有效的综合判断方法。随机抽取海捕鱼类、甲壳类、软体动物等共42个品种,240个样品;养殖鱼类、虾及加工制品共19个品种,96个样品。分别依据SN/T1547-2011《进出口食品中甲醛的测定液相色谱法》,采用高效液相方法测定。海捕鱼类中长蛇鲻、细蛇鲻、龙头鱼天然甲醛含量很高,平均值分别为64.76、71.50、180.96 mg/kg;除此之外,绝大多数海捕鱼类都天然含有甲醛,平均含量8.17 mg/kg。养殖水产品中绝大多数含有天然甲醛,平均含量1.10 mg/kg。养殖水产的加工制品以及牛蛙腿一般含有天然甲醛,平均含量0.40 mg/kg。海捕水产与养殖水产及其制品天然甲醛含量有差异,不同品种的海捕鱼中天然甲醛含量的差别很大,水产品中检出的甲醛是否是人为添加需要根据检出值、甲醛本底含量数据、检出水产品的保存状态等进行综合判断。  相似文献   

3.
鲜冻水产品及其加工品中甲醛含量状况调查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为了保障市民的饮食安全,摸清市场销售水产品的甲醛含量状况,于2003年11月-2006年3月,对宁波市市售或即将进入市场的208份鲜冻水产品和84份干品或加工品用水蒸汽蒸馏-乙酰丙酮法进行了甲醛定量检测。结果表明大部分水产品甲醛值正常,在10mg/kg以下,但部分产品甲醛含量高,银鱼1300.0~2045.2mg/kg,丁香鱼863.0~1310.4mg/kg,龙头鱼、鳕鱼、鱿鱼加工品、海捕虾及虾米亦有较高的甲醛值。由于水产品中既有人为添加又有天然存在甲醛的现象,所以在监管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加强监督。  相似文献   

4.
几种常见食品中甲醛本底值的调查研究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10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为了解唐山市居民日常饮食中甲醛的本底值,用乙酰丙酮比色法检测了唐山市出售的来自全国10个省市自治区的75份食品的甲醛含量。75份食品包括腐竹12份,粉丝、粉条16份。水发海产品17份,面粉13份,白糖9份,竹笋罐头4份,其他4份。75份样品全部检出甲醛。69份含量小于4.0mg/kg,占样品总数的92%,5份样品含量较高,8~35mg/kg,还有1份食品高达464mg/kg。由于食品原料、包装材料、加工方法、检验方法等因素的影响,食品中可能会存在一定量的甲醛或产生甲醛反应的物质。从本次检验结果看,低于4.0mg/kg的甲醛含量可被看作是本底值。而6份甲醛含量在8~464mg/kg的样品可以认定是在食品中非法使用了甲醛。  相似文献   

5.
目的了解深圳市市售食品中镉污染状况,为采取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取分层随机抽样方法,采集2017年深圳市市售水产品、蔬菜及食用菌、畜肉类等19类2 410份食品样品,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法检测食品中镉含量,检测结果按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及NY 659—2003《茶叶中铬、镉、汞、砷及氟化物限量》进行评价。结果 2 410份样品中镉检出率为48.7%(1 174/2 410),超标率为7.9%(190/2 410)。水产品中镉污染最严重,超标率为24.0%(187/780);其中双壳类镉含量最高,中位数含量为0.340 mg/kg,超标率为34.1%(184/540)。水果超标率为1.3%(1/80),蔬菜及菌类超标率为0.7%(2/270)。不同来源样品超标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深圳市市售水产品、水果、蔬菜及菌类中存在镉含量超标现象,尤其水产品中镉污染严重,建议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力度,保障食品安全。  相似文献   

6.
目的:调查珠海市市售水产品中稀土元素的含量水平。方法:随机采集珠海市5个功能区的农贸市场、商超等共150份水产动物样品,采用微波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样品16种稀土元素含量。结果:2022年珠海市售水产品中稀土元素总量为0.01~6 679.64μg·kg-1,平均含量为176.2μg·kg-1,中位值为6.0μg·kg-1。不同类别的水产品种稀土元素含量变化大致为双壳类>腹足、头足类>甲壳类>鱼类。以轻稀土元素富集为主,以轻稀土元素铈(Ce)平均含量最高、其次为镧(La)、钕(Nd),重稀土元素钇(Y)较高。结论:珠海市部分地区及种类水产品中稀土元素相对含量较高,建议加强监管力度。  相似文献   

7.
正了解三门市售水产品铅镉污染物状况。方法: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对2013-2014年三门县14个乡镇农贸市场市售水产品进行铅、镉的检测。结果:水产品中铅含量基本符合标准要求,镉的超标率为0.74%,检出软体动物中的鱿鱼镉含量偏高,均值为0.18mg/kg。结论:水产品中的软体动物重金属含量稍有超标,建议加强海水养殖的环境监管,确保食品健康。  相似文献   

8.
东海地区常见水产品甲醛本底值调查及含量分析   总被引:3,自引:2,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为了解水产品的甲醛本底值,为水产品管理提供依据,随机抽取海水鱼类、甲壳类、软体动物样品共100份,每份约500g,其中出口海产品的冰鲜原料和冻品80个;在鱼市场采购的淡水活鱼虾蟹样品6份,其中购买之后在试验室加工的活体冷冻品2份,测定甲醛本底值。以上样品在来源选择及采样过程均排除了外源性甲醛污染的可能。结果显示,检测的70种海水鱼中除六带拟鲈、日本方头鱼、棘鼬鲥和绿鳍马面钝甲醛本底值为0.00mg/kg外,其余试样的甲醛本底值从0.10~50.99mg/kg,其中冻月亮鱼为55.99mg/kg。16种海水甲壳类产品的甲醛本底值0.23~30.73mg/kg,其中红点圆趾蟹为30.73mg/kg。7种海水贝类产品的甲醛本底值为0.23~2.88mg/kg,其中牡蛎为2.88mg/kg。7种软体动物肉体的甲醛本底值为1.25~27.06mg/kg。其中阿根廷鱿鱼为27.06mg/kg。阿根廷鱿鱼、北太平洋鱿鱼和秘鲁鱿鱼内脏的甲醛本底值为33.00~479、09mg/kg,其中阿根廷鱿鱼的为479.09mg/kg。6种淡水鱼贝除鲫鱼为0.30mg/kg外,其余均为0.00mg/kg。从测定结果看出海水动物自身带有一定含量甲醛的现象是很普遍的,在100个试样中,含量超过1.0mg/kg的有68个,超过5.0mg/kg的有19个,超过10mg/kg的有9个。根据国内外资料及本次调查的结果。海产品中不得检出甲醛的国家标准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9.
目的了解广州市部分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现状。方法 2006—2008年对广州市市售水产品、保鲜食品、豆制品、粮食、蜜饯、蛋及蛋制品、乳及乳制品等进行食品污染物监测,同时进行部分非食用物质的监测。结果水产品、保鲜食品、豆制品中的甲醛检出率分别为21.21%、44.38%、1.14%,其中一份保鲜食品甲醛检出值最高达2 851.00 mg/kg;粮食、蜜饯、豆制品中的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均未检出;蛋及蛋制品中的苏丹红I~IV均未检出;乳及乳制品、含乳饮料中的三聚氰胺检出率分别为17.65%、11.11%,其中乳及乳制品三聚氰胺最高检出值达328.00 mg/kg。结论目前广州市市售部分食品仍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现象,应引起相关监管部门重视。  相似文献   

10.
了解广州市部分食品甲醛残留情况,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政府监管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在全市12个区的餐饮企业、农贸市场、超级市场、批发点4类采样场所,于不同时间采集1 416份样品进行甲醛项目检测。结果 1 416份样品甲醛检测值范围为2.0~4 500.0 mg/kg,甲醛含量大于100 mg/kg占总样品数的13.21%(187/1 416),其中禽类副产品甲醛含量大于100 mg/kg比例为32.63%(31/95)、畜类副产品甲醛含量大于100 mg/kg比例为31.54%(94/298)、鱼类产品(银鱼、九肚鱼、鱼皮)甲醛含量大于100 mg/kg比例为30.85%(29/94)、甲壳类产品(虾仁)甲醛含量大于100 mg/kg比例为19.35%(24/124);农贸市场与批发点来源样品甲醛含量大于100 mg/kg比例高于超市与餐饮环节;9~11月采集的样品甲醛含量大于100 mg/kg比例高于其他月份,2012—2013年采集的样品甲醛含量大于100 mg/kg比例高于其他年份。结论 广州市甲醛残留量较高的食品主要为畜类副产品的牛百叶、牛心顶,禽类副产品的鹅肠、鸭肠,甲壳类产品的虾仁,鱼类产品的银鱼、九肚鱼、鱼皮等,甲醛残留情况较严重的月份为每年的9~11月,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防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相似文献   

11.
目的 了解吉林省干制食用菌中重釐属的含量水平。方法 在吉林省内10个地区的生产流通领域随机购买7个种类的干制食用菌,共收集167份样品,对样品中铅、镉、总砷及总汞4种重釐属元素的含量进行测定,根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进行评价。结果 167份干制食用菌中重釐属含量总超标率为3.6%。在7类干制食用菌中,干制榛蘑中镉的平均含量最高为0.166 mg/kg,干制黄蘑中总砷的平均含量最高为0.075 mg/kg。结论 本次调查抽取的干制食用菌中大部分样品的重釐属含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应加强对超标干制食用菌的监测,同时持续开展对干制食用菌中重釐属的检测,以确保食品安全。  相似文献   

12.
目的了解东莞市农贸市场食用菌中甲醛的残留情况。方法对东莞市32个镇区35个农贸市场进行抽查。共抽查130份食用菌,其中干香菇56份,银耳58份,木耳14份,茶树菇2份。结果在干香菇中甲醛检出率100%,平均值164 mg/kg。可能是香菇中甲醛本底值高和生产环节中的工艺所致。木耳、银耳和茶树菇中未检出甲醛。结论食用菌中甲醛的存在有多种因素,在监督中应慎下结论。  相似文献   

13.
目的了解我国市售海产品及其制品中甲醛的含量。方法采集全国8个省(市、自治区)的农贸市场和大中小超市销售的6种常见海产品及其制品(冰鲜鱿鱼、水发鱿鱼、鱿鱼丝、海虾、虾仁和烤鱼片),共计530份,采用高效液相色谱(HPLC)法检测甲醛含量。结果 6种海产品及其制品均检出甲醛,总检出率为40.57%,含量范围为0.00~950.00 mg/kg。其甲醛平均含量由高到低分别为鱿鱼丝、水发鱿鱼、烤鱼片、冰鲜鱿鱼、虾仁和海虾,检出率分别为52.78%、57.45%、42.50%、49.61%、23.08%和12.24%。结论不同种类海产品及制品中甲醛含量不同且差别较大,可能与其本底水平、甲醛自身变化规律或者后期违法添加有关。总体来看,甲醛含量100 mg/kg,尤其是超过200 mg/kg的产品,应引起关注。  相似文献   

14.
目的 调查甘肃省内市场上常见的杏仁和扁桃仁及其制品中氰化物含量,为保障人群的健康和国家制定相关标准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从甘肃省14个地市采集样品323份,采用气相色谱-顶空法测定氰化物含量,用秩和检验分析。结果 不同产品中氰化物含量范围为干果类0.098 0~720 mg/kg,固体饮料类0.015 1~151 mg/kg,液体饮料类0.015 1~7.15 mg/kg,糕点类0.184~5.88 mg/kg,糖果类0.083 2~5.11 mg/kg,腌渍类0.702~17.3 mg/kg;不同品种中氰化物含量范围为苦杏仁及其制品0.015 1~720 mg/kg,甜杏仁及其制品0.015 1~151 mg/kg,扁桃仁及其制品0.098 0~12.0 mg/kg;不同种类中氰化物含量范围为熟(干)甜杏仁0.482~20.9 mg/kg,生(干)甜杏仁1.05~151 mg/kg,鲜甜杏仁2.32~184 mg/kg,熟(干)苦杏仁359~597 mg/kg,生(干)苦杏仁359~720 mg/kg,鲜苦杏仁634~733 mg/kg。结论 氰化物在杏仁及其制品中普遍存在,尤其是鲜苦...  相似文献   

15.
目的 了解辽宁省市售食品中食源性致病微生物的污染及其分布的情况,发现问题和食品安全的隐患,为食品安全隐患风险的评估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2017-2019年辽宁省共采集的12类4694份样品,按照《国家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风险监测工作手册》对食源性致病微生物进行检测分析。结果 辽宁省2017年-2019年4694份各种致病微生物的总体检出率中蜡样芽胞杆菌的检出率最高12.78%,不同种类食品中米面制品、婴幼儿奶粉及辅食和水产及其制品有较高检出,检出率分别为15.02%、14.81%、12.46%,不同包装中散装样品的致病微生物检出率最高为9.55%,不同抽样场所中网店的致病微生物检出率最高为14.06%。结论 辽宁省市售食品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食源性致病微生物污染,其中婴幼儿奶粉及辅食、餐饮食品和水产及其制品受食源性致病微生物的污染状况比较严重,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其监督和管理的力度。  相似文献   

16.
目的 了解2013—2020年广州市市售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中食源性致病菌污染状况及分布特点。 方法 2013—2020年共采集631份生食动物性水产样品, 进行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创伤弧菌、霍乱弧菌和致泻性大肠埃希氏菌等食源性致病菌检测。结果 检出食源性致病菌阳性样品90份, 总检出率为14.26%。生食动物性淡水产品和生食动物性海产品食源性致病菌检出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60.375, P<0.001。生食动物性淡水产品检出率较高, 达到了45.70%。6种食源性致病菌检测结果显示, 创伤弧菌检出率最高, 达到9.51%, 其次是副溶血性弧菌5.86%, 沙门氏菌1.90%。第3季度检出率最高, 为16.15%, 最低的是第1季度(11.36%)。餐饮单位所售生食动物性水产品食源性致病菌检出率最高(21.90%), 其次为超市(7.69%), 网店和农贸肉菜市场所售商品无检出。结论 广州市市售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存在不同程度的食源性致病菌污染, 致病菌污染主要以创伤弧菌、副溶血性弧菌为主, 生食动物性淡水产品污染情况更严重, 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 开展健康宣传教育, 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相似文献   

17.
目的 了解重庆市市售食品中重金属的含量及分布情况,对食品中重金属污染状况和程度进行分析和评价,为食品安全评估和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按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将重庆市划分为四个片区,兼顾市民消费量较大的八类食品,在每个片区各抽取450份样品,全市共采集样品1 800份,利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和内梅罗(Nemer...  相似文献   

18.
为研究零售期东海鱼鲞的生物胺潜在风险及生物胺与品质指标的相关性,以浙江地区的4种鱼鲞(鳗鱼、大黄鱼、鲳鱼和马鲛鱼)为研究对象,对理化指标(水分含量、NaCl、pH、TVB-N和POV)、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和8种生物胺进行测定分析。结果表明,4类鱼鲞的理化、微生物和生物胺指标各不相同。水分含量为25.6%~59.7%,NaCl含量为3.4%~24.1%,pH为6.08~6.97,TVB-N为7.7~56.4 mg/100 g,菌落总数为3.43~5.67 lg CFU/g,POV为0.04~1.76 g/100 g,其中50%样品超过水产干制品POV限值。鱼鲞样品的主要生物胺为亚精胺、组胺、尸胺和腐胺。15%的样品组胺含量>100 mg/kg,超过FDA和/或欧盟的限量标准,其中黄鱼鯗B4的组胺含量达到了1405.88 mg/kg。全部样品的酪胺含量均<100 mg/kg,符合FDA限量标准。生物胺总量在96.05~2164.64 mg/kg之间,其中15%的样品>1000 mg/kg,超过FDA限量标准。相关分析表明,部分生物胺指标与菌落总数和NaCl含量呈中度或高度相关(P<0.05),相关系数r分别为0.727~0.975和?0.828~?0.970。综上,东海鱼鯗,包括以非高组胺鱼为原料的产品,可能存在生物胺超标风险及其他质量问题。本研究为鱼鲞类水产干制品的品质评价和安全控制提供了基础数据和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9.
目的了解我国市售水产品中二氧化硫(sulfur dioxide,SO_2)的残留状况,为制定和完善水产品中SO_2限量标准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根据GB/T500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中的检测方法,对山东、浙江、天津2014~2016年市售的虾蟹类及其制品101例、鱼类及其制品95例、贝类及其制品42例和头足类及其制品29例共267例样品进行SO_2残留检测。结果水产品及其制品中SO_2的残留量范围为ND~3994.38 mg/kg,平均残留量达到57.10 mg/kg,多数处于较低水平。不同种类的水产品及其制品中SO_2的残留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虾蟹类及其制品中的SO_2的残留量明显高于其他水产品,其残留量平均值达到130.93 mg/kg,其中最大值为3994.38 mg/kg。结论 SO_2在不同种类的水产品中均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水产品中SO_2残留问题亟需关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