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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关于行政道德责任制度化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无论是从现代民主政治的责任行政理念来看,还是从行政道德化的必要性的视角来观察,在公共行政中,政府及其行政人员都必须承担道德责任;而世界当代行政发展的明显趋势是重视道德建设的制度化,并进而追究政府及其行政人员的道德责任。因此,我国应构建道德责任追究机制,以保证行政道德责任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完善体制,破解审计难题,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做好审计工作极其重要。健全领导机制是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保障,明确审计内容是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把握问题难点是破解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步骤,强化节点建设是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措施。  相似文献   

3.
由于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 ,电子格式合同的大量存在与现实中关于电子格式合同法规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 ,使电子格式合同中相对人权益保护问题更为突出。通过分析我国目前电子商务中电子格式合同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就电子格式合同的立法规制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4.
王荣珍 《社会科学家》2005,4(6):103-106
先合同责任是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及合同成立后生效前,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缔约过失责任和合同成立后生效前的责任。其与违约责任相衔接,对合同缔结、合同成立后生效前、履行阶段合同当事人合法利益给予了全面保护。然而,我国现行法律对其未做出明确系统的规定,而是仅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笔者认为,我国立法应在缔约过失责任之上确立先合同责任。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中没有关于聚众犯罪的统一规定,导致<刑法>分则的相关规定界限模糊,刑事司法解释对聚众犯罪定罪处罚的规定存在缺陷,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聚众犯罪存在困难.为使我国有关聚众犯罪的法律规定更加规范和科学,应当在<刑法>中明确聚众犯罪的概念,统一聚众犯罪的行为方式,统一规定暴力聚众犯罪的转化犯,结合不同的犯罪情节协调聚众犯罪的法定刑,扩大聚众犯罪的罪名范围等.  相似文献   

6.
自1988年瑞典环境经济学家托马斯首次提出生产者延伸责任概念以来,围绕生产者延伸责任内涵的认识分歧不断,科学地把握生产者延伸责任的内涵是进行生产者延伸责任立法的前提.生产者延伸责任的立法虽然在我国开始较早,但由于人们对生产者延伸责任的内涵认识尚有不足,使得生产者延伸责任立法仍存在较多问题.我国应根据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生产者延伸责任立法.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行政立法监督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立法是行政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政法律行为的特殊组成部分。行政机关是立法主体,法律文件大多是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国没有统一的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机关一般都按照自己制定的程序进行行政立法。我国的行政立法监督机制还存在很多问题。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监督行政立法的法律规定,只是通过批准和备案两种监督方式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除此之外,再没有“事前”和“事后”的监督措施。我国目前也还没有建立对行政立法的司法审查制度。如何改革和完善我国行政立法监督机制?第一,强化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审查监督;第二,确立人民法院对行政立法的监督权。  相似文献   

8.
公司社会责任一般认为是当公司确认某一事项为社会上多数人所希望时,公司应放弃营利意图,承担该项责任。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对此作了概括性规定,由于这一规定属于授权型立法,仅具有宣示意义,不能有效促使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立法模式上建议改为强制型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及贸易全球化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逐步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其中电子商务合同是电子贸易往来的主要形式,然而这种无纸贸易主要载体的ED I合同,在其合同形式、合同的成立、合同的认证等方面与传统合同立法大不相同。因此,如何从立法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ED I合同,是我们今后应解决的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10.
深受罗马法传统影响的拉丁法族民法学使用"合同外责任"作为与合同责任并列的把手。把物权以外的关系两分为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被认为是罗马法以来的传统,后经过潘德克吞学派的改造,债法独立成编,作为提携物权关系以外所有民事关系的一级把手。这种对社会关系的抽象化和概念化造就了完美的潘德克吞民法体系,但却牺牲了社会关系的个性。随着因侵权关系的绝对性逐渐溢出了具有相对性的债的传统框架,同时在侵权救济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与债的本质不符的救济方式游离在债的框架之外。在这样的内外压力下"债化一切民事关系"的传统民法理论体系框架面临挑战。拉丁法族使用"合同外责任"作为提携侵权法的把手对我国的侵权立法是一个很好的启示。  相似文献   

11.
责任政府:行政问责从学术、立法到机制的逻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今,"责任政府"既是重要的理论主题,也是政府改革追求的主要模式.责任政府的落定需要遵循从"学术"到"立法"再到"机制"的发展逻辑.在学术层面上,它体现为:教授与学者研究的理论表达;专著与论文所隐含的价值规范;话语与命题对制度建设的引导.在立法层面上,立法规范是当今中国行政问责的必然进路之一;同时,基于中国行政问责立法的现状,确立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的思路也是合理的.在机制层面上,在遵循行政问责机制建构"一般理路"与"宏观路径"的基础上,要重视机制建构的"三个结合".  相似文献   

12.
先合同义务是合同生效前缔约双方当事人基于诚信原则所负的附随义务。先合同义务因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是一种法定义务。在合同生效之前,当事人因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致使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或被变更、撤销的,均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13.
成功的生态补偿机制必须能够有效地募集和支出资金,充足、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来源是有效实施生态补偿的先决条件。我国并没有形成完整、系统的生态补偿财税政策体系,生态补偿资金紧缺仍是一种事实状态,生态补偿财税制度的设计需要新的思路。立足于地区发展不平衡现实,以及拓展融资机制和支付机制的实际需求,借鉴国际环境法“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设计差异化的生态补偿财税责任制度并完善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强调差异化的财税责任机制设计不仅增强了生态补偿的可行性,也更符合我国的实际,法律视角的生态补偿财税机制研究能为生态补偿实践提供指引。  相似文献   

14.
关于完善我国紧急状态立法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健全紧急状态立法,不仅能防止政府在紧急状态时期滥用权力,而且能确保人权在非常时期不受随意侵害,是一个国家紧急状态时期实行法治的基础。本文在分析我国紧急状态立法的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构建完备的立法体系和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两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紧急状态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我国正面临人口老龄化现象,老年人的赡养问题日益受到全社会的密切关注。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新法虽规定了"常回家看看"条款,但由于新法规定较为笼统,对如何履行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及对不履行精神赡养义务的子女没有规定具体惩罚措施。这就使各地的法院在处理这类诉讼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往往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因此立法应采用一般性和列举性条款相结合的方式规定老年人的精神赡养,并对赡养义务主体、履行方式、责任承担及权利救济等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6.
由于立法经验不足,我国《国家安全法》立法滞后。审视我国《国家安全法》不难发现,《国家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国家安全机关的法律地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等方面均存在疏漏和缺陷,亟需修订完善。  相似文献   

17.
孙淼  刘红 《理论界》2005,(3):101-101
后合同责任是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后合同义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后合同责任是合同责任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有特别的构成要件和承担方式,不同于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18.
我国目前未有不作为侵权责任的明确、集中立法,这难以应对现实生活中复杂多样的不作为侵权案.为解决这一困境,文章在介绍德国一般安全注意义务的先进做法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确立不作为侵权责任的三点建议,即设立不作为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拓展作为义务的范围及丰富责任承担的方式.  相似文献   

19.
杨署东 《甘肃社会科学》2007,(1):210-213,226
从转承责任基本理论出发来审视我国转承责任法律制度,大多数转承责任法律制度不是由法律法规确立的,有些还是从程序角度来设置的;现有的转承责任法律制度大多不是普遍适用的一般性转承责任法律制度,且各具体转承责任法律制度规定不协调,对责任人承担转承责任后是否享有对行为人的追偿权及其行使条件的规定也不统一.因此,在制定《民法典》时,建立和完善一涵盖我国国家机关转承责任、法人转承责任、雇佣人转承责任、无偿帮工转承责任等多种具有支配关系的使用人转承责任法律制度以统一我国转承责任立法,节省立法资源,提升其法律效力地位,也解决了目前具体形态转承责任间相互冲突交叉和同类型转承责任不同具体形态规定不一致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行政责任内涵多样化和边界不清是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因素之一,从责任追究的视角对其进行逆向综合探索较少.理论界对行政责任内涵的阐释主要是源自法学界与行政学界,从各自的学界范畴和视角出发,对行政责任内涵进行不同演绎.不同学科的以自我为中心、为界限的理论阐释,无形中造成行政责任内涵的局限和不足.在法学领域,法律责任的普遍性和差异性导致行政责任与其他责任的混淆与交错,主要表现为:法学界与行政学界的行政责任混淆;法学中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的交错.须对行政主体行政责任内涵作进一步澄清与把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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