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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引发了公众对于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监管模式的质疑和讨论.面对现实,我们需要做到:结束对于分段监管和统一监管的争论,面向现有法律框架和公共行政范式,完善整体性治理模式的监管方法.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横向协调作用,处理好食品安全委员会与其他协调机构之间的关系,在职权上进行必要的明确和调整.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纵向协调职能,通过构建相关制度,保证信息的公开和交流,在不同层级行政机关间进行监督,也是顺利引入公众监督的保障.  相似文献   

2.
近些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问题主要是食品生产源头存在隐患、加工环节出了漏洞、流通环节的安全控制薄弱。究其原因,在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尚未完全到位,环节监管职责不明;监管法规和标准不健全;对违法行为监管执行、打击不力;食品生产经营商缺乏社会责任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等方面。为保障食品安全,应理顺监管体制,明确各环节监管职责;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大惩处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和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相似文献   

3.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和难题.多种因素影响,导致监管措施不力,困扰着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发挥.对此,应当不断补充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整合及提高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立一个相对独立、有自主性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同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披露和安全预警体系,规范监管者的行政问责制,鼓励多元化主体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构建外部监督机制,使政府监管与行业协会、企业自律结合共同保障我国食品安全,日趋形成科学的监管制度.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暴露了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存在的诸多弊端,其中政府监管制度的衔接问题尤为突出.纵览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现状,根据行政法基本原则和多中心治理理论,对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内部制度衔接、其他主体衔接提出具体的对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制度的合理衔接对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在食品安全市场,信息缺失是消费者与政府共同的难题.基于我国监督资源的有限性、监管手段的软弱性以及风险监测的微观性和滞后性,构建预测性的食品安全监管风险评估体系可以提高以抽查作为监管主要方式的现行监管体制的有效性.同时,基于食品安全监管风险评估的特点与难点,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风险评估体系必须确立以食品企业作为主要的评估对象,重视整体性的评估框架搭建,致力于指标体系设计.  相似文献   

6.
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关系社会稳定,关系民族延续。食品生产、销售的特殊性,决定了厘清食品安全监管机关之间的监管职责,以及它们同公安及司法机关间的关系至关重要;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查始于行政机关移送,分析当前食品安全犯罪侦查立案程序;目前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公安立案衔接上存在移送难、移送少的问题,建议明确行政执法与刑事侦查的关系,落实刑事程序优先原则,统一行政、刑事取证程序,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化平台。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面对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郑州市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不少扎实有效的工作,但由于受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及食品监管体制、政策等方面的情况限制,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改革创新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二是提升对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的执行水平;三是组建行业联盟,充分发挥其规范引导作用;四是重构政府、市场、社会之间新的公共秩序;五是用政策做杠杆,提升食品企业安全生产与经营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8.
我国调整食品安全的法律规范数量庞大,食品安全监管力量雄厚,但并未能产生人们所期盼的效果.应明确食品的范围,准确界定食品安全的内涵,在现有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之下,建立包括官、商、民在内的多主体参与式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在该体系中,政府监管是最强有力的保障力量;媒体是最畅通的信息披露渠道;行业自律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所在;消协是重要的社会监督力量;消费者是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最积极的一环.  相似文献   

9.
安全是食品的最基本属性,食品监管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食品安全监管于民众权益、社会秩序、经济的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立法漏洞、政府组织机构紊乱、传统文化辩证性、城乡二元经济等障碍。故立一部食品安全法成为必然,但目前学术界存在两大致命性弊病;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中诸多重大关系未厘清,二是没有结合行政法与经济法来思考食品安全的立法。笔者在对食品安全监管统筹把握后,从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双重角度对食品安全监管作了具体讨论。  相似文献   

10.
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复杂性、多变性和非结构性等特质,因此,食品安全监管必须强调统一性、协调性与整体性。尽管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处于不断变革调整中,监管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和质量,但在实践中仍面临"碎片化"样态,成为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渊薮。这种现实样态,表现为责任理念的碎片化、资源配置的碎片化、监管主体的碎片化、体制改革的碎片化等。从这种样态形成的内在机理看,合作精神的缺失、监管路径依赖、软预算约束,以及官僚体制的封闭性等因素,导致了食品安全监管碎片化的再生产。防治食品安全监管的碎片化,需要引入整体性治理的基本思路与理论框架,从推进责任理念的修正与培育、监管主体的调适与整合、监管机制的再造与运用、治理结构的优化与重塑等方面下功夫,以落实食品安全的善治目标与"健康中国战略"的政治图景。  相似文献   

11.
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转型,对经济崇拜的高涨和对生命价值的漠视必然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当下发生的三鹿毒奶粉致婴幼儿尿结石甚至肾衰竭便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事例。三鹿毒奶粉事件折射出政府监管食品安全制度的不足,值得我们深思。当务之急,是应当尽快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理顺监管机构组织体系,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建构"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制度。  相似文献   

12.
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引起了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媒体的高度关注、老百姓的"担心吊胆"。食品安全问题归根结底是监管体制问题,但在政府部门监管资源不足、监管体制正处初建时期,鼓励公民通过合法途径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形成政府监管与公民监督相结合、政府引导、公民参与、各方协同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  相似文献   

13.
与传统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监管相比,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具有更多特殊性和复杂性,仅靠政府作为单一监管主体的模式很难实现全方位和全过程的有效监管。治理理论强调通过多元主体的参与和互动来共同解决问题,为当前我国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更广泛的思路。通过政府、网络外卖平台、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协商和合作,能够弥补政府监管能力的不足,充分利用各方优势与资源,提高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刚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全方位地构筑了食品安全法律屏障,其着力点是从“秩序”到“人”的观念变迁。其实施的主要路径有:食品安全的依据是食品安全标准到实施的质量保障体系,食品安全的质量是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的全程保障,食品安全的监管是分段与统一监管相结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系列问题:统一与分段监管、多主体监管、法律法规冲突、食品安全标准与合格评定、企业标准备案制度、食品安全标准与WTO规则衔接以及巨额赔偿促自律等。实施《食品安全法》是一个社会系统体系,需要观念的转变、国家管理模式的转型、企业与民众的自觉及努力。  相似文献   

15.
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而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低,违法现象较普遍,因此应当借鉴国外经验,建立起"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信息披露制度,实现食品安全的监管的目标。  相似文献   

16.
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引起了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媒体的高度关注、老百姓的“担心吊胆”。食品安全问题归根结底是监管体制问题,但在政府部门监管资源不足、监管体制正处初建时期,鼓励公民通过合法途径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形成政府监管与公民监督相结合、政府引导、公民参与、各方协同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  相似文献   

17.
当前,食品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机关在联合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活动中,普遍存在案件移送率低、移送标准不明确、证据转化受阻碍、检验鉴定困难多、信息共享不全面等问题。为有效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威胁百姓健康的违法犯罪活动,亟需从建立奖惩机制、明确案件移送标准、规范推进证据转化、完善检测鉴定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平台建设等五个方面推动行刑顺畅衔接,集食品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机关之合力,共同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确保食品安全。  相似文献   

18.
内部控制信息透明度等问题引起了投资者、监管层和研究人员的广泛关注。文章首先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然后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的措施,包括建立我国"COSO"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加强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完善内部控制信息相关者的治理策略,明确上市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9.
21世纪以来,我国政府对食品安全合作监管的关注度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合作监管经历了不断深化的四个阶段:合作探索期、合作形成期、合作快速发展期与合作战略深化期。发展历程呈现出三种演进逻辑:从机构林立到机构优化,从制度供给不足到趋于完善,从散、孤、小到大数据治理。对食品安全合作监管绩效的探索性评估发现,食品安全的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善。未来还应从积极推进大监管,塑造合作型公共行政文化,放权与能力建设双管齐下、吸纳多元主体参与合作等方面着力,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合作监管有效运转。  相似文献   

20.
"国家机关对食品安全的正常监管活动"应当作为"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体内容,而"公民的健康权利和生命安全"与"国家食品安全的监管制度"则不宜作为"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体内容。"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观方面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几个要素。要彻底搞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内容,至少应当明确有哪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哪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有哪些具体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等几个问题。从两高司法解释的"食品监管渎职罪"名称来观察,其罪过形式应确定为"过失",具体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两种,它属于"监督过失"范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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