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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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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建伟 《行政与法》2013,(11):88-92
本文认为,行政权和司法权是分工合作、监督制约的关系,两者关系的定位是重作判决立法的重要考量,亦应是重作判决司法适用的判断依归.人民法院在厘清两者关系的同时,应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注重行政诉讼重作判决的适法统一.  相似文献   

2.
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定位之我见──以行政诉讼为视角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林莉红 《现代法学》2000,22(2):55-58
司法权的行使具有极为被动的特征,而行政权则具有主动性和扩张性,由此产生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必要,诉讼中,行政权与司法权既有基于法律规定的相互渗透,也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超越。对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进行定位分析还涉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审理根据等问题。  相似文献   

3.
我国立法上将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关系定位为“维护与监督关系”,现实运作上体现为:司法权对行政权维护有余而监督不足,司法权在一定程度上被行政权僭越甚至与其合而为一。如此关系造成了许多不良后果,使得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在困境中愈陷愈深。  相似文献   

4.
依照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的规定,法院对于行政行为的审查权是有限的,这种有限性决定了法院对于行政相对人的现行救济是极其有限的,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在现行的制度体系类扩大法院的审查权,使其更加有效地解决行政争议,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5.
"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确立政权组织形式的指导原则之一,对于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具有良好的借鉴作用。本文介绍了"三权分立"理论的历史沿革,由孟德斯鸠的观点引出对于司法权与行政权各自特点及相互联系的分析,明确"三权分立"理论中两者的关系,并且针对我国司法体制的特点进一步阐明了"三权分立"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认真区分司法权与行政权在统一性、行使特征、价值追求、性质、社会功能、独立性、公开性、依据、程序性等方面的差异,对于寻求矫治司法权之行政化倾向的对策和途径,克服司法权的行政化倾向,促进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7.
破产法制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破产法制中,司法权与行政权相互发生关系的范围主要包括金融机构破产、上市公司破产和公用企业等特定主体的破产案件。司法权和行政权关系的特点表现为,某些行政权前置于司法权、某些行政权配合司法权行使、某些行政权参与司法权行使。金融机构提出破产申请前是否需要经过监管部门行政批准,要区分不同情况做出立法安排。上市公司提出破产申请则不必进行事前的审批。在破产启动后,司法权和根本性行政权在交互涉及领域的关系的处理上,应当以司法权统一裁判为原则。  相似文献   

8.
李宗才 《法制与社会》2011,(10):148-149
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具体形式和权力在民的集中体现,行政权和司法权同属于人民公权的执行权,司法权侧重执行权中的判断,行政权侧重执行权中的管理。长期以来,人民公权与行政权、司法权的关系不能严格依法行使,导致人民公权弱化,司法权过度依附行政权的局面。因此,应该进一步理顺宪政规定的权力间相互关系。  相似文献   

9.
任翔 《法制与经济》2008,(10):68-69,71
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构成了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的基调。一般地讲,司法监督和制约的领域越广泛,就表明行政法制化的程度越高。但若过分地扩大司法监督的范围反而拔苗助长。而在法律实践运作中,正因行政权与司法权间的界限不明确。导致了两权间错位、越位的现象屡见不鲜。因而如何确定行政权与司法权间的界限,成为了当务之急。本文则试图从司法权介入行政领域的依据入手,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上来探讨“界限”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0.
仲花 《法制与社会》2013,(19):104-105
随着社会现实的发展,我国行政诉讼中的判决形式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缺陷,已经无法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即从我国行政诉讼判决形式存在的问题出发,指出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结合自身现实状况,在保留和完善现有的行政诉讼判决形式的基础上,引入补正判决,使我国的行政诉讼判决形式更为全面和完善。  相似文献   

11.
行政行为形式是判断行政行为的外在标准,具有行政权力外化、行政行为类型化等重要功能。现代行政环境下,行政行为形式趋向多样化,更加务实和理性。形式瑕疵的校正应遵循公正、效率、经济等原则。必须依法确认形式瑕疵的补正制度。  相似文献   

12.
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受制于公私法的划分,而公私法的划分又受制于所调整的利益关系。不仅要加强公法制度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直接关联性,而且也应当培养公法制度的独立品格。具体事务是纳入公法还是私法加以调整,应当以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共利益而加以确定。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也应当根据公共利益保护的需要和自身的独立品质而加以确定。  相似文献   

13.
我国行政诉讼期间制度在公正性、协调性、统一性和可操作性上存有缺陷,不利于人们的理解和执行。为更好地指导我国行政诉讼实践,应重构我国行政诉讼期间制度,设立一个统一的期间标准,修改部分行政诉讼期间,并增设部分行政诉讼期间,以完善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4.
我国对国际贸易行政行为中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均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审查标准严格。应按照WTO规则要求并借鉴其他国家相关经验,遵循法治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刮益平衡理念,对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审查标准进行如下改革:区分国际贸易行政行为中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确立灵活的审查标准,并将正当程序原则确立为行政诉讼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分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3  
长久以来 ,受案范围问题一直围扰着我国理论界和司法部门 ,学者针对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出了种种具体而细致的解决意见和建议。从宏观视角考察受案范围对我国行政诉讼实践的影响 ,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良性互动关系的欠缺 ,是我国受案范围存在的根本问题。我国受案范围问题的解决需要从理顺司法与行政之间的关系入手 ,从根本和长远来看则是要消解受案范围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特殊门槛作用。  相似文献   

16.
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程序衔接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程序的衔接关系的设置缺乏统一标准,不仅无助于行政纠纷的及时化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甚至还会引发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相互侵蚀。各国对此存在较大差别,并呈现出三种各具特色的模式,但设置标准的明确、设置目标的正当、司法与行政优势的发挥以及司法最终原则的保障是各国制度演进所表现出的共性规律。我国应当在借鉴域外模式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复议终局型,重新设定复议前置型,严格限定迳行起诉型,并大力推行自由选择型。  相似文献   

17.
行政诉讼与行政问责密切关联又相互区别。就行政主体对行政利害关系人之责任而言,行政诉讼是一种重要的行政问责机制。在行政诉讼承载着监督行政主体及其人员依法行政之功能的前提下,行政诉讼又是人民法院及其司法人员发现行政公务人员违反政纪或法律并依法移送行政问责案件从而启动行政问责程序的重要渠道。《行政诉讼法》第56条就行政诉讼与行政问责的衔接问题有所涉及,但存在诸多欠缺,有待通过构建相关的配套制度加以落实和完善。  相似文献   

18.
现行立法对确定行政委托被告的规定不尽合理。应在立法上将行政委托和行政代理相区别;在审理行政代理案件时,应将代理机关和被代理机关列为共同被告。对复议维持决定应进一步区分真伪,对真复议维持决定应明确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在原告起诉多个被告,其中有不适格的被告时,法院应先予释明,如原告坚持原诉时,应裁定驳回其起诉,而不应拆分原告的起诉,分别下判。  相似文献   

19.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是法官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根据相关证据判定指控事实成立与否的心证标准。与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相比,其具有自己的特点,应该根据行政行为的多样性以及行政诉讼的独特性确定中国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20.
论行政行为补充说明理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行为补充说明理由是指行政主体在司法审查中对行政行为作出当时根据的法律、事实或自由裁量依据做进一步的说明和分析。这一制度体现了行政效率的内在要求、公共福利的发展趋势,也是司法审查有限原则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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