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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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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答辩失权制度作为确定当事人双方争议焦点的一项诉讼程序制度,其具体的定义为在规定的期间内一审被告或者二审上诉人,由于答辩行为未能实施而导致之后的答辩权利丧失的一项制度,目前在国内普遍认同一个观点即被告提交答辩状进行答辩不仅仅是一项权利更是一项责任。答辩失权由于直接关系到诉讼的效率和双方主体间的公平性,因此答辩失权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试对建立答辩失权制度、答辩失权的法律后果、答辩失权的内容、答辩失权的例外等方面简要予以阐述。  相似文献   

2.
答辩失权制度作为确定当事人双方争议焦点的一项诉讼程序制度,其具体的定义为在规定的期间内一审被告或者二 审上诉人,由于答辩行为未能实施而导致之后的答辩权利丧失的一项制度,目前在国内普遍认同一个观点即被告提交答辩状进 行答辩不仅仅是一项权利更是一项责任.答辩失权由于直接关系到诉讼的效率和双方主体间的公平性,因此答辩失权制度显得 尤为重要.本文试对建立答辩失权制度、答辩失权的法律后果、答辩失权的内容、答辩失权的例外等方面简要予以阐述.  相似文献   

3.
黄彦婷 《金卡工程》2009,13(3):27-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我国庭前证据交换作出了一些具体的规定,但是这只是在司法解释的层面,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尚没有立法来固定,这种制度现状导致了我国庭前证据交换实践既无合法性也无强制性,不利于民事诉讼公正和效率的实现。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法律价值是不容忽视的,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合理经验构建起我国"本土化"的庭前证据交换制度。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外汇管理实践的发展,涉汇主体日益多元化、外汇业务更加复杂化。在外汇管理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和依法行政观念不断深入的今天,外汇管理机关、检查人员面临新的挑战:检查任务更加繁重、检查程序更加严格、检查手段相对滞后。本文从外汇行政处罚的证据适用入手,分析现行外汇处罚证据规定的缺陷,结合我国行政证据的立法及实践,对外汇行政证据制度的现状和产生的问题加以剖析,以期探索外汇行政证据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5.
有关证人特免权,目前为止尚属我国证据制度的立法空白,赋予证人一定条件下的特免权既是完善人权保护制度的必要环节,也是完善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必要条件。但必须对其构建的价值基础进行剖析,科学合理的建立符合我国现实情况的作证特免权。  相似文献   

6.
我国民事诉讼中证人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靖波 《金卡工程》2010,14(2):87-88
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都对诉讼中的证据制度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例如证据的分类、证据的取得与排除、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证据的证明力等。在一系列的证据制度中,证人制度长期困扰着我国的司法审判。司法实践中,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形式诉讼,证人作证难、证人出庭难、证人出庭如实作证更是难上加难,其中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制度设计的缺失、证人观念的淡薄、传统文化的影响等。在很多案件的审理中,当事人能够提供的证据只有证人证言,那么如何在审理的过程中去判断与运用证人证言,如何在实践中采信证人证言以及达到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平衡,从而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理念,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将对证人出庭制度中的一些难点问题进行研究,以求能够为实践提供有益思路。  相似文献   

7.
证据收集程序作为证据制度的核心,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但证据收集程序发挥作用,需以完善而充分的制度规定为前提。我国法律虽对证据收集程序作了一些规定,但其在内容上还存在很大缺陷。我国立法者应当从运作机制、收集方法和制裁措施等方面对证据收集程序的规定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周宁 《金卡工程》2009,13(6):65-65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奉行的是随时举证主义,当事人在诉讼任何阶段和任何时候均可以主张新的事实和提出新的证据,甚至在诉讼终结之后都有权提出新的证据,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直到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确立了举证时限制度,才结束了我国实行多年的证据随时提出主义,但《证据规定》关于举证时限的规定仍存在不足及缺陷,为此有必要为对我国举证时限制度作出反思。  相似文献   

9.
张玮玮 《金卡工程》2010,14(8):80-81
1996年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审判制度进行了改革,吸取了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合理因素,在"控辩式模式"之下,继续沿用原有的以阅卷权的方式来进行审前证据信息披露,已不能适应刑事诉讼中对实质公正和诉讼效率的追求。2008年新《律师法》的实施更是扩大了公诉机关庭前的证据开示范围,却并没有规定辩护律师的证据开示义务,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待于需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本文仅就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构建中几个存在争议较多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自己的想法,以供参照。  相似文献   

10.
汤晶颖 《金卡工程》2009,13(11):124-124
现行法对证明标准的规定在实际应用中表现出种种弊端。我国应当吸取法定证据和自由心证制度的优势,以法定证据制度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证明标准体系。《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的立法过程印证了建立证明标准体系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1.
陈思 《金卡工程》2009,13(4):120-121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公布,规定了《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举证时限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但仍然暴露了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过于严厉,举证时限制度配套制度不健全,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得不到保障这些立法缺陷。然而要不断修改和完善这些立法缺陷,就必须通过举证时限制度由法律来直接规定,设立与完善举证时限的配套制度,扩大当事人、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来改善这些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12.
吴坚 《金卡工程》2010,14(1):55-56
民事诉讼离不开证据,证据制度是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本文从通过设立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意义和必要性、我国庭前证据交换的立法现状和实践现状、我国庭前证据交换操作的具体内容等方面来论述民事诉讼中的庭前证据交换规则。  相似文献   

13.
姜洪涛 《金卡工程》2010,14(5):79-80
刑事审前程序是我国辩护律师行使调查取证权两难一险的频发时期,主要原因是审前程序是收集、固定证据的最佳时期,而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在构造上不具有基本的诉讼形态,没有形成那种有中立的裁判者参与、控辩双方平等交涉的司法格局,辩护律师行使调查取证权缺乏必要的救济制度。本文主张在审前程序中确立预审法官制度,为辩护律师行使调查取证权提供救济。  相似文献   

14.
股东提案权制度对少数股东的权益保护具有积极意义。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提案权制度的规定仍然存在问题。文章从对提案股东的资格要求、对提案内容和数量的限制、董事会对提案的审核权以及侵害股东提案权的法律救济等四个方面,就《公司法》中相关规定的完善提出了构想。  相似文献   

15.
我国《票据法》(修正)在票据失权方面存在诸多立法失误。票据权利丧失,即票据失权,包括票据权利绝对丧失和票据权利相对丧失。它在诸多方面有别于票据权利消灭,不可混同使用。票据权利人会因多种情形而丧失票据权利,国内票据立法为失权人权益救济提供了多种保护途径,但比较各国票据失权相关立法,在失权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我国票据失权立法仍有待完善和改进。  相似文献   

16.
李焕 《金卡工程》2008,12(12):36-36
<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问题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随着实践的发展和理论研究的深入,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的日益凸显不足.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较差的实效性,使设立行政处罚制度的意图未能落到实处,从而该制度的功能没有完全体现.本文主要对简易程序中当场处罚数额限度,证据制度相关制度进行理论与实践分析,提出相关修改建议,以期对该法的修订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本文基于福建辖区D上市公司股东短线交易的案例,结合监管实践分析我国证券市场短线交易归入权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完善我国短线交易归入权制度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8.
曾文敏 《金卡工程》2008,12(8):12-13
地役权作为一项极为古老的制度,它起源于古罗马法,是役权制度的最旱形式.现代各国如德国、意大利、日本等的民法典中均有规定,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一次对地役权进行了规定,这对我国的地役权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个人觉得对于地役权的规定以及其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运作,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法律加以界定和完善.在本文中,笔者将介绍我国地役权制度的基本情况,结合其在实践操作中的情况指出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进行相应的分析,以及提出本人的改善对策以供参考.希望本文的愚见能够为我国的地役权制度发展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9.
伍坚 《证券市场导报》2012,(1):50-53,58
股东提案权制度使股东在一定条件下可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从而更加积极地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美国是世界上最早确立该制度的国家,经过近70年的发展,很多规定已经颇为完善:对提案股东自身要求明确;对提案本身的形式有清晰的可操作性的界定;在公司对提案处理及违规的规定方面也形成了有力的约束。相比之下,我国关于股东提案权制度在提案股东资格限定、提案形式、提案排除及救济等方面存在缺陷。根据美国在相应方面的经验与启示,对我国股东提案权制度提出了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20.
刘耀通 《金卡工程》2010,14(3):158-158
自认作为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在西方证据史上享有”证据之王”的盛誉。然而在我国立法上尚未有法律法规对自认作出正式规定,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若干司法解释中对自认有所描述。随着我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立法上对自认制度确定的空白日显不足。因此,我认为通过研究国外的自认制度并结合中国国情,建构和完善我国的自认制度将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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