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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广西最早的县在哪里?这是研究广西郡县沿革的学者尚未解决的问题。按一般常识,谈论广西郡县沿革之始,都以《史记》和《汉书》为依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统一岭南时,于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在岭南地区设立了桂林、南海、象郡。今广西的大部分属桂林郡,小部分属象郡。但是这些文献略而不详,郡下辖哪些县,无从推考。《汉书·地理志》较之《史记》显然详细得多,郡下都注出了所辖县名和郡县设置的年代。据统计,今广西属当时的苍梧、郁林、合浦等郡,桂北部分县属零陵郡,桂西边区属群牁郡。但《汉书·地理志》所反映的只是西汉晚期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的郡县情况,在广西各郡下虽都注明“武帝元鼎六年开”,如可信,也只能上推到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平南越后,仍无法与秦时郡县比较。经过对贵县罗泊湾西汉初期墓出土的漆器铭文“布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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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杂志1983年第4期所刊发的《古代巴国南疆考》(以下简称《南疆考》)一文,提出春秋战国时,巴国的"黔中"即其"南疆",应在今天川东南、黔东北、湘西北,而且包括今天湖南省沅陵县在内,是"巴黔中"的"北部"."巴黔中"的"南部",达到什么地方呢?作者未明言.但从作者的基本观点来看,实际上是认为广大的湘西、湘南、黔东北、黔东、川东南以及鄂西地区,本来都是巴子国的领土(或叫"巴人"地区),都是"巴黔中"和"巴南疆".照此说来,楚国的黔中郡在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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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土司制度自明初开始至1931年明令废止,在土族地区存在了560余年,今天考察土族地区土司制度时,对其长期存在的原因应给予重视。笔者拟就这一问题做一初步探讨。 (一)土司制度作为一种上层建筑,较长久地适应了土族地区的社会生产力。 一种政治制度的可容性,决定于它对社会的发展是促进还是阻滞,是推动社会经济,还是成为它的桎梏。土族地区土司制度经历了一个形成、发展、衰落的过程,在它的形成、发展阶段,曾对该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起过促进作用。这就是这一地区土司制度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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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涛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Z1):148-151
秦并天下,不立尺土之封,推行郡县制度,四川兼有巴、蜀二郡以及巫、黔中的一部分。秦二世而亡,汉承秦制,在地方行政区划建制上,实行郡县制度,同时兼有部分分封制度,形成郡国并行。在四川地区依旧设置蜀、巴二郡及南郡巫县。基于在西南地区统治力度的加强和加深,还先后设置了广汉、犍为、越雟、沈黎、朱提等郡,最终形成今四川地区的5郡,50余个县的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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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以来,封建中央王朝在凉山彝族地区推行土司制度,委土长为官。诸家土司始末如何?笔者先辑录文献星散资料,佐之以实地调查所得,著成此篇。兹将各主要土司分述于后:一、河东长官司据有关史籍记载,河东长官司系元代罗罗斯宣慰司之后。嘉庆《四川通志·土司志》说:河东长官司安氏,“其先自元迄明世袭建昌宣慰司”,“顺治十六年(1659),安泰宁投诚,呈交印信号纸,……雍正六年(1728),以女安凤英袭职,改授长官司。”唐宋时期,今凉山州广大地区雄峙着众多彝族部落,其中落兰部在今泸沽。蒙古兵南下时,落兰部首领蒲德遣其侄建蒂归附。后建蒂叛元,“杀蒲德自为酋长,并有诸部”,成为传说中利利土司辖区的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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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元六○七年,隋罢州置郡,恢复了汉代设置的敦煌郡,属县为敦煌、常乐、玉门。当时的敦煌郡包括酒泉以西、伊吾以东的辽阔地区。唐初分瓜、沙二州,沙州属县为敦煌、寿昌。敦煌县城在今县城西,西有阳关,东有玉门关,是通往西域的交通枢纽。慧立《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一记玄奘法师过玉门时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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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神话传说、口头文学与民歌都是非常宝贵的非物质文化资源。在湘鄂渝黔交界处的渝东南土家族地区酉水流域广布"犀牛"图腾崇拜习俗,犀牛望月、犀牛潭、犀牛洞土司坟、犀牛救民、犀牛地葬母佑孝子等民间神话、故事、传说、民歌、民俗事项,大量存在于土家族文化、文学及《同治增修酉阳直隶州总志》、《白氏族谱》等史志文献中,是宝贵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认真加以研究和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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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是在1940年以当时的桂林县城及近郊区划出设立的。在设市以前的近二千年中,桂林与临桂县实为一体,历史上的始安郡、桂州、静江府、桂林府、桂林专区的治所,均在今桂林。要略述桂林的地方志史,必须将历代的桂林地记、郡志、府志、市志和临桂县志一起研究叙述。本文仅就个人见闻所及,试作简述,不周之处,望能得到指正. 一、三国至隋唐的桂林地记、图经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设立桂林郡(治所在布山县,今为贵县地),桂林为桂林郡地。秦末汉初,桂林为赵佗南越国属地.南越归汉后,至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设始安县,属荆州零陵郡.这是桂林地方设县之始.三国时,吴国在零陵郡地设始安郡,第一任始安太守为颇具文武才略的南海人黄盖。郡初建时,差多所规划开拓,从此奠定了桂林成为南方重镇之一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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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雍正年间在上家族地区实施的改土归流是上家族社会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它使士家族地区结束了长达数百年的土司统治,促进了土家族与汉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对土家族社会的进步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就土家族地区改土归流的原因、特点、社会作用谈点粗浅的认识。一、土家族地区改土归流的原因元代统治者建立全国政权以后,为了强化中央集权,遂对少数民族地区加强治理。元代在宋代羁糜制度的基础上,创立了一套上司制度,以此来强化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此时,土家族地区设立了许多军民长官司。明代在元代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土司制度。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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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徽州”名称的由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今徽州地,秦朝属会稽郡,到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称新安郡,隋文帝开皇十一年(591年)改称歙州。以“徽”名州,据《宋书·地理志四》载,始于宋徽宗宣和三年(1121年),领歙县、休宁、婺源、祁门、绩溪、黟县。为什么叫“徽州”?传统的说法是因为绩溪县有徽岭,《太平广记》说绩溪有大徽村,所以改州为“徽”。也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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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们历史上的明清时代,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控制,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制定了土司制度,同样,在甘、青一带少数民族地区也实行了这一制度,其中以土族地区十六家土司势力最大。从土司制度的形成(明初)到废除(1931年)约五百多年间,这些土族土司多能协助中央,调和民族关系,成为封建政府在西北边陲的得力助手。他们“与民错杂而居,联营结社”,与各族团结融合,携手本地建设,“绝不类蜀、黔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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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在春秋、战国以前(约公元前4000—前722年)属雍州地,为羌戎部族据有。至秦昭王二十七年(前280年)秦霸西戎,始置陇西郡、治狄道(今临洮),兰州属陇西郡辖。西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秋,以“边塞阔远”,乃取天水、陇西、张掖三郡各县增置金城郡,治允吾。在今永靖县东北小川西约二公里黄河北岸之汉城遗址,即 湟水入黄河处之三角地区(一说在今青海民和县东上下川口之边墙村附近)。并置金城县,治所在“皋兰山北少西濒河者”,即今西固城之北。属金城郡辖。但据《皋兰县志》载:“金城县建置当在昭帝之前”。考秦时陇西郡所辖9县中尚无金城县,故西汉置,当无疑。 西晋愍帝(司马邺)建兴二年(314年),十六国之一前凉王张寔,将金城郡治由苑川河谷的尚古城(今榆中金崖乡南五里处)迁都至今兰州市西固区之西固城,并开始在此筑城,此乃兰州筑城之始,距今已有一千六百七十四年之久。北魏时复由兰州西固城三次迁都苑川,西魏再次由苑川迁都至今兰州市城关区(今五泉山南三爱堂一带)。并改金城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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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土司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普选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05,26(3):40-44,107
土司制度是我国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特殊地方行政体制。明清时期青海地区的土族、撒拉族中也实行了土司制度。本文从土族、撒拉族所处的历史背景、民族属性、地理环境条件、生产方式等方面,分析了土司产生的原因。认为土司制度是明清中央政权在这一地区实行的符合民族特点的地方行政体制,对稳定边疆地区的局势、调和民族关系、维护明清的封建统治,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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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清三代,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控制,在云贵两广地区设立土司,有宣慰使、宜抚使、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官职。在贵州各土司中,以水西土司最大。探讨明清时期水西土司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对了解历史上我国西南各族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的地位,有着重要的意义。水西土司辖地的位置在贵州省的西部。包括清代的大定(今大方县)、黔西(今黔西县)、威宁(今威宁县)、平远(今织金县)四州。东连新贵(今贵阳市之一部),西抵霑益(今云南省沾益县)。面积辽阔,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明太祖朱元璋在《平滇诏书》中说:“霭翠辈不尽服,虽有云南不能守也”。由此可见,这里的政治稳定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我们国家西南边陲的巩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