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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综合衰减系数是反映污染物沿程变化的综合系数。文中利用实测水质资料采用河流一维稳态模型求算出东辽河溶解氧、氨氮、化学耗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的综合衰减系数和其取值范围,为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水功能区纳污控制红线,进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提供理论上的基础和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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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随着环境污染加剧,水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为解决我国日益复杂的水环境问题,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和水环境有效保护,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三条红线"。2012年《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中确定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以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作为考核指标,为了全面提升水功能区达标率,本文在对东海县水功能区状况充分调查、全面评价的基础上,提出东海县水功能区不达标原因,针对不达标原因提出相关保障工程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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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指标体系 总被引:12,自引:2,他引:10
通过介绍实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背景和必要性,在分析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内涵和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阐述了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考核指标的确定依据以及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考核评估体系内容。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的水资源保护与河湖健康保障技术体系,实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对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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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博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7,(4)
为统计分析"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2016安阳市水功能区达标考核情况,强化支撑安阳市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针对安阳市省管国考断面(内黄县楚旺站),对2015、2016年安阳水功能区进行了水质达标和结果对比分析,以及对上下游监测断面的结果分析,揭示了主要污染来源以及影响河段水质的内外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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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分析了河北省实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的背景,探讨了限制纳污红线指标体系划定的原则、依据、方法,针对河北省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和指标体系的划定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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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阜平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确保县界至阜平、阜平至王快水库两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县水务局水资办对县内六大主要河流作了污染调查,现予此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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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提出要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功能区纳污量,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介绍了使用欧洲流域水质模型(CC+PLAS)核定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制定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方案,为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提供决策支持。此模型将我国计算纳污能力和污染物入河量控制的方法与欧洲用于流域综合规划的水质模型理念相结合,综合考虑影响河流水质的各种因素,对多种不同设计流量下的纳污能力进行核定,对不同污染入河量控制方案产生的水质效果进行测试,使污染入河量控制方案具有广泛的操作性和灵活性,推动水功能区纳污红线的有效落实。此模型同时为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提供一种方便科学的计算工具,为实现2015、2020、2030年水功能区达标率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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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是有效保护河湖水资源,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手段。对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定义进行了探讨,分析了珠江流域水功能区水质和纳污状况,介绍了珠江流域目前已经具备的工作基础,对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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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围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制度,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监测,优化重点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站网,提升检测能力,满足重点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考核需要,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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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2014,(23)
流域机构作为本流域水资源状况最知情者,必然参与国家对流域各省(自治区)的限制纳污红线考核。红线考核的目标是保障水功能区达标,为此,流域机构首先要确定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水质达标率,其次要建立红线考核指标体系,并实施纳污红线监督管理,落实保障措施,从上述四个方面入手逐步建立相应的纳污红线管理执行机制。红线考核内容包括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流域机构参与红线考核的环节将发生在资料核查和现场检查两个阶段。在资料核查阶段重点对省(自治区)上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核查;在现场检查阶段重点对抽查地区自查报告和水功能区水质状况进行实地检查。流域机构应围绕上述环节逐步建立参与红线考核的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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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的《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提出“严格控制水功能区纳污总量,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和“建立流域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体系”要求。规划通过实施纳污红线管理,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逐步实现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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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计算分析,依据计算核定后的湟水干流纳污能力,明确湟水干流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可保障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促进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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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科学与工程技术》2018,(6)
利用唐山市2003,2010,2017年污水调查与监测成果,对水功能区划、污水排放总量、入河污染物总量及水功能区水质现状进行评价与分析。发现唐山市开展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试点工作后,全市入河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但全部实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任务依然艰巨。未来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厉打击污水直排、偷排现象,以实现地区经济发展与水环境保护的双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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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控制污染物排放、明确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以沂沭泗流域境内的4个水功能区为例,分析了水体COD、氨氮的降解系数及其变化规律,拟合出了与流速相关的水体污染物降解系数的经验公式;采用一维水质模型,计算了2015年4个水功能区的COD、氨氮纳污能力,并核定75%和90%水文保证率下的COD和氨氮纳污能力分别为2020年和2025年限制纳污红线值,对其进行了预测。结果表明:2015年、2020年、2025年研究区的COD、氨氮纳污能力红线值分别为2 264.03、34.48,1 566.4、21.95 t与887.71、15.16 t,2020年和2025年的COD和氨氮应削减率为30.81%、36.34%与60.79%、56.03%。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