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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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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侵害债权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学》1997,(6)
论侵害债权制度●梁侵害债权制度,是近代债权制度与侵权制度发展的产物,它跳出狭隘的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传统认识,赋予债权以权利的不可侵性,藉此给予债权人以最周全而充分的保护,为市场要素在法律的引导下有序地配置提供了必要条件。本文主要从具有普遍性的侵害合同...  相似文献   

2.
论债权侵害制度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传统民法理论将侵权行为理解为对物权、人身权和知识产权的侵害。对于侵权行为指向其他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权利或民事关系,则缺乏必要的研究。这无疑是个缺憾。本文拟在回顾债权侵害立法历史发展的基础上,以合同债权为中心,对债权侵害制度的基本理论构成,以及我国民法确立债权侵害制度的有关问题作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3.
赵彦双 《行政与法》2007,(5):117-118
我国合同法并未规定侵害债权制度,但是侵害债权的现象在社会生活中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在理论上也是成立的。合理适用该制度有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减少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有必要构建合理的侵害债权制度,以达到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4.
论第三人侵害债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传统民法理论,债权具有相对性。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原有的债权的相对性理论在现实生活中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冲击,第三人侵害债权理论也日益频繁的被人们提及和重视。  相似文献   

5.
侵权法的订立已经被提到立法的日程上来,对于第三人侵害债权是否应当纳入侵权法保护的范畴,成为学界争论和关注的焦点,如何来确定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构成要件及其理论基础和价值也成文本文主要论述的部分,笔者将就以上几个方面阐述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6.
赵迪  李秀梅 《山东审判》2003,19(4):77-80
一、侵害债权制度的理论基础侵害债权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债权的不可侵性理论。在传统的债权法理论中是无所谓债权的不可侵性的。侵害债权制度是近代债权制度与侵权制度交互发展的产物,在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最大理论障碍就是债权作为相对权能否作为侵权行为侵害的对  相似文献   

7.
对于第三人侵害债权的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加以规定,而是严格坚持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于是当债权人的债权遭到第三人侵害后,在债务人无法清偿其债务时,债权人也无权向第三人求偿,其受侵害却无法得到法律的救济,第三人的不法行为也不能得到法律的禁止。这对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十分不利。因此笔者建议我国法律应当建立起第三人侵害债权的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8.
9.
传统观点认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不能成为侵害债权的主体。无论是合同之债,还是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概莫如此。理由是: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其义务主体是特定人,即债务人。而对权利的侵害,是只有在相对应的义务主体违背其义务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构成侵权。第三人既然不是债权的相对义务主体,当然也就谈不上违背义务而构成侵权,这是债权和物权最大的不同,同时也是民法将权利划分为物权和债权的目的所在c但是,理论归理论,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第三人的原因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受到损害甚至无法实现的情况却是客观存在的…  相似文献   

10.
陈萍 《法制与社会》2010,(7):283-284
第三人侵害债权作为大陆法系民法学理论的一个新问题,它到底是一种创新还是一个理论歧途,本文对此持第一种观点,并在第一种观点的基础上探讨了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构成要件以应用于法律实践。  相似文献   

11.
由于债权相对性理论在债权领域根深蒂固的影响,第三人侵害债权自提出之日起就颇有争议.但是随着法学理论的发展,债权在特定的条件下跟物权一样也具有涉他性,其应该受到侵权行为法的保护。基于我国司法实践的需要,在我国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2.
传统民法基于债权相对性理论,未赋予债权人直接请求故意侵害债权的第三人赔偿债权损失的权利.随着社会的变化发展,债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地位逐渐强化,对其实施的新型侵权行为也亟待规制,而交易安全所受到的威胁与效率价值的重要性也使得构建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变得必要.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第三人侵害债权施以充分救济,在未来应当时此做出明确规定以完善侵权责任体系,从而顺应社会发展.  相似文献   

13.
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性质、具体形态和责任承担的法律问题,既是法学理论界争议不休的问题,也是实务界经常遇到,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因此,我们探讨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法律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4.
15.
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性质、具体形态和责任承担的法律问题,既是法学理论界争议不休的问题,也是实务界经常遇到,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因此,我们探讨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法律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随着经济活动和民事关系日趋复杂,合同法的救 济在很多情况下已经难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为此,现 代民法理论开始突破侵权行为法和合同法的界限,债 权的相对性不再被严格坚持,侵权行为法开始向合同 法渗透。一般认为,债权侵权之保护源于1853年英国 Lumely V.Gye判例中①,该案法官突破了合同相对性 原则,认定了侵权行为的成立。美国《侵权法重述(第二 版)》第776条明文规定:无论是明示或默示的商事关 系,一般都可落实到合同上,缔结合同并从合同的履行  相似文献   

17.
我国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就有学者开始对侵害债权制度进行了研究,经过十几年来的发展,在理论上已经逐步完善和丰富。侵害债权制度确立的理论基础在学界存在着债权对外效力说、债权不可侵性说、债权财产权说。本文认为债的相对性理论是建立债权侵害制度的最大障碍,然而突破债的相对性理论建立侵害债权制度却是历史的必然。  相似文献   

18.
第三人侵害债权起源于英美法系国家。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并非债权相对性的突破,其具有一定的具体形态以及构成要件。本文指出对第三人侵害债权这一制度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我国立法上的完善,以及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19.
德国旧债法的履行障碍形态是以给付不能和给付迟延为中心建构起来的,实际上忽略了作为履行障碍主要形态的积极侵害债权,虽然对此存在不同认识。这一缺陷通过法官法得以弥补,形成了不良给付、附随义务的违反及拒绝履行三种主要类型。在德国新债法中,借助统一的义务违反要件,积极侵害债权被成文化并纳入了一般给付障碍法中,它成为超越一切具体给付履行障碍形态的一般性的法律原则。在新债法中积极侵害债权可分为两种主要类型,即主给付义务的不良给付和附随义务的违反。我国《合同法》有类似于德国旧债法的规定,但在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上与德国法有明显不同。  相似文献   

20.
李丹华  王蓬媛 《山东审判》2005,21(6):104-107
债(obligation)在罗马法上被称为“法锁”,是特定债权人请求特定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传统民法理论认为,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只能对抗特定的人,债权人不能对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主张权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第三人的原因而使债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甚至无法实现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随着人们之间交往的日益广泛和复杂,这种情况也越来越趋向于经常化和复杂化。基于此,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开始考虑对第三人侵害债权课以法律责任。关于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定义,日本平凡社《世界大百科事典》第13卷规定:妨害债权实现的,称为侵害债权。广而言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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