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判决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法院判决的重要类型之一,关系到行政法律关系的重新设定问题,法院作出此类判决要准确把握其适用条件,并要保证其有效实现。本文即从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涵义及其属性,适用条件和实现作了阐述。  相似文献   

2.
本文认为,重作具体行政行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即应同时具备重作的可能性及必要性.并就重作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制、期限、程序等问题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3.
不可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理论基础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评价与有效性评价的可分性以及效力的相对性与可分性,包括效力评价不可能的具体行政行为和效力评价无必要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是确认违法判决的适用对象,但现行有关确认违法判决适用情形的规定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如“不具有可撤销内容”表述的不科学性,“公共利益”规定的武断性,且忽视了个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性。应根据不可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理论修改完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4.
<正> 具体行政行为是我国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范畴。对具体行政行为性质、地位范围的界定和阐释不仅涉及到行政行为的一般理论,而且关联到行政法的基本原理。自1989年我国《行政诉讼法》对具体行政行为加以明文规定以来,其内涵和外延在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中更有“牵一发而动全身”之势。然而,对于这样一个重要理论范畴,无论是在行政法学学术界中,还是在行政执法、行政审判的实务界中,都尚未予以足够的重视和加以充分、系统的研究。因此,方世荣教授的新作《论具体行政行为》可以认为是行政法学这一领域内的一部开拓性的著作。 该书以具体行政行为作为思考行政法理论的全新视角,通过这一视角,作者关注和反思行政行为的基本理论以及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中诸多重大、疑难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见解,新论纷呈。  相似文献   

5.
具体行政行为的竞合已经成为我国行政法治实践中的一个基本事实,对此,行政法学界和行政执法部门都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然而,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的竞合,目前我国学界并没有给出一个合乎逻辑的解释,这种现象究竟是一种正当的还是一种不当的行政法现象理论界也没有给予回答。基于此,对具体行政行为竞合涵义、类型进行分析并对引伸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竞合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有重要的理论及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6.
具体行政行为效力初探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具体行政行为是法律行为,也即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发生什么样的法律效力,无论从实践上还是理论上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具体行政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不同;具体行政行为作为国家的一种活动,也与其他国家活动如立法、司法活动的效力有一定区别。本文作者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其所具有的公定力、拘束力、确定力和执行力;且这些效力不是绝对的  相似文献   

7.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二)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判决撤销,还可同时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这种“重新作出”的判决,在行政诉讼中,虽然只是撤销判决的一个补充部分,但它却有着特殊的地位和意义,正确地认识和适用这种判决,对整个诉讼活动,将会产生重要作用.一、重作判决在实践中的几种情况行政诉讼中的撤销判决,使司法对行政的监督权力得到了最集中的体现.但是,从本质上看,撤销判决是对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而不是对某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撤销.在行政审判中,被诉具体行政行  相似文献   

8.
谢玛生 《法制与社会》2012,(35):108-109
在行政审判中,以法院判决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后的不同态度,可以将这些判决分为两类:肯定判决(肯定行政行为效力)和否定判决(否定行政行为效力)。一直以来学界对我国现有的行政判决种类存在诸多争议,尤其是其中的肯定判决.本文力图对三种肯定判决从立法目的、司法权性质、树立司法权威等方面进行分析,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具体行政行为的解释是行政行为的一种相对独立的形态,也是法律行为解释的一种类型。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负有解释的义务。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解释应当遵循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行政决定文书的字面含义、行政决定过程中相对人的交涉以及行政惯例和社会习惯,都可以用来解释具体行政行为。对具体行政行为解释的审查,应当坚持表示主义与意思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尊重行政机关的裁量权力,也要防止其滥用解释权力。  相似文献   

10.
11.
从“没收空调案”谈起,提出正确界定公安刑事侦查行为与公安具体行政行为的问题,其关系到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从理论上来讲,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但在实践中两者又容易混淆。因此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有必要利用各种方法正确把握两者的界定问题。  相似文献   

12.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是我国行政诉讼的唯一特有原则。为了完善这一原则,除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外,对国务院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允许进行司法审查,要健全司法审查制度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并且合法性审查原则应包含合理性审查内容,自由裁量行为也应该且必须接受司法监督审查。  相似文献   

13.
作为保障行政纠纷在行政诉讼程序中得到实质性解决的判决形式之一,重作判决的适用必须以原告提出重作请求为前提,须附加在撤销判决之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针对的行政管理问题需要重新处理,且被告对需要重新处理的事项具有法定管辖权。法院在重作判决中,应确定重作的期限,对羁束性行政行为的判决,可附加必要的指示。同时,立法应明确重作判决的效力,明确重作判决的适用要求及对重作行为进行监督与救济的保障性措施。  相似文献   

14.
具体行政行为的检察监督是实现对行政权有效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检察监督应该遵循法定监督原则、有限监督原则和有效监督原则。检察监督范围应当包括与公民权利密切相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国家和公共利益而缺乏必要行政相对人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行政机关以罚代刑的行为的检察监督等。检察监督应该遵循具体的程序,包括具体行政行为检察监督的步骤、方式、顺序和时限等。检察监督的方式包括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起诉、行政公诉等。  相似文献   

15.
俞永民 《行政法学研究》2006,(2):100-105,143
确认性行政行为和许可性行政行为等具体行政行为往往成为民事诉讼的重要证据,司法实践中对它们的处理方法各不相同,各有缺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必须有所区别,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证据在民事案件中出现,它的性质只能是民事证据,对它的审查也只能按照民事证据的规则进行。  相似文献   

16.
【要点提示】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对存在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等五种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  相似文献   

17.
行政变更判决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诉讼经济原则的要求,司法变更权本质上就是一种司法权。美国、英国、德国、台湾地区、法国和荷兰的立法与实践为完善我国的变更判决提供了经验。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变更判决具有适用范围特殊性、适用条件单一性、适用方式选择性的特点。法院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不应判决变更,而应撤销或确认违法。完善我国的变更判决应重新界定其适用范围,并充分发挥撤销重作判决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理论界对行政行为的成立、生效、合法、无效等基本概念的界定模糊,导致行政确认判决存在众多问题。确认合法、有效判决违反不告不理原则,且与行政诉讼的目的相背。无效行政行为在立法上的矛盾令实务界陷入两难境地,必须对此加以研究和完善。  相似文献   

19.
行政行为合法性的理论与对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有密切关系,它是一个非常重要和具体的行政法治实践问题。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由诸多环节构成,而其内容合法则是所有环节中最为重要的。然而,行政法治理论和行政法治实践关于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合法的具体内涵的探究却不够深入。  相似文献   

20.
《行政诉讼法》第71条规定了撤销重作判决产生的禁止重复行政行为效力,其性质属于既判力的作用之一。学理和实践中普遍对该条的适用范围作扩大解释,支持将其适用于独立的撤销判决和其他重作判决。禁止重复行政行为效力是撤销判决理由产生的效力,本质上属于一种消极效力,其作用领域应当从主观范围、客观范围、时间范围三个维度进行界定。司法解释明确了被告重新作出的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但并未相应规定简便的审理程序与裁判方式。为有效保障原告的胜诉利益、防止循环诉讼和程序空转、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建议增强判决书释法说理的质效,确立判决理由的积极效力,简化涉及重复行政行为案件的审理程序和裁判形式,并在立法上统一行政诉讼既判力的作用体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