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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翔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3):60-63
根据法的历史传统、法的外部表现形式的不同 ,可以把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主要划分为两大法系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大法系的形成和发展都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时期 ,都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法 ,二者在经济基础、阶级本质、总的指导思想等方面是一致的 ,但在法津渊源、立法技术、法律适用技术、法律结构、诉讼程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原有的法律制度就属于英美法系 ,澳门原有的法律制度则属于大陆法系。研究两大法系的形成历史 ,分析比较其异同 ,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两大法系关于环境犯罪立法之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邓群策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6(4):29-31
两大法系关于环境犯罪都有不少立法 ,但存在一定差异。在环境犯罪的罪过形式上 ,英美法系认为环境犯罪的认定需有故意和过失 ;而大陆法系则采用罪过原则认定环境犯罪。在犯罪行为上 ,作为犯罪是两大法系立法的基本情形 ,不作为犯罪是两大法系立法的例外情形。在刑罚执行上 ,两大法系对刑罚方法的运用各有特点 相似文献
3.
陪审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民主制度。它在两大法系中各具特色。本文在对两大法系陪审制度历史变迁的宏观比较以及运作实践的微观比较基础上,探究了形成差异的深层原因,并分析了其对我国陪审制度改革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赵杰宏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2(3):91-96
颜色商标注册的比较研究是为了适应WTO相关规则的需要.我国最近修改的商标法规定了颜色可注册为商标,但我国法律对可以注册为商标的颜色种类以及申请颜色商标的条件缺乏明确规定.我们可以从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不同作法来比较两大法系对颜色商标的保护策略,从而进一步推进完善我国的商标颜色注册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