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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我国《物权法》从整体上来看是一部成功的立法,但也有一些值得推敲的问题.《物权法》关于担保物权的种类,仍然沿袭了《担保法》的规定只规定了三种具体的担保物权,所规定的担保物权类型明显偏少.《物权法》在抵押权、质权的设立上原则的规定欠缺逻辑上的自恰性,而且容易导致体系冲突,影响法律适用上的安定性.另外,在抵押人与出质人处分抵押物和抵押权顺位的规定上,也都存在缺陷.  相似文献   

2.
《物权法》《担保法》二者都是调整担保法律关系的基础性法律规范。由于产生的时代背景不同,《物权法》对《担保法》的进一步补充与完善就成为一种必然。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与环境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物权法律制度与环境法律制度的融合以及在物权法中引入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则是现代物权法的重要发展趋势.<物权法>必须以保护环境,维护生态文明作为其一项重要任务,这就决定了<物权法>在注重充分发挥资源的有效利用的前提下,强调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体现了中国物权法的本土化和其先进的理念.  相似文献   

4.
国家物权的流失和垄断,源于过分保护而缺乏合理限制。将物权按状态结构分为明确归属的静态物权和通过行使来发挥效用的动态物权。其他物权的归属主体与行使主体同一,国家物权归属于国家即全民而行使于国务院,两者处于分离状态。这种分离导致行使主体的行为能力不足,责任能力缺乏,唯独权利能力无任何约束而可以滥用行政权力,可以假借市场程序却又不在市场交易。必须限制国家物权行使的权利能力。限制的目标是建立国有物权市场,同时为体现“全民所有”而成立与政府机构融合的民主组织以行使物权,使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与政府行使即民主行使相对称,以此防止“代表权”的滥用。  相似文献   

5.
2007年10月9日,浙江工商大学十分荣幸地邀请到了我国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先生来校讲学!梁先生讲学独辟蹊径,采用了由研究生和本科生当场随意提问,由他当场予以回答的形式。梁先生的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渊博的学识、深厚的功底、敏锐的目光、惊人的记忆力、语言的风趣和幽默令人称奇!我们对梁先生的讲学进行了整理并送交梁先生审阅。梁先生就物权变动原则、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登记的法律性质等问题所作的回答必将推动人们对物权法的理解和适用。  相似文献   

6.
7.
在比较《物权法》与《担保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区别的基础上,从《物权法》担保物权编对物的利用的开源、节流、调节、不足四个方面进行了评析,以期通过开发物源、节制物流、调节利益、弥补不足来有效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实现法的价值目标,并真正发挥担保物权编对市场经济的法律推进器作用。  相似文献   

8.
论采矿权物权属性及其在物权法中的重新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采矿权是准物权或特许物权,这两种目前没有质疑过的传统采矿权物权模式,是行政机关“寻租”,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秘密通道。通过对传统采矿权的物权分析得出,采矿权属于完全物权。以此改造和构筑现代采矿权物权模式,为科学建立采矿权流转市场和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另一思路。  相似文献   

9.
从法律概念而言,假若国家无法提出合理之证明,即应采用限制人民自由最小———例如物权种类自由———之制度,以符合保障人民财产权之要求。而在实证观点,在采民主优位之法治前提下,由于目前有关财产权之变化相当迅速,因此立法者应将决定物权种类之裁量权限交付给司法机关。而若采保障人民基本权之实质法治前提下,在比较立法与司法两机关不同功能性后,应将决定物权种类之权限交由司法机关决定。  相似文献   

10.
不动产领域的物权登记规则主要存在登记生效与登记对抗两种模式.登记对抗主义为特定历史背景下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本身包含着理论上的逻辑缺陷;登记对抗模式则具备稳定性和可操作性.我国目前所采纳的混合模式不利于民法体系的构建,登记生效主义更加适合我国经济与法律现状.  相似文献   

11.
我国物权冲突法在信托的法律适用、有价证券的法律适用、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无形财产的法律适用、运输工具物权的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一定的困境。构建中国财产权冲突法体系以取代物权冲突法体系能解决这些困境。财产权冲突法体系能涵纳各种类型的财产权,具有开放性与包容性,并使有关冲突规则在财产权冲突法领域的适用更具有系统性、逻辑性与针对性。  相似文献   

12.
本文通过对物权这一民法理论体系中的首要权利在我国法律上的体现的分析 ,指出现行物权立法的有关缺陷。同时根据物权立法的社会化、价值化及国际化趋势 ,提出目前物权立法中的跟进重点以完善这一重要的权利制度。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中明确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它为规范我国的不动产市场提供了法律依据。预告登记是债权的物权化,我国物权法中该条制度的设立从立法技术和司法实践上,都存在显著的不足:文章从预告登记的权利性质、范围、申请、效力等方面进行了阐释,以期充分发挥预告登记制度的功效。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但物权法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国际私法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也应体现这一特征,在物权法任意性的范围内适用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中国国际私法物权的法律适用应体现这一趋势。  相似文献   

15.
占有不仅包括动产的公示意义,而且包括对占有人推定的权利意义,同时也是善意取得的重要要件。占有作为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的依据欠缺,只有将这种事实状态上升为占有权,才能作为物权法的种类进行定位,同时更有利于其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也适用于未经登记的动产的返还请求权,时效期间届满经提出抗辩后,存在原返还义务人自愿履行的情况,而此时自然债并不适宜用来概括此种情形,由此有提出自然物权的必要。自然物权与自然债一并构成民法上特殊的自然权利义务关系。对自然物权不应赋予更多的法律效力,自然物权状态下围绕该物应存在相应的法律物权,二者处于并立关系,但并不违背一物一权法理。自然物权弥补了理论不足,体现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张力,在民事关系的调整中实现了道德与法律作用的完美融合,彰显了民法治理社会关系的多样性。  相似文献   

17.
空间权制度的产生是伴随着世界范围内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空间权在一定条件下是完全可以单独存在的,它可以是单独的用益物权.创立空间权具有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我们现在所探讨的空间权实际上应该是指空间利用权.在<物权法>中要以独立的一节集中地规定空间权制度.空间利用权制度应当包括空间利用权的设定及期限;空间利用权的取得;空间利用权的限制;空间利用权的登记;空间利用权的转让、抵押、出租等.  相似文献   

18.
在夫妻财产关系上,我国《物权法》与《婚姻法》存在着诸多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就物权的转移、变动而言,《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是一般规定,而《婚姻法》对夫妻婚前财产、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是特别规定。因此,在法律的适用上有必要研究《物权法》作为基础性法律的用益物权制度对夫妻婚前财产发生变化和婚后共同财产发生纠纷的实践处理和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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