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试论儒家礼刑观对西夏刑事法律制度的影响
引用本文:杨丛笑,苏凤格.试论儒家礼刑观对西夏刑事法律制度的影响[J].哈尔滨学院学报,2023(4):74-78.
作者姓名:杨丛笑  苏凤格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
摘    要:作为中华法系在中古时期的典型代表,西夏法律不可避免地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西夏刑事法律制度借鉴了儒家“德礼为刑罚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礼刑观,在罪名设置上严惩“十恶”及其他有损伦理纲常的犯罪,并通过限定亲属犯罪来维护家族伦理关系。在刑罚的适用上,强调“明德、慎刑”试图通过恰当的教化使民众服从;在处理统治阶级内部关系上,亦遵循儒家一贯的“士庶有别”的等级观念制定特权法。西夏法律制度在其漫长的发展中,吸收借鉴以“礼”为核心的法律文化与自身法律文化相融合,从而成为中国法制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关 键 词:西夏  刑事法律制度  儒家  礼刑观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