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解释的客观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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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奇中.论刑法解释的客观性[J].培训与研究,2007,24(11):7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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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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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侨大学法学院 福建泉州36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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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科研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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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解释的客观性是一种建立在商谈基础上的合乎情理的客观性,是相对的客观性;我们所追求的刑法解释的客观性其实就是刑法解释目标的客观性,而刑法解释过程本身是一个主客观相结合的过程,即解释者的主观偏见和刑法文本、刑事案件事实的"视域融合"的过程。刑法解释目标的客观性有赖于刑法文本、刑法解释方法、刑法解释程序以及刑事案件事实的客观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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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解释 主观性 客观性 |
文章编号: | 1007-1687(2007)11-0071-04 |
收稿时间: | 2007-09-28 |
修稿时间: | 2007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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