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提高中职生的法律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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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渤涛.论提高中职生的法律素质[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7,24(4):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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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渤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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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锦西工业学校,辽宁,葫芦岛,12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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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校的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法治人才、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当前中等职业学校的法制教育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而难有实效。学校教育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就必须从学校教育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来高度重视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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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制教育 素质教育 法律素质 |
文章编号: | 1672-6022(2007)04-0035-02 |
收稿时间: | 2007-01-20 |
修稿时间: | 2007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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