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认写分开,多认少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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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宇.再论“认写分开,多认少写”[J].小学语文,2007(1):4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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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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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识字与写字教学的改革不仅决定阅读和习作教学的成败,而且还关系着小学生知识的增长和认识能力的发展。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实施建议”中指出:“识字与写字的要求应有所不同,1—2年级要多认少写。”这是识字写字教学思想的重要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有些教师反映:“多认少写”以后,识字量大了,识字任务不容易完成,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同志对“认写分开,多认少写”的识字主张提出了质疑。有感于此,谈谈对这一问题的看法,以求教于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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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 写字教学 课程改革 识字量 习作教学 认识能力 学生知识 教学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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