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教师师德建设法治化 |
| |
引用本文: | 粟湘福,王东.论高校教师师德建设法治化[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3):81-83. |
| |
作者姓名: | 粟湘福 王东 |
| |
作者单位: | 1. 吉首大学,湖南,吉首,416000 2. 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25 |
| |
基金项目: | 湖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
| |
摘 要: | 法治是指法律得到经常而公正的执行,因而高校教师师德建设法治化意味着相关法律在高校教师师德建设中居于至上而核心的地位;高校教师师德建设法治化对增强教育部门的服务意识,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其最终目的在于国民受教育权的实现;高校教师师德建设法治化是法治的价值呼唤在高校教师师德建设中的体现,它的具体实现必须依赖于高校教师师德评价机制的建立和运行.
|
关 键 词: | 高校教师 师德建设 法治化 受教育权 实现机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