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论法理学教学理念的转向
引用本文:刘国华.论法理学教学理念的转向[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12).
作者姓名:刘国华
作者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28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法理学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教学理念是教学改革的灵魂,是指导教学的指挥棒.法理学教学理念是培养法科学生成为高素质法律人的行动指南.法理学教学理念转变是由法理学的学科特点所决定的,是法理学教学模式转变的需要,是实现良好教学效果的需要.法理学教学理念的转变,应注重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加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重视课堂教学模式变革,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

关 键 词:法理学  教学改革  教学理念转变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