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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等学校的社会服务职能
引用本文:陈乃林,胡建华.论高等学校的社会服务职能[J].江苏高教,1989(3).
作者姓名:陈乃林  胡建华
摘    要:十年改革,打破了高等学校自我封闭的格局,高校开始面向社会,面向现实,发挥自身的智力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这已成了公认的事实.但承认现实不能代替理性思维.高等学校究竟要不要开展社会服务?社会服务是高校的一项职能,还是权宜之计?社会服务的涵义、意义应如何理解,社会服务与高校其他两项职能的关系又是怎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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