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几点思考——兼谈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 |
| |
引用本文: | 蔡剑兴.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几点思考——兼谈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J].教学与管理,2006(3):35-36. |
| |
作者姓名: | 蔡剑兴 |
| |
摘 要: | 政法人员担任兼职法制副校长必须结合实际、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解决青少年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的违法犯罪问题,必须积极探索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新路子,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和学校的实际,强化法制教育的时效性;学校、家长要互相配合,及时沟通,利用执法人员接触青少年犯罪案件的优势,注重在工作中积累素材,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进行法制宣传,对典型案件进行报道,让全社会都来预防青少年犯罪,特别是中小学生的犯罪。青少年法制教育不能流于形式,简单枯燥。兼职法制副校长要把法制教育当作大事来抓,当作事业去干。
|
关 键 词: | 法制教育 中小学生 校长工作 兼职 违法犯罪问题 青少年犯罪 法制副校长 结合实际 政法人员 互相配合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