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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几点思考——兼谈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
引用本文:蔡剑兴.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几点思考——兼谈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J].教学与管理,2006(3):35-36.
作者姓名:蔡剑兴
摘    要:政法人员担任兼职法制副校长必须结合实际、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解决青少年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的违法犯罪问题,必须积极探索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新路子,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和学校的实际,强化法制教育的时效性;学校、家长要互相配合,及时沟通,利用执法人员接触青少年犯罪案件的优势,注重在工作中积累素材,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进行法制宣传,对典型案件进行报道,让全社会都来预防青少年犯罪,特别是中小学生的犯罪。青少年法制教育不能流于形式,简单枯燥。兼职法制副校长要把法制教育当作大事来抓,当作事业去干。

关 键 词:法制教育  中小学生  校长工作  兼职  违法犯罪问题  青少年犯罪  法制副校长  结合实际  政法人员  互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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