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技术在死因争议案件法医学鉴定中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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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忠富,刘宏韬,蒋吉波,杨芸,吴光辉,邓冲,曾晓锋,李桢.特殊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技术在死因争议案件法医学鉴定中的作用[J].中华现代临床医学杂志,2007,5(2):188-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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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忠富 刘宏韬 蒋吉波 杨芸 吴光辉 邓冲 曾晓锋 李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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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安宁市公安局,云南安宁650300 [2]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云南昆明650200 [3]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云南昆明650100 [4]昆明医学院法医学院,云南昆明65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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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日趋完善和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每个公民的法制意识也在不断加强,结果因死因争议需完成法医学尸检与鉴定的案件也逐年增多。法医工作实践表明,法医病理学技术在死因争议的法医学鉴定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本文结合笔者多年实践经验,对特殊法医病理学技术在死因争议法医学鉴定中所起的作用展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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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医学鉴定 法医病理学 死因 检验技术 案件 病理学技术 尸体 法律知识 |
文章编号: | 1726-7587(2007)02-0188-02 |
修稿时间: | 2007-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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