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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城管 我的责任
引用本文:王兆存.民生城管 我的责任[J].城建监察,2010(7):1-1.
作者姓名:王兆存
作者单位:山东高密
摘    要:近年来,全国各城市的城管工作开展的如火如荼,不时有正负新闻现诸媒体,争论不休。从现实生活来讲,城市管理的受益终端是“人”,但控制这种行?为的主体仍旧是“人”,即由“此人”来控制“彼人”的行为。这就要求城管工作既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做依靠,又要有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做保障,同时要求社会上所有人既是“此人”又是“彼人”(二者在理念上合二为一),来共同评判和规范在城市中生活生产的行为主体——“人”。

关 键 词:民生  责任  城市管理  行为主体  法律依据  专业队伍  合二为一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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